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工,汪家仁在南塔骗雇了一辆“132”型长箱货车。年过4旬的司机是东陵区汪家乡的吕庆安,这辆车买来才4天。车开到鸡场附近,汪家礼等人已经等候在那里。他们用尖刀逼住吕庆安,捆绑他的手、脚并将嘴堵住。吕庆安挣扎,汪家礼照他腿上就是两刀,然后用绳子将他勒死了。孙德林乘坐的“伏尔加”开来后,他们又勒死了司机刘志国。
“不惹事”的人
匪徒们将两辆车的司机“搞定”后,该研究下一步的行动了,可是汪家礼望着那辆“伏尔加”面现怒容,瞪起眼珠子对孙德林说:“谁让你整这样的车几个档我都不知道,怎么跑”
在每次抢劫活动中,凡是需要动车的,一般都由汪家礼驾驶,因为其他人的开车技术都不如他。过去,许多事都是汪家礼听孙德林的;后来,随着汪家礼在犯罪团伙中的作用和地位逐渐上升,他在心情不顺的时候也可以顶撞孙德林几句了。此刻,孙德林阴沉着脸,什么话也没说。
由于抢来的轿车不遂意,加上当天酒厂不知什么原因没有给职工发薪,这次抢劫行动又流了产。那两个司机就这样衔冤含恨,命丧九泉。
过了不到两个月,这伙匪徒为了抢劫南塘鸡场职工的工资款,又用同样的手段于同年5月19日、20日两天,接连杀害了抚顺市开“132”型货车的司机唐洪伟39岁和本市开“拉达”的司机居永志。由于鸡场职工的工资不是在同一天开,他们的抢劫计划再一次落空……
一具具被勒杀致死的尸体,一辆辆被劫后丢弃的无主车辆,震动了社会,惊动了警方。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抛尸现场分布在铁西、皇姑、于洪等区,比较分散,有的被害人及车辆还是辽阳、抚顺等外地的,现场上没有提供比较有价值的侦查线索有的被害人尸体过了很久才发现,这些案件都成了难解之谜。
在这期间,孙德林和王文绪的关系比较紧张,产生了矛盾。在孙德林眼中,王文绪这个后入伙者脾性固执,刚愎自用,有时不听他的,另搞一套;在王文绪眼中,孙德林自恃身高体壮,抢劫中冲在前面,凡事总爱说上句,硬充老大。于是,当策划抢劫行动时,他们两人的意见每每发生冲撞,而且各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不欢而散。汪家仁在中间两面说合,也无济于事。在汪氏兄弟看来,这个团伙里没有王文绪可以,没有孙德林可不行。于是,王文绪与这个团伙的关系渐渐疏远了。
随着王文绪的“淡出”,另一个人渐渐取代了他的位置,就是孙德林的三弟孙德松,人称“老三”。
孙德松比大哥孙德林小10岁,曾入伍,身高1.73米,国字脸,大眼睛,寸发。他转业后先在汽车配件公司当营业员,后来经商,开了一个汽车配件商店,他性格孤僻,平时连朋友也没有,见到熟人唯有点点头而已,和弟弟都不说话。但他自我感觉却不错,说自己对长辈很孝顺,从不给老爸惹事,老爸对他也放心。
然而,这个“老三”给那位老人“惹”的事还小吗经大哥那么一拉,他就从容入伙,干起杀人越货的“营生”来了!
