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刘骏还设立了台传机构,加强中央财政,开南朝台传机构和台传御史监察地方财政之先河。
刑律上,刘骏十分关心刑律审讯和整顿,多次亲自听讼,亲自督察案件审理,是南北朝为数不多的热衷于刑律整顿和法制改革的帝王。如规定对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须亲自参加审讯,同时规定“若两千石不能决,乃度廷尉。神州统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归台狱。必令死者不怨,生者无恨”。
又于大明七年四月诏令“自非临军战陈,一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昕察。犯者以杀人罪论。”这两条诏令的颁布在当时是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的,因为它首次以皇帝的诏令,正式确立了最早的死刑复核制度。
在禁卫武官制度上,孝武帝“初置殿门及上閤屯兵”,创立直阁将军制度。又复置了魏晋以来不设的卫尉武官制度,同时还复置了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大大强化中央禁卫军权,被南朝各代所延续。
在军制上,刘骏始以制局监掌控军权。这从制度上,正式开启南朝寒门武人秉承皇帝旨令,掌控禁卫军权,专典兵力之先河,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对jūn_duì的直接控制。
佛教政策方面,他一方面支持和弘扬佛教,礼敬高僧;另一方面又整肃沙门,改革僧官制度,利用僧官管理僧众,实现了朝廷对佛教徒的控制,以防范僧尼干预军政事务,沙汰无品行的僧尼,整顿佛教不正之风。
礼乐制度方面,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诏建造孔庙,用诸侯之礼祭祀。同时“立明堂,造五辂”,派使臣前往山岳祭祀。在乐制上,孝武帝制定了新的与汉、曹魏、西晋时的不同宗庙的乐制,即把宗庙和郊祀混为一同的宗庙乐制。其后宗庙的乐制在郊祀和明堂也被使用,这些仪礼具有以前所没有的紧密关系。
公元456年,刘骏因为历城是军事要地,打算将青州州治由原先的东阳城移并到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镇以巩固边防。当时,朝中不少大臣都持反对意见,认为州治所在不宜移到第一线。这时,长期镇守青州的宁朔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站出来说道:“陛下,青州北面有黄河、济河,又有很多池沼,不是北魏所要进攻的地方。每次北魏来掳掠,一定要通过历城,将青冀二州的州治所在合并镇守在历城,这是治理边境的谋略啊!如果我们把青州移镇到历城与冀州并置,那么北面靠近黄河,便于北人前来归顺,对近处,一旦北魏扰边,又便于集中二州兵力迅速遏制北魏侵扰,止息民患,对远方还可以宣扬我朝王威,因此青州迁镇历城是安定边境的上计。”
刘骏听后,极为赞赏认同。遂力排众议,下诏将青州州治由远离前线的东阳移并到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