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清池这才了解到,这里是茫茫山谷里微不足道的一处小村落,封闭,落后,村民自给自足,倒是也足够维持生计。
虽常年不与外头联系,但也有最基本的通讯设备,大多数居民以种地为生,性子宽厚老实,将这小小的地方打理得井井有条,不似其他农村那样又脏又乱,四处都是牛羊的气味,反而是很干净优美,和江南水乡差不多,也是个世外桃源之地了。
而她暂居的地方,只生活着一个差不多快六十岁的大妈,姓刘,看着很年轻,丈夫早逝,含辛茹苦拉扯一双子女长大,现在人家也有出息,女儿去外念书,儿子则在做生意。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她一个人,开了个小药馆,乐得清闲。
大妈为人善良,不然也不会要程清池和沈遇这两个身上没半毛钱的穷光蛋住那么久。
至于是怎么得救的,程清池因为昏迷,所以一直不晓得,她有跑去问沈遇,不过那人穿着大妈儿子十八九岁时期的校服,大抵是觉得很别扭又烦躁,脾气暴得很,只瞪了她一眼,似乎不告诉她原因。
程清池也没办法对他生气,一来是觉得再怎么样两个人也算同生共死了,忍忍就忍忍,二来,也是觉得沈遇这样真的很搞笑。
大妈家里只有儿子,男人穿的衣服自然也只能从他儿子的衣柜里拿,不过也只有儿子念书时期留下的校服t恤。
虽然沈遇穿着也合身,没有什么违和感,但程清池一想到他平时都是西装革履,白衬衣黑裤子之类不接地气,不染人间烟火味的穿着打扮,一时之间就觉得很不适应。
他现在看上去非常像以前那种长的好看,众星捧月,脾气却很差的学校校草。她想,虽然他早就过了读书的年纪,在商场也历练出了成熟凌厉又沉稳的气质,可没想到,竟也会有这样青涩脆弱的时候。
嗯,程清池也知道自己的形容不大准确,但依稀也足够看出他二十岁左右的影子,大抵也是个行走在人间的祸害。
她憋着笑,沈遇很不友好地瞪着她,“笑够了没有”
行行行,不笑了,程清池连连点头,“我就是想问问你,我出事之后发生了什么,可你又不愿意说。”
沈遇的口吻不咸不淡,“知道我不想说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走开,别烦我。”
不烦就不烦。
程清池心情愉快地“哼”了一声,算了,也不必和他计较。
他俩被人好心大妈收留,又没钱又在这片地方查无此人,沈遇哪怕在x市呼风唤雨,现在落魄了,凤凰不如鸡,谁还晓得他是那个堂堂沈少怕是拼了命地拿新闻报纸去每一个人面前晃悠晃悠,也只会换来一句冷漠的,“哦,这人是谁”的态度。
事实上,沈遇也试图这样做过,他想着,活都活下来了,还很幸运地找到了一处村庄,离出山就一步之遥,他总得再争取一下,可他又没有钱去托人办事。
起先,他的态度还端着,死活拉不下来脸,做了很大的思想挣扎才问别人,有没有听说过沈氏集团结果那人迷茫地摇了摇头,然后反问,“那是个什么菜市场吗”
沈遇的脸色瞬间就垮了。
由此可见,他还没迈出那一步,就被无情地打了回去。然后他也豁出去不要脸了,想着不要在这个破地方待,必须得尽早出去,四处在街边问东问西,甚至连坐在家门口嗑瓜子的老阿婆老爷爷都不放过。
结果可想而知,他什么收获都没有,沈遇穿着人家的衣服,还被街边的大爷大妈们乐呵呵地打趣儿,“哪里的俊小伙儿我瞧你眼生得很,是不是新来的”
“嗯。”沈遇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来来来小伙子帮我把这些东西搬一下”
人老太太非常高兴,自来熟地冲着他挥挥手。
沈遇“”
他皱眉为难,颇为烦躁地挠了挠头发,左右环顾一下,到底还是走过去,把那些粮食货物替老奶奶搬进了后院。
老奶奶看着已经是耄耋之年,瘪着嘴,弓着背,走着小碎步,看着还算精神,说话吐字也非常清晰。
她一个劲儿地夸沈遇长得好看,又问他今年多大,在哪儿读书