其实,早在孙德松正式“出山”之前,他就已经和孙德林有过多次犯罪的纪录了,两人经常合演诈骗“双簧”,叫一个个上当者领教了他们骗术的“高明”,叫苦不迭。
有个骗案是孙德林设计的,孙德松配合实施。孙德林以开商店为名,从劳务市场招来雇员,假作检查身体,骗去其身份证,并伪造残联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还有些手续需要盖印,孙德林就白天去看,夜里去盗,居然用这种独特的方法把所需的大印都盖全了。执照办妥之后。到某银行建立了帐户,骗得一本转帐支票,又买了现金支票,然后由孙德松出面,用空头支票到某轮胎厂“购买”了价值6万多元的轮胎,满满装了一汽车。在孙氏兄弟指挥下,这车轮胎三易地址,卸了装,装了卸,摆下“迷魂阵”,最后卖到了大石桥。
孙德松开店是幌子,行骗才是真。他和孙德林倒卖汽油票,并用空头支票诈骗轮胎、机油、防冻液、汽油票等达13万元。他还和孙德林借到某厂买汽车部件之际“踩点”,预谋抢劫这个厂的财会室,后来没有机会才作罢。
就是这么个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惹事”但实际上干着另一套的人,一旦加入了那个杀人抢劫犯罪团伙,其“表现”可想而知,他在里面发挥的作用绝不亚于已被疏远了的王文绪。
孙德松的入伙,使这个抢劫杀人犯罪团伙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形成两对同胞兄弟结成一个团伙共同作案。这种结构在团伙性刑事犯罪中比较罕见,不仅加强了犯罪团伙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坚固性,变得更加疯狂,而且为警方的侦破工作增加了难度。
随着犯罪升级,无论是孙德林还是汪家礼,都不再满足于继续使用刀子和绳子等“冷兵器”,而是热衷于获得“热兵器”枪。他们在继续做着当年“1987.7.27”劫车杀人案时未圆的那个梦。有了枪,不仅作案方便快捷,更要紧的是利于脱身和逃跑,枪偷不到抢不到那就只好去买,买枪则需要钱,他们杀人抢劫是为了买枪,买枪是为了杀人抢劫,形成了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有了买枪的念头后,他们强抑灯红酒绿的诱惑,有时把抢来的钱不分劈,留下来作为买枪用。听说南方有枪可买,他们就携带赃款,一次又一次去南方寻觅。
失败的抢劫
为了买枪,汪家仁和王文绪去过广东、海南,孙德林和汪氏兄弟去过汕头,结果都空手而返。后来,匪徒们分作两路,通过农村的关系,或以“收山货”为名,窜到开原、吉林等地,买到4支猎枪。他们将猎枪进行改造,锯短枪柄,用于作案。这些枪平时藏在汪家礼家的隐蔽之处,用时取出。
尽管是猎枪,毕竟是“热兵器”,这伙匪徒更加疯狂了。
他们用“热兵器”武装后干的第一起案子,是1993年9月24日,入室抢劫一个在南塔鞋城经商的业主,汪家礼给他拉过货。经过“踩点”、跟踪,他们在那天早晨4点多钟来到业主的家。孙德林、汪家礼各端一支猎枪,汪家仁、王文绪各带一把尖刀,4个人都用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清晨,一个打工的刚开门,孙德林就手持猎枪冲了进去,其余人接踵而入。屋里住宿的人不少,睡梦中突然被几个持枪握刀、凶神恶煞般的匪徒惊醒,一个个都呆住了,动弹不得。当孙德林手端猎枪冲进业主的卧室时,那个业主躺在床上,伸手去拿床头柜上的短刀,孙德林用枪指着他的脑袋警告:“你的可没我的快!”业主害怕了,缩回了手。匪徒们将几个成年男子用刀、枪逼住,把他们捆绑起来。孙德林向业主要钱,从他的枕头下面抢去一万多元,又在被窝里发现了一条金手链。屋里有个金柜,孙德林向业主索要开金柜的钥匙,业主说,忙乱中记不得将钥匙放在什么地方了。孙德林认为他是故意拖延时间,找到一把铁钳子,用钳子狠夹业主的一只耳朵,痛得他直咧嘴,却不敢喊叫。孙德林还觉着不够劲,用猎枪狠砸业主的脑袋,“砰”枪走火了。子弹射向天棚,满屋烟尘。头一次在室内打枪,孙德林心里不大托底,忙问外面望风的汪家礼:“听的声音大不大”汪家礼说:“大。”孙德林有点胆虚。天快亮了,外面上早市的人多,再说这次抢的财物也“够口”了,就想撤。为了给被害人造成错觉,他对业主说:“你得罪人了,是别人雇我来的。要想没事,再准备6万。我给你打电话,咱们定到哪取……”说完,和其余匪徒离开现场,匆匆逃走了。
