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两天,迎亲的日子到了。
杨明这些日子一直过得很紧张,算上前世一共两辈子,这是头一回结婚,从无经验,而且横竖看他不顺眼的老丈人和剽悍威武的岳母大人估计也不会给他机会让他积累这种经验。于是这些天杨明像个木偶似的任人摆弄。
这两天里他想了很多,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抢了玉璇出来摸黑私奔至少不用像现在一样像个傻子似的任人摆弄,有些事情明明可以用最简单最省事的法子解决的。
罢了,八拜都拜了,不差这一哆嗦。
媒婆和大脚妈子七手八脚给杨明穿上了大红色的吉服,黑色乌纱上直插两支宫花,传说中的新郎官新鲜出炉,杨明的相貌本就生得俊朗白皙,穿上喜服愈发唇红齿白,英俊不凡,杨明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久久不语,如痴如呆,一脸迷醉的样子。
良久,忽然弯腰躬身,毕恭毕敬地给镜子长揖到地,万分诚恳道“太英俊了,阁下到底怎么长的简直是逆天的存在,不得不佩服”
忽然觉得郭重阳之前反对他当女婿一定是故意装佯,不想让年轻人太骄傲,其实心里早就千肯万肯了,毕竟有一个英俊到近乎妖孽的女婿,委实是杜家祖坟冒了青烟,就算没有欣喜若狂那么夸张,至少也该拍手称快一下的
活了两辈子,杨明一直对自己颇有信心,自信这个东西很难定义,杨明这样的自信如果非要说成是自恋亦无不可,人一旦横下心舍了脸皮不要,就会很惊奇的发现,自己的心态豁然开朗,以前不敢做的事,不敢说的话,恬着脸做出来或说出来毫无压力,运气好的话或许还能收获到无数掌声。比如历史上曾经
好吧,不得不承认,杨明这种自恋到变态的人史无前例,由他独创先河。
郭玉璇一直以来是住在杨府之中的,而今玉璇和郭重阳,还有郭夫人,郭帅在城南租住了一见宅院,在那里住了下来,杨明得去迎娶进门,若是双方就在家里成婚,成何体统
五花马,大红袍,在一群手下的簇拥下,唢呐锣鼓手们卖力的吹吹打打声中,杨明志得意满的领着迎亲队朝城南进发。
人声鼎沸,炮仗喧天,京师的百姓们纷纷让道于路边,好奇地盯着穿得像个大红包似的新郎官,不时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接下来的程序倒是走得很正常,无惊亦无险,没有出现杨明一头从马上栽倒下来的狗血情景。
杨明恭敬递上迎亲书,郭重阳收下后点点头,没再给杨明添堵了。
成亲需要聘书,礼书和迎亲书,再加上婚礼的纳采问名等六道程序,议礼上称为“三书六礼”,不论再怎么穷困贫苦的人家,这三书六礼是一定要有的,简陋一点无妨,但绝不能少,否则名不正言不顺,哪怕勉强成了婚,外人眼里仍是苟且关系,要受鄙视的。
“妹妹,姐姐真羡慕你。”林奴儿为郭玉璇梳着妆,无故长叹道。
“姐姐说得哪里话,你终究也是要踏进杨家大门的。”
“妹妹此言当真”
“嘿,难不成我哐你不成”
林奴儿终于是喜上眉梢,杨家大妇都发话了,看来自己的终身大事也终于有着落了,想到此处,林奴儿嫣然一笑。
程序全部走完,一众手下簇拥着杨明欢天喜地的走入内院,站在内院的闺房门口,念了一首花一两银子买来的催妆诗,拦路的丫鬟仆妇们这才让开。
健壮的喜娘背着蒙了盖头一身吉服的玉璇缓缓从闺房内走出,这也是古代婚礼的风俗,新娘出嫁,双脚未踏进夫家以前绝不能沾地,否则视为不吉。
杨明微笑注视着郭玉璇,蒙着盖头看不清玉璇的脸,但大红的喜服衬托出她娇好苗条的身材,一米七的高个子穿什么都有模特走秀的效果,更何况出嫁是女子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吉服是广袖对襟翟衣,对襟本是汉民族传统服装,一左一右完美对称,寓意合美,翟衣的图案很讲究,左右各绣着一只锦鸡,象征着夫妻的和美吉祥。
杨明痴痴地看着她,眼中浮起浓郁的情意。
一路走来颇似闹剧,可回头再看,徒然发觉这条路彼此都走得好艰难,经历过误会,摩擦,经历过痛苦挣扎,还有那莫道不销魂的离别
这个女人终于成了杨家妇,以后这一生里,能够豁出一切互相搀扶互相支撑的人,只有他和她了。
所谓“相濡以沫”,不是那些无病呻吟的人嘴里的文艺词汇,而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做到它,实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