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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啸105年,初秋。
在青山县城外一条羊肠小道上,一个约莫12岁小丫鬟,梳着一丸子头,却无一物点缀。身上穿着件青色的粗布衣。一张圆圆的脸上,有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
想来笑起来,一对浅浅的酒窝会很是可爱。只是现下这张脸上却布满惊慌。
只见她手上拉着一位身着一袭柔软的纺布淡紫色长裙。身高约莫一米五左右的小姑娘。头上梳着时下流行的双平髻,左右各别着一只银色小坠子,随着主人的飞快的跑动,也跟着左右晃动着。
一张白皙略带稚气瓜子脸上,两片唇瓣微薄。浓密的眉头下嵌着双又黑又大眼睛。如能细看就能发现,那黑黝黝的眼睛里似荡漾着一湾清澈而深沉的湖水。当与之对视时,不知不觉使人沉沦。
这二人身后正有一条大黑狗撒开四条腿狂追不舍。
那个年岁较小的姑娘一脸无奈却并无半点恐慌。她很想停下来,可因年岁小,力气不大,只得被那年岁大的丫鬟拉着跑。
一个踉跄,小姑娘实在不行了。气喘吁吁喊到:“锦茉别跑了”。
可丫鬟却没能停下来,声音很是急切道:“小姐,不行,那狗快追上我们了,被咬了会出人命的,您坚持下。再跑一会它累了,可能就不再追了。”
小姑娘看没办法说服锦茉,只得边跑边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朝后面大黑狗抛去。
大黑狗看到抛在地上的油包,鼻子嗅了嗅,很是愉快摇着那毛发发枯的尾巴,低头吃了起来。
“锦茉,狗不追了,你快看。”小姑娘喘着粗气再次喊到。
锦茉听闻,急停下来。差点跟小姑娘撞上。好在小姑娘早有准备,避开了她。
锦茉惊喜道:“咦,小姐,它这是饿了。我就说它干嘛追着我们不放。原来是嗅到锦玫姐做的小肉包啊。
哎呀,小姐您把午饭给它吃了,那等下饿了怎么办要不我们今天提早回去吧,反正今天也收集了不少。”
刘素气还有些不顺,毕竟原主身体素质一般。她扶着腰,喘着粗气道:“好,先回去。还有下次看到狗不要跑,你越跑它越追。”
锦茉一听,也是气喘吁吁道:“哼,小姐,我们下次再也不从那里经过了,一看就是那个小破庙周边的野狗,吓死我了。”
“别怕,下次带点吃的,让它借个道。”
锦茉嘟嘟嘴,没再说话。
刘素笑了笑道:“走吧,家里该担心了。”
“小姐,您变了。说不上那里变了,就是感觉小姐变聪明了。”
刘素伸出左手,对着锦茉的鼻子就是一弹,笑道:“死过一次,当然要变聪明点。”
那轻轻的一笑,双眼似也带上笑意。让刘素本只算清秀的面容,瞬间让人移不开眼。
锦茉看的出神,喃喃道:“小姐你不但变聪明了,还变漂亮了。特别是眼睛,好美啊!”
刘素笑脸一收,把头微低,没再说话。她知道因为自己重生而来,这个原本不出彩的小姑娘,多了一双让人见而不忘的眼睛。
都说眼睛是心灵窗口,刘素也不知道为什么单单只有自己的眼睛跟着穿过来。平时她在熟悉的人前还是很注意的。
锦茉见小姐不再多言,继而跟着刘素的后面走着。
可能正是逼近午间。初秋正午的太阳还是蛮大的,小道很是安静。两个半大人,走的很快。
突然刘素停了下来。
“等下。”刘素走到小道边上,蹲下来,手轻轻的抚摸着那一片生长很是茂盛的黄色野菊。大片黄色很是显眼,让看着的人精神都为着一震。走近了,更是菊香扑鼻。
刘素小脸上有丝诧异,随着脸上又露出些担忧。
锦茉看刘素脸色不对,走过来蹲下问道:“小姐,怎么了,你是要挖这颗野菊回家吗,我记得您前些天才种了一棵白色的野菊。这棵野菊没啥稀奇的,也就颜色不一样。”
“没事,就是看着喜欢。菊花散风清热、平肝明目、清热解毒。适合泡茶喝,多种些好。”说着把手伸向了锦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