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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千钧一发

牯石镇是英远城之下较为偏远的一个镇子,却是离迷榖幻森最近的镇子。

牯石镇的一家小酒楼里,二楼,子歌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街道上的人来人往,怔怔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小狐狸则是抱着一块鸡腿在啃。

几乎每到一个新的地方,子歌都走进酒楼,就是为了满足小狐狸的食欲,要不然它就会跳到子歌的头上,把那墨黑的长发给弄得一团糟。对于这个吃货,子歌是既无奈又疼爱,还好他解锁了凤戒,要不然墨渊给的那点儿钱,早就花光了。

“小二!”子歌回过神来,喊道。

“来咯!客官,要点儿什么?”子歌一进来就点了一大桌子菜,对于这样的金主,他们向来是比伺候自己还爽快的。

子歌笑了笑,将一袋子白晶币扔到桌上,道:“我想问一下,这里离迷魂幻森还有多远?”

小二手法熟练迅速地拿走桌上的白晶币,露出灿烂至极的笑容,道:“客官您可是问对人了!我家就住在离迷魂幻森不远的……”

“说重点。”子歌挑了挑眉。

“半个时辰就到。”小二言简意赅。

子歌挥了挥手,小二识趣地退了下去。看着还在大快朵颐的小狐狸,子歌决定等这小家伙吃饱喝足就出发。

这时,一个长相奇丑的男人走上二楼,径直走向子歌。

“小兄弟,我可以坐这儿吗?”

“二楼还有很多位置,抱歉,我不喜欢与人拼桌。”子歌从他身上感受到不良的气息,是针对自己的,直接拒绝道。

男人没有理会子歌的话,自顾自地坐了下去,小狐狸察觉到来者不善,跳到子歌肩头。

“我姓程,名泓,也有人叫我疯狗,我挺喜欢这个外号的。”程泓直接了当地告诉子歌自己的身份。

子歌眼神收缩,杀气升腾,道:“程家人?”

“程乾是我看着长大的,我曾经教过他武道,算是他的半个师傅。而且,主人说了,把你带回去。”程泓倒了一杯酒,洒在地上。

“祭奠吗?可惜,他喝不到你的酒了。”子歌看着程泓的一举一动,冷笑道。

“不,我是在给你祭奠。主人说了,如果不能生擒你,把你的尸体带回去也行。”程泓嘴角咧得很大,丑得无法直视。

下一刻,程泓武将七阶的实力爆发开来,两人面前的桌子顿时四分五裂。

在桌子裂开的一瞬间,同时也是程泓武道境界暴露的一刹那,子歌借着桌子裂开干扰视线的那一点时机跳下街道,飞快地在人群中穿梭。

“逃?我倒想看看你逃得到哪里去?”

程泓说完,将手中的酒杯往上一抛,杯子还未落地,人已消失踪影。

街道上,两人一逃一追,人群密集,程泓没有出手,因为那样反而会惹起众怒,阻碍到他自己。约莫一刻钟的时间,两人就离开了牯石镇。

子歌的目的很明确,只要进入了迷魂幻森,程泓即使敢追进去,也会因为陷入幻境而自身难保,更别说再追杀子歌了。

出了牯石镇,视野也变得开阔,很快,程泓就追上了子歌。

“你的身法武技很强,可惜你的实力太低了。你是自己自废修为跟我走,还是我把你的尸体带回去,我给你选择。”程泓好整以暇,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以为疯狗只会咬人,没想到还会吠个不停。咬人的狗不叫,看来在你身上不算对啊!”子歌嘲讽道。

程泓脸色一变,道:“找死!”

“武技,苍羽杀!”凝实的武元力化作数十片青色的羽毛,如百步穿杨的利箭破空而来。

“破天!”子歌不闪不躲,竟然正面对抗武将七阶使出来的武技。

片片羽毛和子歌的拳头碰撞在一起,竟然发出钢铁碰撞的声音。羽毛落下,子歌脚下一道长长的深沟,那是被程泓的苍羽杀击退的,而他的拳头,也被凌厉的羽毛割得鲜血淋漓。

血气翻涌,子歌吐出一大口鲜血,脸色苍白。

终究是隔着整整两个大境界,程泓并没有发挥全力的一道武技,就将子歌击成重伤。

程泓露出诧异之色,道:“我的眼线告诉我,说你拥有跨境战斗的能力,果然不凡。要是换了别的武士七阶,现在已经是地上的一堆尸块了。不过,也就到此为止了。对了,你刚刚那道武技是你们墨家的破天吧。用你们墨家的武技杀死你,应该挺有趣的吧!”

程泓露出狰狞之色,起手式,破天!

元力化拳,凝而不发。

“很熟悉,不是吗?你们墨家的破天,还真挺不错的武技。现在,你可以安心去死了。”

子歌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硕大的拳头,攥紧了拳头,浑然不觉指甲已经嵌入肉中。不用多想,这肯定是程家在墨家找到的战利品。

他大吼一声,依然是不闪不避,大吼道:“破天!”

双手破天对抗元力破天!

爆炸声响起,尘埃落下,子歌浑身是血地倒在地上,只剩下最后一口气,而程泓丝毫无损。

“竟然还没死,不愧是天才。不过,我最喜欢虐杀天才了!别着急着死,你说我是先一刀一刀砍了你的脚好,还是先割掉你的鼻子耳朵好?要不还是现在你脸上划上一百刀,然后涂上糖蜜,扔到蚁巢好了!”

“哈哈哈哈哈哈!”程泓露出令人作呕的疯狂大笑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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