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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江湖

“小哥是头一次走江湖?”

“江湖?”

陈刹反问了一声,随即点了点头:“算是吧。倒是不如您老经验丰富,可要多多指点啊!”

岳北风咧嘴,露出了缺了一个门牙的笑容。

“陈兄是沙洲人士?”叶凌也不傻,一听就反应了过来。

见陈刹点头,叶凌双眸露出了感兴趣之色,有些兴奋地道:

“听闻沙洲沙匪众多,乱象迭起,看陈兄能穿越沙洲来到咱们黄山郡,想必陈兄在那沙洲也定然颇有声威吧!?”

陈刹摇头:“无名小卒一个,在沙洲,除了明面上的那几位,越有名的,死得越快!偏偏像我这种小人物,才能活的长久一些!”

一听这话,叶凌有些失望的点了点头,倒是他身旁的少女李月心有些骄傲的道:

“叶哥在我们鹤山城可是出了名的少侠,曾经一己之力剿灭了莲鹤山内的十二路山贼匪患!”

对于自己的心上人,少女显然极为骄傲,叶凌自家人知道自家事,那莲鹤山不是什么出名的大山,那十二路山贼也只是十二伙以抢劫兼职的山民罢了,连武者都没有。

他赶忙尴尬的解释道:“小事一桩,不值一提!在江湖前辈面前,就不要说这些了。”

的确是小事一桩,在那鹤山小城倒是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风头,可是拿出来让真正走江湖的人士来看,那就有点贻笑大方了。

少女不管不顾这些,反而有些得意的瞥了陈刹一眼,意思好像是:我的叶哥这么优秀,你这癞蛤蟆就别想吃天鹅肉了!

陈刹没在意这些,他对于这少女如此关注的原因也不是什么绝世面容,别的不说,吕珝的面容比起这位强了不少多少倍,身材同样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不可能越找越回去吧?

当然了,这个叫叶凌的小白脸子长得确实不错,比起自己莫云的那副面孔,也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单轮面容而言,跟那位小剑圣魏长锋也不相上下。

只可惜,两人身上的气质天壤之别都不过分。

陈刹以前曾经和刑戈聊天的时候,后者曾经与自己说过他们刑家的望骨之术。

刑戈的水平极高,只是一眼,不仅仅能看出骨龄,以及隐藏在身体下的血脉究竟是何种,陈刹自然不如刑戈,不过多多少少也算是了解一些。

人的血脉体质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过于浓郁,即便不变换成血脉真身的模样,也会有一些些小小的外在显化。

通常这类人的血脉体质等级极高。

而眼前的这个名叫李月心的少女便是如此!

她的双肩纤细,但是微微下扣,而颈椎这边比起寻常人稍稍前倾的弧度却显得过于平直了,那笔直而下的尾椎更是如此!

陈刹之前仰在那梁柱上看的时候,可以清晰的看到,少女的尾骨位置,比起寻常人要突出一小块。

如果有人将这少女的血肉拨开,把后面的脊椎骨骼取出,可以很清晰的看到,从颈椎往上,到肩胛骨,到尾椎,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把标准之极的骨剑!

少女显然不知道这些,看其样子在家中应该也不是那种真正文静的大家闺秀,要不然估计也干不出和心上人私奔这种事。

想到这里,陈刹觉得有些好笑,一个连武功都没练过,但是血脉体质极高的傻姑娘,跟着一个如果自己练剑之后,不出一个月差不多就能超过的心上人私奔?

有点滑稽可笑啊,说到底,还是脸的重要性啊!

少女瘪了瘪嘴,不过到底没有多说什么。

反倒是一旁的岳北风接口道:

“江湖前辈?什么是江湖?”

这问题有些大,一时之间没人能给出回答。

倒是一旁的甄二率先开口道:

“大口吃饼,大口吃肉的日子,就叫江湖!”

岳北风甩圆了就给甄二后脑勺一巴掌:

“一天天就知道吃!”

少年有些委屈,捂着脑袋瞪着他这位师傅,他觉得他说的没错啊。吃饱喝足,这是天下最大的道理了,哪里还有比吃喝拉撒更大的道理?

陈剎不做回答,叶凌想了半天,却都没有给出一个回答。

倒是李月心,直接开口道:

“与心爱之人,行侠仗义,斩妖除魔,快意恩仇,这不就是江湖吗?”

老者只是笑笑,他,陈剎与叶凌三人,始终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入夜了,大雨洗礼了一通的天空,星辰光芒闪耀,月色喜人。

三队人马也只是闲聊,少年甄二没多大一会就睡着了,他师傅把这小子搂在怀里,少女也很快睡着了,叶凌只是将她平放在地上,湿漉漉的衣裙还粘连着皮肤。

剩余的三人,没有再开口了,只是望着天色,从瓢泼大雨,渐渐的变成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到了天色破晓时分,雨早就停了。

少年与少女前后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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