“那么,我待会下了班再过来找你。”梅淑笑道。
“你瞧着点车!”甄忆笑着嘱道。
梅淑挥手说:“我知道了,谢谢甄班。”他把一只手插进裤口袋,呆呆地笑望着她站在那里挥手,这熟悉的一幕,叫他仿佛又看到大学时代的她。那时候,她在宿舍楼底下跟他挥手,在操场边跟他挥手,在教学楼前面跟他挥手,在图书馆门口跟他挥手,毕业那一年,在火车站跟他挥手长别。总是挥手,在他能回忆起来的片段里,仿佛都是她在跟他挥手,不停地挥手,嘴里也是这么喊着甄班,也是这样的一张纯净的带着微笑的脸,令她终身难忘的脸。
这是大学毕业以后,他们第二次在异乡重遇,第一次是在别处异乡共同度过的四年斑斓多梦的大学光阴。甄忆的心里激动坏了,他站在街中央,忽然变成了一个大路痴,一时竟然忘了自己要走到哪里去,要干什么去?脑子里只有回忆的海,海水不停地拍打在他心的沙滩上,潮起潮落,时光静好,他多想回去大学时代。只是记得,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初次认识梅淑时候的样子,他还是爱脸红的男孩子,而她就像是一朵紫丁香,她的身上散发着让他迷醉的气息。
记忆已快模糊了,他要把它拿出来,在这样的太阳底下晒一晒,可是这记忆不晒就压在心底了,一晒它就要重新燃烧了,他不管,他根本是情难自禁,他任由它燃烧。
爱情根本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
他仿佛在这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听觉视觉,这时候,一阵车鸣声惊醒了他,甄忆才走到街对面去,站在书店门口兀自笑了笑他自己。他的脑袋已被重遇的喜悦给烧坏了,书店里的店老板站在玻璃门里吃惊地望着门外的他,他低着头走到饺子馆门口去了。
又想,这么几年未见了,他是急切想知道她的境况的,这十来分钟太漫长了,他要先去饺子馆隔壁的书店里找找资料,宁一宁心。于是,就这么站在饺子馆门前呆了呆,又转身跌跌撞撞的往书店走去。
饺子馆里,家味很浓,一桌一桌的吃客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梅淑捡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先坐了下来。甄忆一向是个书迷,约摸甄忆是给书迷住了,忘记了这里的饭约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
梅淑埋着头盯着瓷杯壁上的一团红牡丹,一口一口只顾喝水。她是不敢抬头的,在这样的氛围里,她有一种负罪感,犹如背负着千斤鼎,压塌了她的细肩膀。
梅淑盯着自己的发尾,藕白的指头绞缠起一缕头发,放开,绞缠起,又放开,缠着绞着放着。
甄忆一脸歉意的扑进来店门,朝她飞奔而来,满头大汗的。
梅淑站起来,对他说:“甄班,我们能不能换个地方?”甄忆连声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来晚了,我买了几本资料,付钱的时候才发现现金不够了,对街有一家银行,我又跑过去取了点钱,结果就来迟了,你等很久了吧?”
“没事儿,没有很久,甄班,我们能换个地方吃饭吗?我……”梅淑吞吞吐吐地道。
甄忆笑道:“好啊,是不是看菜谱了,这儿的菜不合你的口味?这条街上的饭店多如牛毛,我们再出去找一家就是了,总能找到合你口味的。”
梅淑已经冲出了门。
他们走到街中心,进了一家名叫春暖花开的快餐店,敞亮的落地玻璃窗里,嫩红色的转门,鸭嘴黄的桌子,橙红色的沙发,绿色的服务生工作服。这样充满活力的色彩一入眼,就给人神清气爽的感觉,心情也轻快了许多。梅淑想起来念大学的时候,大学街有一家名叫春恋的快餐店,跟这一家的色彩一般样。那一家的盖浇饭和西瓜汁的味道是最经久难忘,或许最经久难忘的是那段时光。不管怎样,那味道一下就从梅淑胃的记忆里跑了出来。
人的感官,是最有记忆力的,它们在某一方面也是情感的负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