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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王先生,听说您花费七万两白银,从宋先生手里买下三幅版画?您觉得,这几幅画当真值这么多?”

最近董卿的版画出售,一开始虽然也有不少人喜欢,想收藏回家,可毕竟不是什么名家名作,几幅版画而已,刻画的又算不上精美,条件简陋嘛,大家出价最多五百元。

五百元一点儿都不少了。

就是寻常画画的名家,能拿这个价码,也相当了不起。

这几幅版画还是即便普通人,也真能从中体会到真情实感,能让人一看就受到触动,所以才有不少人想买。

最后一共九幅版画,落到六个人手里。

最高的五百银元,最少的一百三。

成交价都很高。

却不曾想,刚刚从南方回来的一个京城有名的大佬,居然重金求购,最后还从同为富豪的某位先生手里,花了七万两白银,把最后三幅画给收到手,一下子就成了热点新闻。

不光是京城,全国各大报刊都免不了要报道。

趁着这股热潮,董婉写得战场纪实的日记体小说,还有她写的取名为《阿瑾》的书,很快也由出版社出版。

无论哪一篇,也许有些匆忙,遣词造句都有点儿疏漏,但绝对写得感人肺腑,好多著名作家,名人都说,完全不输给老残游记,也是能传世的作品。

其实,她也仅仅是想真实记录这段历史而已,等到很多年后,人们说起这段历史,不用只凭猜测。

无论是谁,只要有点儿文笔,置身于那样的环境下,写出来的东西必然有血有肉。

别人不知道,报社的宋编辑却知道,这些稿费,董婉是一分钱都没有留,私下里百分之六十都捐给东三省的普济红十字会,另外百分之三十,她邀请肖女士,还有几位名媛,组建‘积善堂’,专门用来收容因为战争而伤残的士兵,还有孤儿,其它慈善事业,也会逐步展开。

其实一开始,董婉是想加入红十字会,在日俄战争期间,好多人打着这个旗号,做了很多事,不少人也知道了所谓的日内瓦公约。

没办法,国内早就多灾多难,少不了战争,慈善事业也要向着战争靠拢。

红十字会的名气最大,也最容易让人接受,国内上层社会的人都比较支持,肯定特别容易得到援助,都没必要成立本土的慈善机构了。

但考虑了许久,董婉觉得,她还是只做点儿力所能及的小事就好,没必要让别人捐款做慈善,还是自己来,最多加上几个亲近的朋友和学生们。

当然,更重要的没好意思说。

如果加入红十字会,即便是做出贡献,有了影响,但这个影响,好像也是算在人家红十字会上面。

董婉自己得到的不多,反正她捐款不少,回头看影响力,几乎没有增长的迹象。

可自己一组建积善堂,即便她都是匿名在做,那影响力也一下子有了一个小幅度的波动。

如今善堂没有名气,自然波动不大,等到帮助的人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的时候,一准儿能成为影响力的固定来源。

董姑娘一开始确实是真心实意地想帮帮别人,她又不是冷心冷肺,看到自家同胞受苦,基本的同情心还是有的。

这次东北受难的村落,超过三百,那真是枪林弹雨当中,血肉横飞,产破家倾,惨不忍睹。

董婉是亲历者,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她要是不想办法伸伸手,帮帮忙,她自己的心里都过不去。

可既然做得工作都差不多,都是帮人,她还是更愿意在帮人的同时,自己也得到好处。

相信换了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同样的决定。这阵子,别看举国都是一片肃杀气氛,青年学子示威□□越来越多,革命的呼声都传到四面八方去,不过,董婉的心情还是挺高兴。

不为别的,确实如她所想,她去了一趟东北,用得快干涸的影响力数值,一下子又丰沛起来,足够她想用就用,随便用,甚至连超级工坊,都近在眼前,再努力一把,东西就能到手。

学校那边,担心她的精神受到摧残,毕竟是在东北战场上呆了这么长时间,就给她放了假。

董婉干脆就窝在家里写自己的小说。

她的福尔摩斯探案正勾搭得欧美很多国家的读者抓心挠肝,不知道多少人恨不得她一天连载个七八十万字!

但因为战争,断更已经很久了。

前阵子还出了一桩新闻,外国的报纸刊登出她在东北战场的消息,顺便刊登她的版画,很多福尔摩斯的读者都去教堂,恳求上帝保佑董婉平平安安,长命百岁。

最主要的意思,福尔摩斯千万别断更,甚至因为这个引发了好几次反战□□。

还有人叫嚣,让自己的国家发兵,去拯救大侦探福尔摩斯,女孩子们哭得声嘶力竭,连男人也很担忧。

当地的报纸都当成趣闻给报道了,传回国内,国内一帮人也傻眼,简直哭笑不得。

清廷拼命努力,希望国际干预,结果人家连搭理都不搭理,这下因为个小说人物,居然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何等稀奇!

董姑娘听了这个,却不免有那么点儿愧疚。

她这阵子忙东忙西,几乎把福尔摩斯给忘在脑后,她自己以前就是个读者,自然相当清楚,那些追文的读者们看着喜欢的文,死活不更新时的难受别扭。

这几日清闲,自然要努力一把。

不只是写福尔摩斯,还要给自己国家这些心情沉重的读者们来点儿福利,轻松轻松。

她准备开新书了。

像《老残游记》,还有最近这几本,固然不是不好看,很多读者都很喜欢,但读了之后,并不能用来放松心情。

董婉想了半天,决定写喜闻乐见的穿越。

俗气一点儿不要紧。

一个清末的女学生,随老师去西安,出外野游迷路,遇到几个盗墓贼,居然无意中发现了秦始皇的陵墓,并误入其中,她本来想告诉老师,毕竟这是个大发现。

可从陵墓中出去的时候,时空变幻,居然去往秦朝。

虽然是荒诞的穿越,此时应该没什么人读过这样的小说,董婉写得时候,却不敢像后世一样,对历史什么的也胡编乱造不要紧,除了考据党要较真,其他人就是看故事,你写得故事好看,就是一本好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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