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命就属于最差的一种了,再努力也白搭,有可能修炼个几十年,灵力还在初级水平。
墨墨是金命体,有先天的优势,所以不需要在灵气充足的深山老林修炼。
只要她还有呼吸,身体就会自动吸收灵力呀。
这也是她爱晨跑的原因。
早上是灵力最旺盛的时候,花草树木释放的能量最强大。
可惜自从回到丞相府,晨跑就荒废了。
不久后又要进宫参加选秀,更没时间了。
哎,郁闷了。
这段时间可真倒霉,竟遇到烦心事。
唯一欣慰的,就是从跑马场回来遇到了丽丽吧!
一想起那死丫头被狗追的画面,墨墨就忍不住想笑。
对了,还有丽丽彪悍的豪言壮语。
这丫头是生错了地呀,如果生在唐朝,就绝对是下一个则天大帝呀。
到时候别说养几个小白脸,养一群小白脸也没人敢反对。
只是那画风有点怪异。
“打住,打住。”林画墨捂脸。
为什么说起小白脸,她的脑子中却闪过南宫耀的脸庞呢!
不好,美色果然误人呀。
对了,她今天竟然忘记一件很重要的事。
想到这里,墨墨修长葱白的手指从枕头下取出一把梳子。
指尖习惯性的划过梳子,她今天竟然忘记将它还给南宫耀。
也许教养嬷嬷说的对,不能轻易收取男子的信物。
这次又忘记,看来只能下次遇到再说。
哎,明天还要学规矩,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想到这里,墨墨强制性的闭上眼睛。
也许是真困了的缘故,一会就进入梦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