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刘俊罢免侨户,实行土断。刘俊即位后,为解决元嘉年间以来版籍混乱,南渡侨民不注户籍沦为流民的人数增多致盗贼蜂起,而南方土著居民依附于大族的人数也日渐增多的情况,采取撤并侨州郡县,罢免侨户,将流民和土地结合起来以统一侨户和土著的户籍的措施。
于是刘俊在457年到461年期间先后撤雍州各侨郡县,合并新旧侨郡,并将无实土的侨郡县并在有实土的郡县上,将新旧侨户合籍并将流民落籍于实土郡县。
刘俊在位期间又抑制兼并,限制士族封山占水。为解决元嘉中后期以来的士族豪强“熂山封水,保为家利”]的巧取豪夺,大肆兼并使国家丧失大量户籍人口的局面,刘俊于公元454年到455年之间先后颁布条例,限制士族封山占水,诏令官府与平民百姓交易,一定要公平合理。对官家占有的江海田塘,一律开禁。对皇亲显贵逐利,也一律禁止。
随后又对豪强大族的各园苑圈占面积太大,妨碍商业活动的尽量开放,给予贫民经营。
刘俊随后对课租侨户,始行检籍。孝建元年,“始课南徐州侨民租。”宣告自晋末“义熙土断”以来,京口所在的南徐州的侨户免租的特权被正式取消。东晋以来,南徐州是北来侨民最集中的地方,据统计一共超过了二十二万户,而侨民中的普通百姓又大多成为京口豪强的依附人口,对朝廷不承担义务。刘裕在晋末推行“义熙土断”时,由于是北府军所在,功勋武将也多居于此,故南徐州始终不在刘宋前期的土断和清查户籍的范围之内。
刘俊始课南徐州侨民租,宣告南徐州正式列入了朝廷的土断和清查户籍的范围之列,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编户,也沉重打击了豪强大族。刘俊又于当年始行南朝检籍政策。据史书记载当时“凡诸郡士族婚官点杂者,悉黜为将吏,而人情惊怨,并不服役,逃窜山湖,聚为寇盗。”[80][80]“加以严刑不能禁。乃改用军法,得便斩之。”
随后刘俊又赦免兵户和奴婢,改铸钱币。魏晋以来,兵户和奴婢沦为一种为人所不耻的贱户。刘俊于公元458年,下诏军户免除军籍成为平民。
随后刘俊在公元459年,又下诏,对正在服无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残者全都恢复自由[87]。孝武帝还免军户立郡县,如令雍州“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使他们成为正式的编户齐民。鉴于元嘉末年因北魏南侵造成刘宋社会经济萧条,财政危机凸显,货币流通混乱,流通量减少,导致民间流通中的钱币的重量不断减轻,刘俊又在公元454年,改铸钱币,铸四株钱。这就是有名的“孝建四铢”。一方面整顿钱币流通混乱的局面,解决因经济衰退导致民间对钱币流通量的需求,另一方面则试图将财政大权收归中央以集中财权。
随后刘俊有始设台传机构,加强中央财政。东晋以来,地方州郡长官不仅控制了地方财政,侵夺地方上交中央财物,私自擅用台库现钱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甚至出现地方官一边滥用科调,自辟财源,但对上供中央的租赋却无所用心,严重影响了中央财政和中央租赋的正常采集。孝武帝即位后,为从制度上杜绝地方州镇截留和滥用上交中央财政的现象,开始设置台传机构,并派御史职掌,负责经办地方台仓、台库。(本章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