有了枪,这伙匪徒频频出动,连连作案。
他们对在五爱市场经商的一个业主跟踪、“踩点”,然后持枪入室,将被害人捆绑,抢劫现金1万2千多元。
他们持枪闯入南塔鞋城的一个业主的家,从床铺下面翻出1万元现金,并抢去金项链1条、金戒指2枚。
他们从五爱市场跟踪、一个卖鞋的老妪,记住她的居室所在,在一天清晨持枪闯入抢走现金3万多元……
一次又一次抢劫得手,这伙匪徒沾沾自喜,他们以为,有了枪,就有了制服被害人的更大的威慑力量,可以比过去用刀、棍之类更容易地将财物劫掠到手。
然而,他们想错了,在他们持枪抢劫中,就有不惧强暴、奋起反抗的强者。
那天清晨,他们如往常一样,手持猎枪、尖刀闯入一个在南塔鞋城经商的业主的家,当时屋里有两男一女,3个人。与以往情况不同的是,那个业主进行了反抗,女主人高声呼喊起来。另一个男子也跑来扑向孙德林。措手不及,匪徒们仓促应战,汪家礼向那个男子身上扎了一刀。业主挣脱孙德林的控制,返身奔向厨房取刀,孙德林慌忙中向他开了一枪……枪声和喊声使匪徒们感到情况不妙,无心恋战,有谁喊了声“撤”,几个人马上争先恐后地往外跑。汪家礼不甘心,临走时朝女主人的腹部扣动扳机,不料是颗臭子,没响……
抢劫失败,匪徒们逃回匪巢,惊魂甫定,你一言我一语议论起来,有的抱怨那一家人舍命不舍财,有的自责互相配合不好,汪家礼则懊恼那颗臭弹有损他的“威风”。孙德林边听众人议论边擦拭着他的那支猎枪,恶狠狠地说:“关公也有走麦城的时候。没关系,咱们再来!”
1994年的三大公案
有了4支猎枪,这伙匪徒凶焰大增,变得更加猖狂了。
1994年5月间,他们盯上在铁西区家具城经商的一个业主,由汪家仁、汪家礼多次跟踪,到他居住的滑翔小区“踩点”,记下了他一家人每天朝出暮归的规律。孙德林和孙德松还到家具城观察业主几次。5月13日晚上7时许,匪徒们暗携猎枪、尖刀和绳子等作案工具,守候在业主所住楼房附近。他们知道那对夫妇带着孩子们很快就会回来。他家有辆“跃进132”双排座货车,是一家人的代步工具。事前,匪徒们作了分工:如果女主人带着孩子们下车后先进屋经常是这种情况,就由汪家仁、汪家礼哥俩马上跟进去,用凶器将她们逼住;那个业主则由孙德林、孙德松在外面对付,然后实施抢劫。果然,没过半个小时,远处传来一阵汽车轰鸣声,“跃进”货车开到楼前停下了。不过,今天却是那个业主先打开驾驶室门,脚步匆匆地进了家门。情况突然发生变化,不容汪家礼多想,他也跟着闯入室内;更没料到的是,汪家礼进屋后,无意中把房门关上,锁住了暗锁,使汪家仁等其余匪徒不能进去。这样,屋里形成了汪家礼与业主一对一的局面,这个意外使孙德林等人非常着急,担心汪家礼一个人控制不了业主。汪家仁急得直敲门,喊:“开门!快开门……”可是汪家礼哪能腾出手来给他们开门呢!孙德林、孙德松顾不得那个女业主和孩子们,也跑了过去……猛听屋里“砰”的一声,猎枪打响了。正在众人惊悚之际,房门开了,汪家礼神情紧张而沮丧地出来了。刚才一声枪响,是他的猎枪走了火。但是屋里已经见不到那个业主,原来他在与汪家礼对峙、周旋一番之后,从另一个门跑了出去,来到楼口,握着一块砖头对孙德林等人喊:“你们走吧!不关你们的事。咱们井水不犯河水……”经过一番折腾,枪声和喊声引来了邻居和行人,看“打架”的热闹。孙德林见抢劫已经不可能了,怕有闪失,对同伙低声说了句“快撤!”4个匪徒跨上自行车,仓皇逃离现场。
回去后,汪家礼为这次失误而感到遗憾,还不无担忧地对同伙说:“那个男的看见我的脸了,怎么办”那几个人听了,精神上也有些紧张。他们杀人抢劫,坏事干尽,是一群见不得阳光的丑类,因而作案时化装、蒙面;一旦在无意中露出了真面目,就有被人认出来的危险,焉能不怕!这几个匪徒是一条绳上拴的蚂蚱,倘若汪家礼出了麻烦,其他人谁也跑不掉。反复商量之后,汪家礼咬了咬牙说:“那个家伙不能留,得把他干掉!”孙德林表示赞同,于是两人密谋除掉那个业主之计。
