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无助、恶狠狠的眼神刻在了他的心里。
那颗冰冷没有温度的心,刹那间冰山融化。
自此之后,
重戈再不敢去轻易伤害无辜的好人,他受不了别人讽刺的眼神。
漠海杀手、红衣重戈,
虽然让人闻风丧胆,
却仍然保留下了一份炙热。
他开始体验人一般的生活,开始与人交谈,最后,爱上了美酒。
美酒为伴,
长剑在手,
虽然只身一人,
却别有一番味道。
再后来,他来到了中原。
这里熙熙攘攘,一点儿不似漠海。这里没有呼号的阴风、没有遮天的黄土。有的是一步一楼梯,有的是品尝不完的美酒。
最后,他结识了栾子明,
二人义结金兰,
以心交心。
做起事来,终于可以有一个理由——承担杀人的罪名,为了弟弟更好地活着。
终于,他知道了什么是人情冷暖。
中原,是一个神奇之地。
他见识到了很对意想不到的东西。
不苟言笑、严肃异常的常十三,这个他唯一心服口服的人,竟然可以为了走了八九年的人一蹶不振,竟然可以在一个毛头小子面前红了眼眶。
那个对于痛感异常敏感的子明,竟然可以在挨完打罚之后开心地笑出声音,竟然可以为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出生入死、毫无怨言。
……
原来,
世间并不是灰色的。
它一直都是五彩斑斓,
只不过过去的自己并没有发现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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