沈遇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又不好意思摆着一张冷脸,毕竟她是个老人家,他含含糊糊地应答着,说话间就已经把东西搬完了。
这一天天的,都特么是些什么事儿。
程清池的心态就要比沈遇好太多了。
她觉得在这个小村子里生活应该也是一件很舒服的事,但她晓得,沈遇不属于这里,而且他们俩也不能一直霸着人家的房子,赖死赖活,蹭吃蹭喝,不愿意走,得想办法出去才是。
他们两个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又病又伤又残,卵用都没有,就差用“废物”抱团四个字来形容了。
程清池还算积极乐观,沈遇倒也没话可说,只能尽量帮着刘大妈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俗称打杂,就当做是补偿这些日子在她家里白吃白喝的报酬。
刘大妈人好,也不计较,她甚至还乐意,说是家中常年就她一个人,现在多了一男一女,热闹起来了,她高兴还来不及呢。程清池也喜欢刘大妈,她待她和善,气质温柔,就和妈妈一样。
在药铺一些零碎的杂活儿她都抢着干,比如打扫药渣,记记账,分一下药品刘大妈偶尔会帮着一起,然后两个人在药柜前聊聊天儿。
沈遇对于她出事以后的发生的事一直闭口不谈,程清池便想着问问刘大妈,她总归是知道的,好歹是她救了她们。
提起这个,刘大妈的眼角便弯了一弯,“沈遇这个小伙子,是真的很好呢。”
呃好吗从前程清池肯定是不同意的,他目中无人,高高在上,什么都看不起,更是嫌弃她,总是对她冷嘲热讽,恶语相向。但是确实,要不是他,她或许真的没命了,一切都会变得很难说的。
程清池点点头,“他啊应该是个好人没有错。”
“小姑娘,你和他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吧。”
不一般若是否认,又显得矫情得很,但程清池也不晓得该怎么样界定这种关系,于是她保持沉默,选择不回答。
刘大妈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你们是情侣,是夫妻肯定不是兄妹或者单纯的朋友吧。”
她到底年长,那么多岁数都不是白活的,阅历丰富,一双眼眸,足够洞察世事。
“不是。”
程清池这回倒是矢口否认了。
“哦,这样呐”刘大妈若有所思,“那天下着很大的雨,我看见他浑身是伤,脸几乎都被血染红了,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可怕得很。他抱着你,几乎是把我家药铺的门一脚踹开的,你都不晓得,当时很晚了,我吓得差点昏过去。”
“不过我知道,他不是坏人,估计是在附近山头落了难,再说了,也没有谁看得上我这个小破药馆,所以我还算冷静,过去看了一下他的情况,果然,受了很严重的伤。”
刘大妈絮絮叨叨地回忆五天前那个夜晚,该怎么形容呢她的记性其实没有那么好,年纪大了,记忆力也日渐衰退,电闪雷鸣的场景早已模糊,不过,她倒是对那双焦急又凌厉的眼睛记得很深。
那个男人喘着气,浑身都湿透,体力明显已经到了极限,在精疲力尽的那一刻,他跪倒在地上,表情吃力痛苦,手却一直用力地拖着一个女生的身体,甚至都没有让她触碰到地面,他看着刘大妈,艰难地开口,“救救她”
那女生的身上,全都是肮脏的泥泞,面目全非,奄奄一息她的生命力很顽强,还活着,小小的唇一张一合,似乎在挣扎着呼吸。
刘大妈明白了。
她行医治病那么多年,医术高明,后来子女都有了各自的生活,这才回归清闲,开了家药铺算是退休。沈遇也是看见了牌匾,才一脚踹开了门,好在他遇到的是刘大妈这种菩萨心肠的人,不然还真的会当成入室行凶的罪犯。
不得不说,程清池这个女生的生命力确实顽强,不管是车祸坠崖还是被山洪冲走,寻常人折腾一次估摸着就要进鬼门关了,而她在最后一刻还有呼吸,哪怕那呼吸很虚弱。
更厉害的是,大抵是上天真的眷顾,觉得她命不该绝,这女孩儿除了皮外伤,并未有什么严重的内伤,用了点药,处理一下伤口,昏迷了几天倒是自己醒过来了。
