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养孩子的过程中,女性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在我的婚姻里,除去生育本身在体能上付出,我还承担了孩子所有的课外补习费、每年两次的国内国外旅游费、衣服费、钟点工费等等。在这场婚姻的开始,我从没有想过未来会以离婚收场,也没想过万一离婚后自己该如何生活,是否在财务方面早早地给自己留条退路。这场婚姻教会了我许多东西,既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天真,又让我得以觉醒,提醒我未来要更理智地去思考。
在法院里,我和珲对共同财务分割达成了一致,我放弃了婚姻补偿。双方交了每人五十元的讼诉费后,小法官就开始写判决书了。当小法官提出要核对户口簿、房产证和车产证等证明材料时,我和珲才觉没带这些证件。小法官说那只能另定时间,等带全所有证件后来法院办理手续。
“你们为什么不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呢?在法院办理,诉讼费和所分割的财产价值成比例,比较贵。如果去民政局办理,不但手续快,而且不收费!”小法官提议。
“不收费!”,这三个字不仅打动了我,肯定也打动了珲。“行,我们去民政局”,两人异口同声。
“那我先不撤诉,你们上民政局办好手续,再到我这里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