这天深夜,汪家礼开了一辆“130”货车,载着孙德林来到那个业主的住处附近。业主那辆“跃进132”停在楼下。汪家礼借夜幕掩护,溜到车旁,用凿子将油箱砸了个眼,放出汽油,然后点火烧着了。他和孙德林各握一支猎枪,隐藏在附近暗处,望着燃烧起来的大火在等待着。他们的损招是,用这个方法把业主骗出来,两人一齐开枪把他击毙。火光熊熊,把那辆货车吞噬了。可是,直到这时,那个业主也没出来。是他和家里人都没在家,还是心存预感有所戒备呢不得而知。不过,熊熊大火引来了许多人围观,还有人去报了火警……汪家礼、孙德林怕暴露自己,赶紧跳上“130”开跑了。
杀害那个业主未成,但汪、孙二人觉得至少已经达到了另一个目的:让业主等人以为烧车是出于报复,让他们瞎猜去吧。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伙匪徒抢劫未成还要杀人,在预谋杀人时又来纵火,真是坏事干绝,猖狂至极!
1994年,是在沈阳市公安史上浓墨重彩,用大篇幅书写的一年。
这一年,特别是进入夏季以后,沈城的公安民警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伴随着多年罕见的酷暑热浪,另一股源于大洋彼岸的世界杯足球赛的热浪也在使成千上万的球迷入夜后难以成眠。然而,全市公安民警们既无心理会暑气蒸人的酷热,也无暇坐在电视机前收看绿茵场上激动人心的球赛,他们的全部精力都被入夏以来发生在市内的3起特大刑事案件牵进去了
1994年6月26日凌晨,阴雨连绵之夜,辽宁省博物馆发生了特大文物盗窃案,包括13件国家一级文物在内的42件珍品被盗;
同年6月28日8时许,一小撮持枪暴徒在皇姑区华山城市信用社门前,乘运钞取款车“桑塔纳”轿车刚刚驶抵之机,抢劫29.8万元巨款,驾车逃窜;
从1993年1月到1994年9月9日,在市内各区连续发生8起歹徒入室杀人、抢劫、奸尸的恶性案件,经公安机关技术串连,认定这些案件为同一犯罪分子所为……
上述3起案件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引起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侦破。
运钞车抢劫案
市公安局局长常绪武等领导研究决定,将辽博文物盗窃案、运钞取款车抢劫案、系列性入室抢劫杀人案这三大案件分别列为特号公案、2号公案、3号公案,由局长和主管刑警的副局长挂帅,发动全市公安民警和治安保卫干部摸访排查,并成立破案指挥部和专案组,调遣精兵强将倾尽全力侦破。
一个六七百万人口还不算几十万流动人口的大城市,在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而法制建设尚不能完全尽如人意的时候,刑事犯罪案子是少不了的;不过,如果接连发生多起引起社会震动的重大恶性案件而又不能及时侦破的话,那一面面扛在公安民警肩头上的盾牌就变得格外沉重了。
沈阳市的公安民警不愧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经过工作,对“三大案件”的侦破取得了进展,捷报频传:
11月26日,在杀人恶魔潘晓峰残杀了第九个无辜女性之后不久便被公安机关抓获,第三号公案告破;
12月7日,被一些人传说得神乎其神的偷盗辽博珍贵文物的“文物大盗”仵德成落入法网,被盗文物全部完璧归赵,特号公案告破……
人们在赞颂公安民警的神威,欢庆两起公案相继侦破的同时,也在翘首企盼第二号公案“628”运钞取款车抢劫案告破的喜讯。可是,惟独这起特大案件没能在当年侦破。“好事难全”哪!渐渐的,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这起案件的侦破冷却了热情,收敛了期望,淡化了记忆。