相反,沈遇还是那个需要好好休养的人,这也是刘大妈身为一个医者,极力要求他们留下来观察一段时间,把身体养好,把伤养好再找出山的路。
这个村子四面环水,封闭偏远,她不知这年轻的男女是怎么落难到这里的,光是去县城,就要走个把小时的山路,再坐一天半的长途汽车,更别说还要远的地方了。而从这里出去的路只有这么单独一条,必须经过县城。
沈遇没有明着拒绝刘妈的提议,他知道她也是为了他们好,但他的时间等不及他在这里闲情逸致地养身体。
亲人朋友会担心不说,还有偌大一个沈氏需要他运转,如果连站在它顶端控制一切的主宰者都消失了,找不到了,那么事态的性质便会变得非常可怕。各方股东蠢蠢欲动,多拖延一天,集团稳固的风险就多一天,而政商和媒体界也会风起云涌,说不定格局还会因此洗牌,现实就是这么地残忍。
只不过依照当前的情况,沈遇好像也没有别的法子,刘妈就怕他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瞎闯山路,每当他一有想走的念头,就千万般地挽留。
她说,“你这孩子,我也算是花了很大功夫将你的命救了回来,你若是没出这座山,反而赔上了自己,到底是在伤害谁呢我一把年纪了,好事做了大半辈子,再过几年差不多也要入土了,你非要走,我也没有办法拦,只不过,哪日要是在山林深处发现了你的尸体,我只会怪我自己当初怎么不坚持阻拦,只会觉得自己害人一命,心生愧疚,你呀,就当是积德,能让我死后上天堂,而不是因为罪孽去地域。”
她苦口婆心这么一说,沈遇也不方便再多向她打探什么,也不是没有问过村子里其他人,不过结果也都知道,几乎没有什么收获。他们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说话要么含糊,带着浓浓的方言味,他听不大懂,要么就是不知道哪里还有路可以出去,也不知道所谓的沈氏集团。
沈遇没有别的法子,毕竟落魄的凤凰不如鸡,在别人的地盘还得听别人的。
他打算过几天,等程清池还有他的伤势恢复得差不多了,再依照刘妈所说的,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再到县城。
说起这个,沈遇也第一次有了很严重的自责心理。
手机早就在出事的时候不知所踪,他平时不怎么打电话,也不怎么接电话,私人号码仅仅存了那么几个,不过他从未特意背过那些数字,平时又有助理和秘书,想联系谁只管吩咐下去便是,根本不需要他出多少功夫。
现在好了,想找人过来将他救出去,因为电话号码记不住,也没有办法。
最最要紧的,是这个穷乡僻壤,没有网络
程清池见到总是趋近于暴走和焦虑状态的沈遇,便会踮起脚,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这位小伙子,你不要急。”
她学着刘妈的语气,“冥冥之中,上天自有安排,你先要自己静下来,想想着自己处在一片很恬静的花海”
沈遇拍掉她的手,没好气道,“你以为我不想怎么静下来”
于是程清池便自然而然地将扫帚递给他,“喏,你先把地给扫了。”
沈遇
他斜了她一眼,竟还真的接了过去,乖乖地扫着地上的药渣。
这个场景,太过柔和,美好的毫无攻击性,温暖的太阳光线斑驳落到了沈遇单如纸片一般单薄的脊背上,又似乎透过了空荡荡的运动服,她能看见他俯身的那一刻,露出来的黑色t恤,还有t恤下面藏着的锁骨,若隐若现。
这场景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沈遇,程清池都要产生错觉,如果他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应该也是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闲暇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的那种;而熟悉的是,她始终觉得,这样的景象,自己是在哪里见过的,就连这样的穿衣风格,她都是觉得很眼熟的,可她想不起来。
