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点到了法庭,一位助理法官和一位书记员以及珲已经坐在位子上对话了。助理法官和书记员是两位约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她们脸上的稚气让我有点担心这次审判的专业性。
助理小法官让我先叙述起诉内容。我身边并没有起诉书,于是凭着记忆复述了一遍,提出我要孩子,同时鉴于我长年支付家庭的大部分开销,我要求男方给予补偿。然后小法官让珲答复我的起诉内容。读者们,我不想在此一一呈现其中的内容,因为那都是些丑陋的相互指责、埋怨。我一直不愿多去想在这段婚姻中所承受的不堪,而更愿意记住一些美好的瞬间。但在法庭上必须要详细阐述并证明这段婚姻的感情基础已经消亡,共同生活对双方都是种伤害,这样法官才能判决终止这段婚姻。
其中有一段我至今不能理解。当珲对小法官承认他的确对我有过家庭暴力,其中一次我报了警,另一次把我打出了血,助理小法官竟然最后对珲总结到,“你不承认你有过家庭暴力”,并让书记官写进记录。
“法官,他说的是他有过家庭暴力。”我打断了小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