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揽着这事不行啊,少爷目前对此事还不知情,若是让少爷知晓凤歌差点害得红袖姑娘被火烧伤之事,别说这鹦鹉的鸟命了,就连老仆自己也是要跟着倒霉的,谁叫之前这倒霉的鹦鹉一直皆是由他喂养的呢?
恺之少爷定是会想,若是之前这鸟就被他不小心给喂死了,这后面也就不会有这许多的事发生了,又是一个办事不利的罪名啊。自家少爷自家了解,最是护短不过了,所有的错事注定都是别人的,关红袖姑娘啥事?这还是银伯最乐观的猜想,再凶残些,就连少爷的师傅,华山派的掌门,可能皆会遭了少爷的埋怨。
觉得此事必须得兜着,至少禀明少爷的时候,要技巧性地委婉些,这手段咱是熟的,只不过红袖姑娘这里可不能给说漏了。想到这里脸上就愈发显得痛惜兼和蔼,恨不能以身代之的表情,对着红袖解说道:
“不是银伯我倚老卖老,我也算是将少爷从小看着长大,少爷他的脾性我还是了解一二的,最是公正严明不过了,若是被他知道凤歌引起了这偌大的祸事,怕是难以善了,估计到了晚上,这鹦鹉就会被炖成了汤。”说完老脸上还满是不忍的神色。
红袖本就十分喜爱这鹦鹉凤歌,又怎肯容忍将其做成汤此种事情发生?也知道大叔说的定是不假,顾恺之确实是那种只要心里不顺,就会迁怒与人的人。好在虽是一副自大的脾性,对于亲近之人,多少还是能听人相劝,并不一味刚愎自负,也是难得的优点了。
红袖明白大叔的意思,就是想让自己相劝一二吗?至少也能让可怜的鹦鹉逃过被煮的命运,想通之后,红袖爽快开口道,“对于凤歌我自也是十分喜爱的,若是能够帮上些忙,保得凤歌的平安,更是义不容辞之事,只是我也不能一直待在这里,也不知你们少爷何时能够回来,这可如何是好?”
看这姑娘很是上道,银伯一脸笑呵呵的表情,觉得自家少爷的眼光就是好,挑的媳妇果然是个心善明事理的,然后接着出主意道,“也不用非得留下等人,只红袖姑娘走之前留下一封书信予少爷,想是效果也是一样的。”
红袖一听也不是多难的事情,便爽快的点头答应下来,之后就被银伯给引进了外书房。进得书房来,红袖举止上立马变得谨慎起来,眼神只看着自己脚下,不敢乱瞄,毕竟书房算是极私人的地方,今日若不是有事,自己断是不能够进来的。而一旁的银伯瞧得红袖的此番做派,更是连连点头,是个知礼的好姑娘。
等到红袖开始写信,瞧着又有一股书法大家的气势,笔走龙蛇是一气呵成,硬是将笔画分明的楷体,写出了清新端丽的感觉。之前银伯是知道红袖认字的,但也只以为一个丫头罢了,了不起也就多认得几个字,书写上定是不行的。
其实今日里,银伯临时将红袖拖进这书房里来,也是存了考究一番的心思。少爷即是喜欢上丫鬟,也不能是那小家子气的短视女人。自家少爷在情感上是个单纯的,确切的说是几乎无知的,要是被那些狐媚的女人给勾坏了,别说是老主人,自己也定是不会答应的。哼,让一个女人无声无息消失的办法可是多了去了,别以为我老人家退出了江湖,手里就不沾血腥了。
手里面拿着红袖写的书信,一副仔细研究的样子,颇有看字相人的架势。红袖早在写完书信之后就告辞回去了,她定是想不到,自己这前脚刚走,那封被密封好,带着浓浓墨香的书信,后脚里就被和善的大叔拿在了手里反复地查看。
字体上自然是清新隽永的,虽比不得一般的大家,却也让人看了舒服异常,可见书法上是得了真味的,流于自然,况现年纪还小,若是再过得十年八年,说一声书法大家也并不为过。
再从红袖的遣词用字上,银伯就断定此女是个内里有乾坤之人,就是一般的大家闺秀也是难以比拟的,更是对红袖满意异常。可见自家少爷还是眼光不错的,至少比起当年的老主人也并不逊色什么。
就在银伯拿着那信认真乱琢磨的时候,就有下面之人来禀,说是凤歌又在欺负别的宠物了,问是否要将其单独放在一处?老头拿着信,很是不耐地挥手将人给打发,真是的,区区小事也要劳烦我这个大总管,要你们还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