“628”运钞取款车巨款抢劫案发生后,平心而论,公安机关的侦破工作不可谓不尽力,但是,一起案件未能及时侦破,有着很复杂的多方面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此案的侦破难度相当大,犯罪分子实施抢劫时目标明确,设计周密,配合默契,行动快速,在现场上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侦查线索。有经验的民警分析,案犯是一些胆大手黑而又善于反侦查的老手。时间愈久侦破愈难,一晃5年过去了。有人长叹:“628”这起案子将成为历史谜案了。
今天,随着“38”系列案件的侦破,从刑警支队案审处传来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通过深挖,犯罪嫌疑人汪家礼首先供称,“628”运钞取款车抢劫案是他们一伙干的。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是“38”系列案的组成部分。
经查证,情况属实。
案发5年之后,当年沈阳的“三大案件”已全部告破。公安民警果然不负众望,在人民群众支持下,为那页翻过去的历史补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虽然迟了些。
那么,当年“628”抢劫案究竟是怎么样发生的让我们拂去时间的浮尘,把那一小撮丑类放到阳光下现现原形吧。
1994年6月28日9时30分,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业务值班室接到皇姑区公安分局电话报告:本区今早发生一起歹徒驾车持枪抢劫银行运钞取款车的案件,抢走现金近30万元,请支队派员勘查。
接到报案后,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杜希有率领侦查技术人员奔赴现场。皇姑区公安分局局长曲月福等人已先期到达。市公安局局长常绪武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勘查。
抢劫案发生在闽江街66号,即辽宁省金融职工大学华山城市信用社第一门市部门前。
押款员等目击者向公安民警介绍说,今早8时10分,当那辆“桑塔纳”运钞取款车由南向北行驶到信用社门市部门前停下,他们刚从后备箱取出一大一小两个装钱的提兜时,突然从北面开来一辆白色“天津大发”微型面包车,在离“桑塔纳”大约5米左右的地方停下,从车上跳下3个用女人丝袜蒙面的歹徒,每人手端一支猎枪,逼住押款员和司机,将两个装着29.8万元和一枚“沈阳市华山城市信用社现金收讫”章的黑色提包抢去,然后迅速跳上白色面包车向南逃去……
这就是说,犯罪分子有4人,3人行抢,一人开车。当时,押款员没有佩带武器,只有一根尺把长的电警棍,面对匪徒们的3支猎枪,显然不是对手。事情发生得十分突然,匪徒们来去迅速,押款员们几乎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眼睁睁地看着巨款被抢走,直到那辆面包车绝尘而去才慌忙打电话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的反应不可谓不快,立即组织全市民警特别是交警堵截白色“天津大发”,但是没有结果。
技术人员对抢劫现场进行勘查,询问目击者,了解歹徒们的衣貌特征,由于匪徒们都是蒙面,他们无法看清面孔,只是说,跳下车的3个人中有一个身材比较高,是他头一个冲到手拎巨款提兜的押款员前面,用枪迫使其就范的。
光天化日之下,运钞取款车在市区内被武装匪徒抢去巨款,是沈阳市建国40多年来的首例,性质严重,影响极坏。省、市领导以及公安机关十分重视,调动大批警力投入侦破。
案发当天,那辆被匪徒用于抢劫的“天津大发”面包车被民警发现,它被遗弃在皇姑区昆山中路89号东侧的一条胡同里,离华山信用社门市部并不远。民警们凭直觉意识到,这伙匪徒是一些很有经验的作案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