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黑头做事最是上路,打人的留下一只手、一条腿,小娘们我们带走,小孩你拿二十两银子赎人。”大哥伸手捏着拳头,骨节发出咯吱咯吱的一连串响声。
“这位大哥,您是看中了我的左手还是右手,左腿还是右腿?”来长安后一直憋屈的慌,看见了眼前这几块料方岩不禁心情大好。
“你们想干什么?街坊们,都出来帮忙!”随着一声大吼,一个红脸膛的汉子手持扁担窜了出来。刘五哥,跟方岩一块卸货卖力气的工友,地道的榆林汉子,热血重义。
可惜街坊们跟刘五哥想的不一样,门缝和窗户后面倒是有不少眼睛,可就是没人出来帮忙。
“五哥仗义,多谢了。”方岩抱了抱拳,然后当胸一脚踹飞了黑脸大哥,那两个挥刀的家伙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拳一个打倒在地。
瘸腿和断臂回头刚想跑,被方岩一声大喝“站住”吓得两腿发抖,站在了原地。
方岩抓着发髻把昏厥过去的黑脸大哥拖了回来,几个耳光打醒。然后随手捡起掉落在地的腰刀,用手一截截的掰成了碎片。
几个地痞惊的说不出话来,这虽不是百炼精钢,可也是淬了火的利刃,就这么掰竹篾般的掰碎了?
“滚!”方岩掷刀于地,厉声大喝。
……
……
长安城三分,北部正中是宫城,为室所居;宫城南面是皇城,为三省六部等公务所在;其外是外郭城,多民居商肆,再往外才是方岩他们住的西市。
日头晴好,刘五自去上工,方岩和兄妹两人便结伴入皇城。
方才那场打斗对方岩来说微不足道,叶氏姐弟两人起初有些惊魂未定,可毕竟少年心性,过不多时便把不快抛在脑后。方岩一路吹牛如何大杀胡人,听得叶云帆神往不已,恨不能立刻从军出陇阪,驱马度关山。
叶念初在一旁生怕弟弟断了读书的念头,连忙岔开话题与方岩谈论经义文章。让人诧异的是,这位当兵的方大哥竟然也读过书!不但如此,他对突厥人风俗习惯,边塞风土人情异常熟悉。
叶云帆听闻之下更是兴奋,不住问这问那,这些可都是第一手的谈资!如今长安学子最爱讨论的就是如何涤荡胡虏,如何洗雪渭水之耻,甚至有人信誓旦旦的说明年春闱大都要考策论,考题便是平定突厥之策。
走的热了便寻了出茶摊歇息,方岩买了几碗桂花酒请姐弟俩。贞观年间的酒都很淡,风行的三勒浆、葡萄酒也多是发酵后过滤饮用,寻常人喝上几碗并不觉得如何。至于桂花酒更是清香可口,叶念初这等姑娘也能喝的。
毕竟是天子脚下,酒里竟然加了冰鱼儿,喝起来冰凉可口,极为舒坦。方岩此时心情大好,于是开始抡圆了吹牛,定北城破后许久没这么高兴了。
只是这区区三碗酒居然要一枚开元通宝。这不是明抢吗?在定北都能卖一斗米了!方岩从小也没花这么冤枉的钱,心都疼的抽搐起来,不过碍于美女在身边,只得硬充好汉。
一旁不开眼的叶云帆几口喝完,舒服的长长叹了口气,意犹未尽的瞅着方岩,嘴里冰鱼儿嚼的咯吱作响。
还想喝?即使钢刀顶在胸口上方岩都没这么心慌过,生怕叶云帆大吼一声,老板再来三碗!
忽然地面震动起来,骑兵!多年行伍生涯让方岩对于马蹄声极为敏感,来的大约有十余骑,速度极快,最多是穿皮甲的轻骑兵。
一阵烟尘大起,十余匹高头大马风驰电掣般朝人群冲来!周围的商贩奔命似的四散躲避,一片鸡飞狗跳,真要是被这奔马撞一下,怕不是要骨断筋折,当场死于非命?
方岩眼尖,见马上骑士清一色都是十四五、十五六岁的少年。一个个穿红戴绿,挟弓带剑,更有甚者居然穿着胡人的装束!这些少年经过人群时非但不勒马减速,还高举马鞭抽打躲闪不及的路人,眉宇间一片戾色。
方岩双拳紧握,恨不得将这些小王八羔子拽下马来狠揍一顿。一旁的叶云帆把酒碗摔得粉碎,放声痛骂:“好一帮纨绔!携带兵器、闹市纵马,天子脚下没有王法吗?”
这一阵喧哗来得快,去得快。大家似乎早就习以为常,纷纷收拾东西重新做生意。只有叶云帆还在那里愤愤不平。
旁边有好心人低声劝解,这位小哥小声点,这些人都是国公府的世子,手下恶奴众多,让他们听见肯定要找你麻烦。
有人也低声咒骂,诸位一看就是初到长安,这帮游侠儿早就是长安一害,只是家里位高权重,便是京兆府、金吾卫都奈何他们不得。
唐人尚武,再加上连年战乱,任侠之风盛行。所谓豪侠,多是重义轻生之辈,或赴边关卫国效死,或路见不平、愤然而起,确是好男儿!
不过这市井间所谓的侠就是另外一种了,有以粗鄙为豪放、拿无赖当英勇的地痞恶棍,也有终日嬉戏、欺压良善的权贵子弟。今天方岩他们遇见的就是“长安游侠儿”,多是些公侯府上的纨绔子弟,整日横行无忌、惹是生非,却自以为是豪侠之举。
叶云帆一声长叹,小小年纪却有了一丝沧桑之态,低声吟道: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