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离北庭百里之外的平原上,玩够了猫鼠游戏的突厥和拔悉蜜终于准备兵戈相向了。
一个在北,一个在南。
一个是往日的主人,一个是从前的奴隶。
君人南面,默棘连一夹马腹,从自己的队伍里走了出来,喊到:“阿布思,别来无恙啊!”
面对这位从前的老友,阿布思不禁冷笑一声,也从大军中走了出来。
二人来到阵前,相互问候着。
“这几年在大唐过得0怎么样?”
“托可汗的福,草盛马肥。”
默棘连笑了笑,打趣地说道:“是托我这个毗加可汗的福还是那个天可汗的福啊?”
“二者兼有之。”
“哈哈哈哈!好啊!好!二者兼有之,那现在你还能二者兼有之吗?”默棘连问。
阿布思狠狠地瞪着他,气的得直发抖。
见他这副模样,默棘连似乎看到了不用耗费一条人命就能达到的目的,他无比真诚地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说道:“阿布思,你待不下去的!回来吧!咱们回到草原,一起共襄大业,你仍旧是俟斤。”
“俟斤?你是说让我回去给你当狗吗?让我的部众为你阿史那家卖命?默棘连,你们阿史那家称雄塞上几百年,这草原也该换天了。”
默棘连大笑起来,语气中满是不屑:“换天?谁啊?苏禄吗?还是你拔悉蜜?你也配?”
阿布思调转马头,说道:“配不配,交手再说吧!”
默棘连紧握着手中的马鞭,看着眼前阿布思远去的身影,愤愤地骂道:“狗奴才!”
两位酋长再次回到自己的队伍里,各自从身体一侧将马刀抽了出来,同时喊道:“杀!”
只见两股胡骑有如江海浪潮一般,向着对方扑了过去。
相同的服饰,相同的体格,相同的武器。
长矛对长矛,马刀对马刀,乱刀砍来,乱刀还去。
相同的习俗和作战方式让他们不再使用弓箭,而是仅仅依靠绝对力量的冲杀。
显然,这对于被放了鸽子的拔悉蜜来说有些不公平,结果显而易见。
两千里的征程,比自己多一倍的兵力,百里之外的穹庐和家人,使得他们早已心不在焉。
谁爱打谁打,老子不干了!
只见在短兵相接的那一刻,整个拔悉蜜的阵线就像一匹白缟遇到了劲弩一样,瞬间被撕裂。
所有的拔悉蜜人都在拼命地往一个方向跑——伊吾。
那里有他们的牛羊,有他们的妻子,有他们的穹庐,却总也看不到。
人头和身体在被劈为两半儿之后,陆续从马上跌落下来,不过一会儿,马上便会被身后的溃兵和追击的敌人踩成肉泥。
自己在阵前夸下海口,还没两个回合就一触即溃了,丢人哟!
不过阿布思并没有时间想这些,他现在所要做的就是活下来,尽最大可能活下来,就是整个拔悉蜜全都不要了,自己也得活下来。
作为部落的领袖,冲锋陷阵是要的,殿后也是要的,但是也要看时候。
所谓此一时,彼一时。
危险系数较小的时候,这种事情可以给部众信心,但是真到了必死无疑的时刻,还管什么士气军心?
什么战至最后一人?都他娘的放的是轻巧屁!
一个优秀的酋长,在面临溃败时的第一选择就是保命,命都没了说什么也是屁话!
可就在他向着南面山原上跑去的时候,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在了他的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