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毛蛋天生就是吃这一口饭的。
接下来几年之内,他陆陆续续又写了几本畅销书。
名气越来越大的同时,青春的过往已然成为了过去式。
他学会了抽烟,也学会了喝酒,蓄起了与他年龄不太相符的胡须。
都市的霓虹灯充满了各种诱惑,毛蛋,当初那位青涩的少年站在讲台上读着那篇青春的作文。标榜他对童年的那位叫麦甜甜的姑娘始终如一的专情少年。
终究没能经受得住来自四面八方的诱惑,流连各种酒吧,假扮有故事的文艺青年。
最近两年的时间,他一本书也没有写出来。
小玉,终于没能忍受来自于一个从少年时期就在一起的那个男人的背叛。
挥一挥衣袖,没有带走一片衣角,一滴过往。
心中只留下当年那位满脸长着青春痘,正站在讲台上读作文的那位青涩少年。
毛蛋自称他就是一个十足的王八蛋,他甚至没有给小玉打一个挽留的电话,更甭提去找她。
小玉,这个姑娘已然游离在他的世界之外。
那一套海景别墅里,时常充满着欢声笑语。
欢声笑语过后,是一片凌乱。
俗语说得好,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自打市第三中学那位女学生从五楼纵身跃下的时候,搬离毛蛋心房的麦甜甜,方婷婷,老幺不给房租又强行住了进来。
他们时常在深夜出来游荡,与毛蛋进行青春的对话。
有相当一段时间,他不敢一个人呆在房间里,他不敢直接面对他们。
再后来,他觉得对话不要紧,他就陪着他们将话唠透,唠明白。
好让他们离开他的心房。
但那并不管用,尤其是方婷婷,小城的秋风扬起的时候,那一副担架之上,飘下一缕青丝,时常就在他的脑海里游荡,在他的心房里游荡,甚至在这个世界是他所能看到的每一个角落里游荡。
当他再次在镜子里直面自己的时候,镜子里已然是一个不认识的自己。
一头凌乱的长发,原本清秀的脸庞被一圈络腮胡子所代替。
笑起来,原本洁白的牙齿已然被香烟给熏得焦黄一片。
哈哈,他笑了。
这样一个自己都不认识的自己,麦甜甜,方婷婷,老幺他们也应该通通不认识自己。
他们应该已被埋藏在自己推倒的心房的废墟之中。
这一个夜晚是他这么久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个晚上。
醒来的时候,那一种可怕的感觉又袭来,在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里,似乎都充斥着他们游荡的影子。
犹如多年前一样,他不知道从哪里搜出当年那个迷彩包。
他背着它,走出了那套海景房,屋内关于青春记忆的稿子,散落在各处。
这里,原本就不属于自己,他要远离这一切,就像当初他拼命也要逃离那座小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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