大抵十八九岁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打扮,比如陆林修,他穿校服的时候,里面就喜欢穿一件潮牌t恤或者是卫衣。
沈遇自从到了这个村庄,那股儿谁都看不起的劲儿虽然还在,但发作得没有那么明显了,程清池也不止一次地拿这个嘲笑反击他,是不是大丈夫能伸能缩来着
沈遇就会狠狠地看着她,“你最好永远都别回x市区。”
不过除了口头上的威胁,他也对程清池做不了什么,每每这个时候,她就很是得意,嘻嘻,大仇已报。
见沈遇这回儿很主动乖觉地扫着地,她站在一旁,“你怎么乱扫呀”
倒不是真的在为难他,只是,沈公子做家务的经历几乎为零,哪里有人把原本干净的地板弄脏的哪有人专门把垃圾往干净的地方扫的哪有人连簸箕都不会用的笨手笨脚,毛毛躁躁,脾气也不大好,还怪扫帚不好用。她看得连连摇头,感觉他在这方面,是属于半点常识都没有的那种人。
程清池实在看不下去了,她忍无可忍,一把抢过扫帚,罢了罢了,她自己来还不行吗
“你还是别在这里捣乱添麻烦了。”
她的口吻就像是在教训一个不听话,顽皮又顽劣的小男孩。
虽然沈遇也不想扫地,但也不想承认自己连地都不会扫,再说了,程清池教训他会让他觉得很不爽好不好
他非得给自己找点事情才觉得舒服,也不知道是为难自己还是为难谁。
沈遇帮刘妈记账,这点程度的活儿对他来说还是轻轻松松的,他的脑子灵活,不用计算器都可以算得清清楚楚,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把账本轻轻一丢。
他在这里不能提不能抗,不能洗衣做饭也不能下田插秧,整个就和林黛玉似的,要不就是废物咸鱼一条,现在总算挖掘了自己一点用武之地,扬眉吐气得很。
刘妈起先还担心他这么快,会不会把数目记错了,又偷偷摸摸核对了一遍,果然,一个数字都不差。
她惊讶地看着他,沈遇一脸“小case”的表情。
“我从小到大的数学都很好,几乎把说得出名字的奖项都拿了个遍。”
他的口吻轻飘飘,又莫名其妙带着很幼稚的自豪感,虽然是猴年马月的事,但听着倒也挺厉害的。
“阿遇呀,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沈遇还未想好怎么回答,程清池就在一旁插话,“他就是一个算账的。”
你才算账的,你全家都算账。
沈遇将手懒洋洋地撑在下巴处,理都不想理程清池,“刘妈,还需要我做点什么吗”
现在正赶上黄昏时分,太阳落山,余晖萦绕,该做晚饭了。
于是刘妈想了想,“不如你们去买点菜回来吧,我腿脚不方便,也懒得动了,哎”她颇为自嘲地锤了锤肩背,“一把老骨头。”
沈遇的眉毛微挑,“我们”
她笑笑,“你虽然会算账,但一看就不晓得怎么买菜,这小姑娘至少比你靠谱多了。”
说的是实话没错,程清池不仅懂得怎么买菜,还懂得怎么做菜,菜市场的行情她了解得不得了。而沈遇一个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对这方面自然是什么都不懂,更何况,他从来没有去过农村,对农村的环境完全不适应,山路泥路都需要有个人带着。
这个人也只能是程清池了。
“行,我们俩去。”
沈遇不情不愿,“不去。”
“行,那我一个人去。”
程清池也完全无所谓。
沈遇这下又改变注意了,“不行,我也要去。”
她忍无可忍,对着他怒吼道,“爱去不去事儿多”
沈遇。
程清池一出门,他就立马起身,乖乖跟了上去,和条大狗狗似的,她走哪儿,他就跟哪儿,就连一些七零八落没必要完全照跟着的,他也跟着,比如她走石头路,他便也走石头路,她跳下坡,他便也跟着跳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