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得了高先生的提点,将全部心神都沉浸在笔下的字中,凝神静气,对程明远闹出的动静恍若未觉。
诸生个个低头写字,就连最不老实的宋高义都埋头苦抄《大学》,屋子里倒是难得静了下来,高先生巡了一遍,又慢条斯理地喝了一盏茶,再次起身一一查看指点。
程锦写得很认真,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笔意中,隐隐约约抓住了前世的一点形意。
高先生再次走到她身边,已经不似之前那般期待,脸上甚至还带了几分漫不经心,但当他看见程锦摊在桌面上的字时,被吓了好大一跳,连忙扭头往她的手看去,那一个个从的程锦笔下流出的字,已经褪去了之前的生涩和稚气,开始逐渐变得圆融流畅起来。
高先生目瞪口呆,若不是亲眼所见,这教他如何敢相信!
若不仔细分辨,这些字几乎与庄敬皇后的拓本无异,只是稍显稚嫩青涩,但庄敬皇后的笔意竟都在!
庄敬皇后虽为女子,却是大儒赵齐的独生女儿,自幼被他带在身边当成男子教养,她的字大气雄浑中带着圆融细腻,既有男子的心胸气度,又有闺阁女子的温柔,一直很受世人推崇,如今的闺阁千金几乎都是临她的字启蒙的,但能临得了她的字,却仿不了她的意,毕竟这世上还没有第二个庄敬皇后。
“你,你是如何做到的?”高先生不可思议地问道。
程锦没有回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笔一划从刚开始的刻意控制,到后来的随意,手里的笔和她的心神渐渐相连,笔下的感觉的越来越好。
高先生知道她入了境,也不敢去打搅她,何况自己刚才所问也实在是愚蠢,读书学问勤奋虽重要,但真正决定一切的还是天赋,如今看来程锦的天赋实在是高得惊人。
他拿起书案上,她临摹好的那一摞纸,径自翻看起来,越看越心惊。
最底下的那一两张纸,字迹笨拙,全无笔力控制,写得歪歪扭扭,不堪入目,但是在写到第三张纸的时候,她似乎就找到了握笔用力的方法,虽有用力过猛之嫌,但字已经算是端正了。
她的每一个字都有显而易见的进步,又是三四张纸,她的字已经不似之前的刻意端正,隐隐有了形意。
见范先生这副模样,这几个孩子哪里还坐得住,早就按捺不住凑了过来,就连程钰也忍不住起身。
“五姐,你真是第一次提笔写字?”程明远看了一眼程锦的字,顿时被吓到了,这是初学者写的字吗?便是他懂字,也知道这样的字比他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刚才她写的字分明还歪歪扭扭,不如他的呢。
程钰也不由自主地望向程锦,眼中难掩惊骇,不知道该说是她厚积薄发,还是说是大难之后,必有后福了,程锦这个傻子原来竟是个天纵英才么?
程锦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有发觉自己已经成为众人的焦点,只觉得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过了,身体里属于赵华的那部分记忆与现在的她竟然通过这种方式奇异地联结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