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背着双肩包的刘旭正站在马路边的树下乘凉。乘凉是其次,他正在等过路车,他的目的地是生他养他的大洪村,学成归来的他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替乡亲们看病。
在刘旭三岁的时候,他爸妈就生重病走了,之后他就跟那时候就已经是寡妇的玉嫂一块过日子。玉嫂身子弱,不会干重活,所以那时候他和玉嫂基本上都没什么收入,就靠着种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
说得夸张一点,刘旭就是大家的孩子,婶婶嫂嫂之类的口水他都吃过,甚至连奶水也吃过。
虽说小时候的日子很苦,可刘旭还是很争气的。
这不,刚医科大学毕业的他就打算回来报答乡亲们了。
不过,刘旭专攻妇科。
想着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玉嫂,刘旭都想直接走回去。可这大夏天的,要是走上一个小时,估计刘旭就中暑,然后由医生变成病人了。
等了十多分钟,看到一辆拖拉机经过的刘旭急忙招手。
刘旭还没开口,开着拖拉机的女人就道:“哟!这不是旭子吗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不过最让刘旭留意的还是,这女人的胸特别大,沉甸甸的。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稍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一片刺眼的雪白,就连奶罩都挡不住。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的王艳就道,“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玉嫂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见刘旭脸上都是汗水,王艳就拿着一旁的毛巾擦了擦刘旭左脸,并道:“赶紧拿着,要是翻车了,我就要被村里人骂死,说大学生归来,还被我给弄死了。”
“这是王姐你擦过的吧”
“你介意了是不在城里待了个几年就嫌这嫌那的了啊”
“我不是这意思。”见王艳装得很认真,经常和王艳开玩笑的刘旭就哈哈大笑道,“王姐一定用这毛巾擦过很多地方,要是我拿来擦,岂不是占了王姐你的便宜”
“不怕跟你说,我用毛巾擦过nǎi子。”
“真的”
“你闻闻。”
闻了闻毛巾,刘旭道:“没闻出来。”
抓过毛巾往领口里一塞,并探进奶罩擦了nǎi子好几下后,王艳就将毛巾塞到了刘旭手里,笑道:“这下真擦过了。”
闻了闻毛巾,闻到一股淡淡的体香,刘旭喉咙就更干了,某处似乎要烧起火的他就装作很正经地擦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对了,旭子,你不是大学生的吗怎么要呆在村里,难道你要像我们一样挖山种田啊”
“我不是学医的吗咱们村里那个中医太老,记性不好,去年我还经常听到村里人在抱怨。所以啊,我就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帮乡亲们看个病开个药什么的。反正就是只收药钱,报答乡亲们这些年对我和玉嫂的照顾之恩。”
“这个好!”王艳对刘旭竖起了大拇指,“其实前些天我跟婶子她们还在聊你,说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大洪村村民以耕田、竹林、茶叶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有些人家会种烟草或者养鸡养鸭之类的。村子中间有一条小河,所以村子就坐落在小河两侧,还靠着山,有些住户就是住在半山腰子上。
以前小的时候,刘旭经常和伙伴们去河里抓鱼,或是去田里抓泥鳅挖黄鳝,甚至偶尔还会结伴着去摘果子或者是习惯之类的。
当然,他们所谓的摘其实是偷,不过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老农最多就是指责或教育他们几句,才不会发生什么扭送到派出所之类的情况。
要是老农心地好,或许还会送上一两个熟透的西瓜让他们回家的路上解渴。
总之呢,对于和村子有关的记忆,刘旭都非常珍惜,也希望能回到村里将一片片记忆重新拾起。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要是走路的话,从村尾走到村头估摸着也要半个多小时。
幸好王艳开着拖拉机,要不然刘旭走路回家都得过两个小时了。
大洪村有水泥路,不过水泥路没有到刘旭王艳他们家的那片,所以开到水泥路尽头,停好拖拉机的王艳就和刘旭一块往里走去。
看到刘旭,村民就不停和他打招呼。
偶尔呢,刘旭还要停下来跟很熟的村民聊上一会儿,甚至还有婶婶给刘旭泡茶,问这问那的。
原本只要走十分钟的路,刘旭却走了快半个小时,陪着刘旭的王艳就一路埋怨着,却是带着笑意。
走到王艳家门口,刘旭就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打扮得极为可爱。
得知这是王艳的女儿,刘旭就一把抱起,并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随后这个小女孩还在她妈妈示意下嘟起小嘴巴吻了下刘旭的脸。
看着王艳拉着她女儿的手回家后,刘旭就继续往前走。
每走出一步,刘旭就会更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玉嫂了。
刘旭三岁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玉嫂就是刘旭的妈妈。
想着玉嫂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户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玉嫂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往里走。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玉嫂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玉嫂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玉嫂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划过玉嫂那饱挺的后就溅向前方。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乳沟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大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玉嫂的侧面,那雪白的高耸异常,很是骄傲地挺着,顶端还有颜色非常粉红的ru头,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刘旭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又瞥了眼双腿之间的黑森林,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到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阴部,又一手横着遮住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