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的烤鸡,他念念不忘。
“今天煮着吃,还可以喝点肉汤。”孟向东笑道,先行拂开树藤,钻了进去。
“这山上,我也来过,竟不知这里还有个山洞。”曹建国在后头感慨道。
钱雪已跟着孟向东跨了进去,却不防一头撞在他背上。
“怎么不走?”她疑惑道,一边朝洞里看去,山洞不算大,三米多的进深,两米左右宽度,有些狭长。
孟向东提着兔子僵站在山洞门口,目光逡巡,这山洞有人来过。
他摆在山洞里面一块石头上的小铝锅被移到了洞口的简易灶上,铝锅内黑乎乎的,也不知煮过什么东西,而他铺在洞右侧的茅草堆上还扔着两条毛毯和几件衣物,洞壁上还挂着个军用水壶。
有人把山洞当成歇脚的地方了。
他的秘密基地被人占了,这种感觉很不好。
“哇,孟大哥,你什么时候布置的呀,还铺了羊毛毯,这可是高档货,我在黄支书家见过,黄思甜还跟我炫耀过,说是她小舅从上海带回来的。”踏足进来的曹建国低呼一声,随即也发觉不对了,“怎么还有大人衣服,这,这是被人占了啊……”
很老式的大红牡丹图案的羊毛毯,钱雪小时候家里用过,纯羊毛的毯子,质量相当好,也非常暖和,此时两条大红的羊毛毯就随便搁在茅草堆上,上头还堆了几件衣裳,土黄色的军装,沾着泥点子,领口发黑,也不知多久没洗过了。
孟向东的目光也停留在衣裳上,陡然,他瞳孔紧缩,丢下兔子,大步上前,拎起一件土黄色军装,摊开,在军装胸前,有一大块褐色污渍,斑斑点点。
这种颜色的污渍,他太熟悉了,是血迹。而要形成胸前这一大块斑点血迹,那是杀鸡、或者说拿刀捅人,确切点是近距离开.枪.杀人后溅上的血迹。
他的心猛然抽紧了,这山洞被个凶徒占据了。
此地极度危险,凶徒此时不在,可保不准下一秒就回来了。
他把衣裳原样放好,目光转动细细打量,当移到几块碎石搭起的简易灶台处时,再次一震,两双用细树枝削成的筷子横七竖八丢在石头上,他的目光又移回到两条毛毯上。
心下终于确定了。
两个人,此时山洞里暂住着两个人,两个凶徒。
孟向东的凝重,让钱雪的心慢慢提起,她不是真正小孩,自有分辨能力,什么人会避开人群,特意住到这山洞里来,还扔着那么邋遢的衣裳。
流浪汉,不,就算流浪汉,乞丐,也不会选择远离人群。
现在初春,山里夜间还是非常寒冷的,忍受艰苦离群索居,不是高人就是疯子,更甚者,在逃犯。
“我们走,走吧。”她轻推了下孟向东,低低道。
“走,这里住了两个人,也许是杀人犯。”孟向东转身,一手拉上钱雪,一手捡起兔子扔进背篓,握了镰刀在手,喝道,“建国跟上,我们快走。”
曹建国倒抽了一口凉气,见他拉着钱雪已快步出洞,忙急急跟上。
“孟大哥,真,真有杀,杀人犯?”他的声音都抖了。
“别说话,快走。”
钱雪跟着他的脚步已跑动起来,大棉裤和地上杂草束缚了她的行动力,磕磕绊绊,几次摔倒又被孟向东拉了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
才跑出一百多米,就撞上了山道拐角出现的两人。
前头一人二十多岁,梳着小分头,上身一件咖啡色夹克衫,下身配一条绿军裤,脚上一双黑皮鞋,穿着洋气,颇有几分小白脸模样,手上却提了只死狗,狗头垂着,鲜血滴答,看样子刚死去不久。
钱雪跟着孟向东的脚步停了下来,目光在死狗身上一触,不由就移到那人还算英俊的脸上,心底暗骂一声,真是人面兽心。
这男人见到他们三人,也是一愣,脚步放慢,最终停了下来,他微微转头,“彪哥,三个小崽子。”
在他身后,是个高大粗壮的男人,一身绿军装,年纪已不小,四十往上,一脸络腮胡,但随着抬眼,似有两道精光逼射过来,让人心头发紧。他手上扶着辆自行车,后座上高高捆着两床蓝底白花粗布被子,被子上还扎着个不小的米口袋。
钱雪再看去,他手上那辆二十八寸凤凰牌自行车,车架子被刷了绿漆,在杠子上还有四个白漆字,中国邮政。
也不知他是偷了哪个邮差的车子,那个邮差是否已遭了他们毒手。
“哥,他们也上山,抓兔子吗?”
谢天谢地,钱雪把这句话说完整了。
曹建国紧跟一步,躲到了孟向东身后,脑袋探出来,道:“哥,他们抓了条狗。”
前头一人是个小混混,这种人欺软怕硬,很好解决,后一人却不同,双目精光如电,身上凝着股煞气。看身量,山洞里那件带血迹的军装应该就是他的。
以孟向东的眼光来看,此人相当棘手,身上可能背了不止一条人命。
而他身边两个小家伙都很机智,已在尽量降低两人的戒备心理,孟向东防备着来人,目光特意在狗身上转了一圈,稍带夸张露出一点羡慕之意,“他们抓得狗可比兔子大多了,肉也多。”
“嗯,狗肉好吃,村里那条大黄杀了后,我也吃到两块肉呢,可好吃了。”曹建国接话。
“彪哥,三个小崽子看上我们杀的狗了。”那个青年听完这段对话,眯眼一笑说道。
“既然这样,那我们请三个小家伙一起尝尝狗肉吧。”络腮胡阴恻恻道。
别怪我不放过你们了,你们死总好过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