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准备得够充分,章梦非没吃什么苦,一路上,看到流离失所的逃荒者,她却只是看看,车速都没有降低,不是没有人追逐过她,但摩托车一提速,那些饥一顿饱一顿的逃荒者又如何能够追得上呢。
之前落脚的县城,距离魔都并不远,二百公里的直线距离,一天也就到了。
章梦非入城的时候,算是最后那一拨人,给了银钱,倒是很顺利入城了。
进了城,是有宵禁的,章梦非得第一时间找地方落脚。
正常手段已然来不及,所以章梦非拦了辆黄包车,目的地是夜夜笙歌的百乐门。
早有准备的她,在入城之前就换了身男装,西服、礼帽、腕表,看上去不再是风尘仆仆的赶路人,而像是一位海归的小公子。
之所以说小,也是身高的硬伤,以及脸嫩造成的,这都无所谓,只要银钱足够,魔都的夜生活就对她敞开大门。
进了百乐门后,章梦非像周遭的人一样,该捧场捧场,该送花送花,听着入耳的靡靡之音,结合一路看到的破败场景,冲击力还是很大的。
就这么过了半晚上,章梦非经过观察,找了个看上去还算干净的姑娘,点了她的台。
带着姑娘找酒店,也亏她想得出,不过还真就解决了宵禁的问题。
带着百乐门的姑娘,没人会考虑宵禁不宵禁的,这一片区域也没有宵禁这一说。
章梦非给足了银钱,却不跟姑娘睡,讲真,对姑娘来说,还真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呢。
但见章梦非真不用她伺候,姑娘也只得憋屈的在沙发上过了一夜。
早上醒来,腰酸背痛的离开,却歪打正着的叫人露出心照不宣的笑容,呵,还真是……
离开酒店,章梦非又换了身衣服,由于战乱范围扩大,即便是魔都,也颇有些人心惶惶,有些人已经开始转移资产。
房子这种搬不走的东西,价格便开始跌落。
只有盛世才会买不起房,乱世里,最不值钱的就是房子了。
真金白银买了座中立区的小洋房,前一位主人觉得中立区都不安全了吧,所以拿了银钱后,只收拾了一部分贵重物品就离开了,整套的家居都留给了章梦非。
有过一次被坑的经历,章梦非也不敢再轻易招人,反正她一个人,自理能力还行,魔都之前寸金寸土的,洋房也建得不大,简简单单的打扫,她自己就可以。
人心隔肚皮,她不觉得自己看人的眼光有多好,这一次的时空穿梭,令她有些倦怠了,只等着脑海中的迷雾早些散去,她就可以回家。
这个时代很糟糕,却也有其可取之处,比如章梦非要学习书法、绘画,不用多大气力就可以找到水平极高的老师,乱世黄金,盛世古董,艺术品亦如是。
每天两小时练字,两小时画画,还请了位老师教钢琴,其他时候狂吃逛喝,消磨时间,如果不是这天,教她画画的老师求上门来,章梦非都快忘掉外头的战火连天了。
“林小姐,我能预支三个月的薪水吗?”史竞天要不是实在没了法子,也不会上门求章梦非。
她在此地用的是化名林梦,就是把自己名字中间那个梦字给用上而已。
预支薪水?每天两小时,也就是一个时辰的教学,章梦非给十个银元每月,三个月就是三十个银元。
他才给自己上了不到一个月的课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