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聂梓夜双手接过,低垂眼帘,心底却是一片熨帖。
他匆匆从公司赶来,晚饭确实还没吃。
在见到宋默之后,他早就忘记了饥肠辘辘,只要待在宋默身边,能跟他说话并听他回复自己就觉得十分满足,压根不觉得饿了。
没想到宋默竟然看出他没吃饭。
“坐下吃,别客气啊。”宋爸热情地招呼他,看着聂梓夜的神情就像在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要是不够的话还可以跟我们说,‘王记粥铺’就在医院门口,很方便的。”
“水果来了。”宋妈笑眯眯地端着果盘过来。
食物的香气让对面病床上的两个大爷再也睡不下去了,他们吸着鼻子坐起身,直勾勾地看了过来,还对宋爸说:“老弟,你们吃的那是什么,能让我们也尝尝吗?”
宋爸心情好,对他们说:“你们想吃的话,我可以顺便帮你们跑个腿,但这桌上的不行,这是给我儿子和媳妇的!”
宋默:“……”
聂梓夜:“……”
儿子?媳妇?两个大爷揉了揉眼睛,他们怎么看对面只有两个男孩子呢,难道床上那个秀气点的其实是个女娃娃?也是,现在的女孩子不一定都是长头发的。
宋默在被子底下悄悄扯了扯聂梓夜的裤管,压低声音:“别理他们。”
聂梓夜勾着唇角,不着痕迹地垂手捏了捏宋默的手指:“嗯。”
哪怕跟宋默这么说,可其实聂梓夜听进心里还是挺舒服的,虽然“大嫂”“媳妇”之类的称呼不是很好听,但意思等同于“伴侣”,说明周围的人对他们都没什么偏见。
这无异于是减小了他们在一起的阻力。
虽然聂梓夜也不知道为什么宋爸宋妈对他的态度一夕之间就有了转变,但只要是好事,他又何必去在意这么多?
……
宋默这场病,完全印证了那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医生说挂两天水就能好,结果拖拖拉拉差不多一星期他才彻底好全。
除了人看着更瘦了以外,他还收获了两手背的针眼,不能细看,否则密集恐惧症会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