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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廷审吴昌时的场合,有的大臣说,吴昌时不过是幺麽小吏,何必如此大张旗鼓?朱由检意味深长地反诘:吴昌时是幺麽小吏,难道周某也是幺麽小吏?可见廷审吴昌时另有所图,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很快圣旨就下来了,命锦衣卫差人把周延儒押解来京,听候审问。
周延儒得到消息,预感到此去在劫难逃,为了销毁罪证,临行前把储藏珍宝的三层楼阁付之一炬,多年积累起来的奇珍异宝,在五彩斑斓的烈焰中化作一片灰烬。
进京后,他从昔日的首席大臣沦为今日的阶下囚,关押在崇文门外头条胡同的关帝庙,第二天转移到正阳门内的关帝庙,四面有锦衣卫兵丁看守。这种关押方式非常奇特,不在监狱,而在关帝庙,因为他毕竟是退休的首席大臣,与一般人犯有所不同。皇帝要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在三天之内,审定周延儒的罪状。这是一个棘手的案件,因为不同的人对他的功与过的评价很不一样。
都察院左都御史李邦华认为,周延儒罪不至死,希望皇上从宽发落。他在三法司会审时侃侃而谈:皇上把周延儒从田间召回,尊崇为太师太保,可谓千古奇遇。他担任首辅的初期,办了不少德政,天下称颂太平。但是他不能始终如一,不能严以律己,结党营私,潜通贿赂,私授官职。督师期间受门生连累,贻害封疆。皇上谴责他“欺藐”是完全正确的,周延儒应当扪心自问:活在世上还有何颜面,是否能赎罪?不过按照法律条文,罪状在“失误封疆”下一等,何况皇上先前已有“曾居首辅,宽其拿解”的圣旨,请求皇上垂念国体,作出圣裁。李邦华并非周延儒的亲信,他从大局考虑,接连处死首辅大臣,似乎是不祥之兆。
大理寺卿凌义渠的看法截然相反。他闭口不谈周延儒复出以后的政绩,直截了当地谴责他奸邪的品格:有谋身的智慧,无报国的忠心,精神惯于揣摩,伎俩总归闪烁,因此一时群小依附,狐假虎威,擅自把用人行政的大权作为施恩结怨的手段,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国家。法律虽然有“议贵”(为尊贵者开脱)的条文,也不能对他宽恕。
刑部尚书张忻则倾向于李邦华,肯定他复出以来,一向勤敏,为政府作了贡献。无奈他生性智巧,缺少正心诚意,喜欢拉关系,滥用匪人。甚至在奉命督师时,仍然庇护私交,赏罚混淆,置国家法度于不顾。他的罪行严重,但有“议贵”条法,希望皇上给他一条生路。
三法司首长合议的结果,一人主张从严,二人主张从宽,于是判决如下:周延儒发配边疆充军终身。
朱由检不念旧情,驳回了三法司的判决,亲自拟了一道圣旨:“周延儒机械欺蔽,比匿容私,滥用匪人,封疆已误。前屡旨已明,这所拟岂足蔽辜?姑念首辅一品大臣,着锦衣卫会同法司官,于寓处勒令自裁,准其棺殓回籍。”
圣旨下达后,内阁辅臣蒋德璟等纷纷为他求情,请求皇上“法外施仁”批准三法司的判决。朱由检再次重申,“勒令自裁”已经是从宽发落了。事情再也无法挽回。
崇祯十六年(1643)某一天夜半更深之际,五十五岁的周延儒在关帝庙中,听太监宣读圣旨。念到“姑念首辅一品大臣”一句时,太监故意稍作停顿,周延儒以为皇上尚念旧情,不至于判处死刑,再三叩头谢恩。不料,接下去的是“于寓处勒令自裁”顿时失魂落魄,不停地在地上转圈子。一直拖到四更时分,才上吊自缢。周延儒平日养生有道,长期服用人参,气绝后,四肢仍然温润如生。锦衣卫都督骆养性恐有不测,命兵丁用铁钉钉入他的脑门,然后才回宫复命。周延儒的死,比薛国观惨多了。他临终前留下了一首绝命诗:恩深惭报浅,主圣作臣忠。国法冰霜劲,皇仁覆载洪。可怜惟赤子,宜慎是黄封。替献今何及,留章达圣聪。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周延儒临死总算还知道“恩深惭报浅”——辜负了皇恩浩荡,留下了最后的一份奏疏作为报答。
从周延儒的复出到“勒令自裁”使得王朝末路上的回光返照般的中兴之梦,终于化作泡影。崇祯一朝五十辅臣中,有能力驾驭朝政的,除了温体仁,就是周延儒,但是这两个人都品行不端,用杨士聪《玉堂荟记》的话来说,就是“不轨于正”如果仅就能力而言,其他辅臣都无法望其项背。周延儒死后,朱由检再也无法找到一个可以依靠、重用的辅臣,他变得更加孤独了。
袁承志看完消息,联想完这些情节,嘴角浮起一抹冷笑:大明江山,果然气数已尽,哼哼。
早饭过后,袁承志信步游转,来到崇政殿前,哈木儿带领袁承志的二百名亲兵,早已经侍立在崇政殿的周围,荷枪实弹,军容严整,一个个目射凶光,显得杀气腾腾。
“太子爷早。”
哈木儿如今早已经把自己的太子爷当作大清的神明一般,看到袁承志时,快步上前,将手中步枪放在身侧,跪倒磕头,“您的卫队,已经在此守候,请太子爷检查。”
“嗯。”
袁承志淡淡地答应一声,看到二百名士兵如此严肃,袁承志不由微微一笑:“让他们检查武器弹药,随时准备开战!不过,不用那么严肃,放松点儿,一看就是没打过仗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