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姑娘也是这般想?”面前玄衣青年眼神倏地一亮,好似被人理解一般。
唐百衣笑得眉眼弯弯,“自然。”
“唐姑娘当真是在下知己。酒千杯难逢一知己!唐姑娘,在下以茶代酒,先干为敬!”
唐百衣顺势将茶盅端起,仰头灌入。
上好的香茗被这么一灌实在有些可惜。
两人相视一笑。
身边某人的气压更低。
“听闻沐家公子能写一手好字,在下欣赏文人,不知今日能否有幸见识一下。”凌偡说话滴水不漏。
瞬间,矛头指向沐珩!
唐百衣皱眉,敏锐的察觉到,若凌偡追踪靠近的目标一直是沐珩,想从字迹认出端倪的可能性很大,毕竟人写字的笔迹难以短时间内改头换面。
沐珩当真是后山匪徒么?
还是在逃钦犯?
自己每天面对的人是个惯犯?
唐百衣不免担忧起来,蹙眉望向沐珩。
沐珩会写字,清口村都知道,他能有什么理由搪塞躲过凌偡的邀请?
若沐珩笔迹一出,当真和凌偡要找的人对上了,那岂不是……岂不是……
后果会怎样,唐百衣不知道,但敏锐地察觉到,一定不会有好事!
沐珩神情依旧冷淡,已经顺言提起一边早已备好的毛笔。
这是一个局,一定是一个局吧。
虽然自己和沐珩整个冬天都在冷战,但好说歹说也同屋了大半年,可以算得上是室友!朝夕相处,多少也有点感情。
不行,自己必须做些什么!不能让沐珩被捉了去!
凌偡勾唇,胸有成竹地看向面前难以推脱的男子。
沐珩提笔,端正的身姿,清冷的眉眼,绝美的侧颜。
狼毫笔蘸上墨汁,正要落笔,突然,一只小手横里插了进来,直接夺过笔!
“我来!”唐百衣豁出去,高声喊道,“凌公子你不是喜欢看人写字么!我也会写,我来写给你看!”
沐珩错愕,凌偡更是惊诧。
谁能想到一个粗鄙农妇,居然抢过毛笔还说她会写字!
唐百衣轻咳一声,摆好功架,悠悠道,“小姑子闲时交过我,还请凌公子指教,献丑了。”
话音刚落,一行“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简体字跃然纸上!
沐别曾说过,这首诗在五百年前就在史书中有记载。
那时候,自己还推测是一名穿越者念出的诗句。
而自己写的更是缺胳膊少腿的简体字,想来,也不会被看出端倪。
这字,不是很优秀,也有大毛病。
但重要的是,能解围!
沐珩愣住,复杂的眼神望了过来。
唐百衣回之以一个笑容,满眼都是嘚瑟,好像在说“夸我啊夸我啊!”
沐珩抚上眉心,摇了摇头。
凌偡神情玩味,勾起嘴角,慢悠悠道,“唐姑娘当真是……写得不错。”
唐百衣望向那歪歪斜斜,还没有笔锋的简体字,也忍不住眉骨抽动。就算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也确实差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