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在贸易公司上过班。
拜我英文程度还不错所赐,我的老板从一群秘书中挑中了我,作为他的专任秘书。
说实话,我并不是真的那么喜欢这个工作,每天,我必须比老板早到,先将他的书信文件做整理,然役要&x5f88;&x5feb;的阅读过所有商业期刊与经济日报,并且用便利贴rk我觉得他应该看看的部分。
老板来了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忙碌与奔波。
我最不喜欢的是,我必须随着老板参加他所有的会议…最可怕的是那些会议既枯燥又冗长。
不仅如此,我还得像个百宝箱一样,随时变出他所需要的文件与资料,无论是饭店名片,或是他惯用的宝蓝色钢笔墨水。
成为老板的专任秘书后,我薪水的数字恰好与我的体重成反比,我几乎是一个星期就掉一、两公斤。有一次,我甚至贫血到在上班途中不得不将车子停在路边,等待晕眩感过去。
还记得,那天我比老板晚到了十五分钟,脾气火爆的老板的咆哮声连企画部都听得到。
当我终于瘦到逼近四十公斤时,我遇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