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我这就去,你别生气。”阿染说完,一溜烟跑没了影。
乔相思一个人百无聊赖坐在桌前,况且其实阿染没有惊讶错,他确实撑得难受,便起身在店里走走转转,走到柜台前,漫不经心一瞥,瞅到阿染的账本,开头便写着“相思”。
既然写着我的名字,我来看看,理所应当。乔相思很快就说服了自己,迫不及待拿起账本看,却见上面的字大多是乱涂乱画,夹杂几个数字,瞪着眼睛,看了会儿也没看明白,就随手丢回远处。不料自里面纷纷扬扬洒出一些字条,乔相思拾起一看,却是阿染买米买面的凭证,看来都是被随手夹进去的。
虽然自觉理直气壮,但乔相思并不想真被阿染发现自己趁他不在乱翻东西,便纵身跃进柜台内捡拾散落在地上的字条,起身时扶了一把柜台,却觉指尖下凹凸不平,轻轻一抹,原来这木质的台面内侧,用并不好看的字,工工整整刻着“相思”二字。
刻字的人大概读书不多,平日甚少写字,笔画中透露出一种生疏。可这两个字,却仿佛被描摹了无数遍,刻得极深,哪怕闭着眼睛用手一摸,都能轻而易举辨认出字形。
乔相思想到阿染平时没生意的时候就趴在柜台上,时而偷望自己,时而低垂着脑袋,那时想必就是在刻这两个字,不禁得意一笑。
这小子真会口是心非,还学会欲拒还迎了。只是这手段似乎有些不怎么高明,把字刻得这样隐蔽,若非机缘巧合却无可能发现。看来这小笨蛋,确实不懂吊人胃口的精髓。
乔相思越想越得意,手指也一遍遍摸着那两个字。有一次幅度大了些,碰到旁边,好像也刻着字,乔相思脸色便阴沉下来,丝毫不顾及形象,直接趴到那处仔细查看。
第一个字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