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落得个人仰马翻。无论是胯下的马,还是马上的人,都成为了他们的目标。所谓乱刀加身,便是如此。
“痛快、痛快呀!”花云就在其中。他扔下了长枪,换上了锦衣卫的腰刀,杀的一个起劲,杀的好一阵畅快。当然,这些人就是王小十一行!
自昨夜起,他们杀了两拨前去查探的马队,可自身却也损伤不小。人员伤亡了近半,战马更是多多丢了性命。
将这些尸体、马匹粗略的处理掉,王小十命人将张士诚部的衣衫换上。这些衣服、盔甲都是从死尸上剥下来的,破旧且带有血污,就让他们变成了一股活脱脱的“残兵败将”。
如此,他们这支本是朱元璋部的军士,就摇身一变,堂而皇之的横行在张士诚的地盘上。
每一场大战,每一次与张士诚部交锋,所付出的都是血的代价。如今队伍伤亡过半,王小十行事不得不慎之又慎。他们扮作张士诚的jūn_duì正是为此。
一路向南而行,可就是直插进了吕珍的腹地。而今日单是这一上午,他们就遇见了数批吕珍部的队伍。
虽然,王小十他们不过毁掉了一处营寨,击败了两支马队,却实实在在的造成了粮草供应的中断。为此,吕珍派人沿途寻找,重新打通粮道。而他派出的人数众多,王小十不敢轻举妄动。若遇见了,便说是押送粮草溃败而回。如此,也算安稳的走过了一路。
而此时,他们撞见的这是一支斥候部队。就是所谓的“探马”。只不过这行人比寻常的斥候更多,似乎是携带着什么重要的任务一样。
如此,王小十就更不能放他们过去了!己方的人数是他们的两倍,这场大“买卖”做得。
随着连番的大战,他们已经摸透了张士诚部的作战方式。如此,他们很快就将这些斥候尽数全歼。
“小十哥,我发现了这个!”又是陆远。“这是在那个将官马鞍下找到的。”那是一封信,封口处加着火漆,显然记载着机密之事。
王小十扯开了信封,瞧了起来。
信纸藏在马鞍下,因此并没有被血液溅到。若非是陆远机灵,只怕王小十就与这封信“无缘”了。
“这是送往隆平府,交给张士诚的信!”王小十道。难怪这行斥候如此多的人,原来是这信件重要。
“上边写的什么?”花云也凑了过来。
王小十将信扔给他,道:“吕珍不好过了。宜兴城外,常遇春死守宜兴,吕珍久攻不下,请张士诚增兵,绕太湖而攻宜兴。”
吕珍这个糊涂虫,真是越发的糊涂了。此时再请张士诚曾兵,纵然张士诚答应,也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到时候慢说是宜兴,连湖州只怕都落在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封信聊胜于无,却让王小十知道了吕珍所部的窘迫。若此时王小十手上的这柄“尖刀”再一路插进了吕珍的“后心”,只怕这一下就要了吕珍的命。
“兄弟们上马,去要他吕珍的命。”王小十道。
“小十哥……”
“小十,这大白天的,被吕珍的人发现可不得了。”花云也是说道。纵马狂奔,不似先前这般的低头而行。遇到了盘查还能够蒙混过去。
王小十心里却有计较。“放心,你看那是什么?”王小十手指前方。死人堆里,躺着一杆令旗。三角形的令旗,红底、黑边,上边是一个“令”字。
“花云,你在太平驻军一年多,会不认得这个?”
“这是斥候旗。”
王小十点头。“没错。我们穿着张士诚部的衣甲,插着斥候的令旗,谁还敢拦咱们?”
“是啊!这招太妙了!”花云喜道:“这么一来,我们的行程可就快多了!”
“最迟明天,我们就能去偷袭吕珍的后营。”虽然这一行人经过连番大战,兵力已显得不足。虽不能重创吕珍,可在其后营处杀人放火,搅动出乱局也好。到时候,常遇春若是抓住时机一举反攻,宜兴战局自可扭转。
“打扫战场,准备离开。”掩埋自己人的尸体太过耗费时间,他只能就此离开。但王小十却不会忘记死去的这些兄弟。
“把马杀几匹,带上马肉快些离开!”花云道。这一路上,他们就如同是关外的游牧民族一般,进行“以战养战”的打法。平日就吃些干粮,没了就去抢干粮,杀马吃肉。
都说做土匪比投奔义军更为自在,可王小十他们这一行,同样是自由自在。难怪花云愿意跟着王小十出来呢。只怕回去之后,这些人多半都愿意留在锦衣卫里吧!
一刻钟的功夫,军士割下了大块的马肉背在身上。他们的衣襟本就满是血腥,也不在乎多添一些。
如今常州境内接连大战了一年多,城中还好一些,乡间可谓是十室九空。况且他们这一行接连折损,人也没那么多了,所以潜藏起来也刚好。
入夜,他们又行动了起来。这次是由花云带队,带人去张士诚部的营中弄了些马来,以供他们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