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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文

“白沙先生又谓此理之妙不可言,吾或有得焉,心得而存之,口不可而言之。比试言之,则已非吾所存矣,故凡有得而可言,皆不足以得言。”这还是关于心性之学的话,在文学上也是如此。司空表圣有“不着一字尽得风流”一境,固然稍嫌玄虚,但陶渊明诗亦云,“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可知这是实在有的,不过在我们凡人少遇见这些经验而已。没有经验,便不知此妙境,知道了时又苦于不可得而言,所以结果终是难也。

有人相信文字有灵,于是一定要那么说,仿佛是当做咒语用,当然也就有人一定不让那么说。这在文字有灵说的立场上都是讲得通的,两方面该是莫逆于心,相视而笑了,但是也有觉得文字无灵的,他们想随便写写说说,却有些不大方便。因为本来觉得无灵,所以也未必非说不可地想硬说,不过可以说的话既然有限制,那么说起来自然有枯窘之苦了。

话虽如此,这于我都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我并无任何的“妙”要说,无论是说不出或是说不得的那一种。我写文章,一半为的是自己高兴,一半也想给读者一点好处,不问是在文章或思想上。我常想普通在杂志新闻上写文章不外三种态度。甲曰老生常谈,是启蒙的态度。乙曰市场说书,是营业的。丙曰差役传话,是宣传的。我自己大约是甲加一点乙,本是老翁道家常,却又希望看官们也还肯听,至少也不要一句不听地都走散。但是,这是大难大难。有些朋友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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