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终于把尖刀刺向他心脏的那一刻,他对我说:“所有的儿子里,你最像我。”
我说那我宁愿滚回去用脐带勒死我自己。
很多年后,我才听我义父讲起,说我妈妈的丈夫本来是江半城手下的。后来吞了一批货,背叛了他,害得他手下损失了好些个人。
当然,被抓回来了,自然是活活打死的下场。而江半城这种没节操的江湖大佬,为了泄愤必然是啖其肉,骑其妻。
他把我妈折磨了小半年后,发现她怀孕了,也就没忍心再下手。
不过江半城对我的感情,我觉得多半也就是当条有点价值的狗来养。
他后来开始注意我,也不过是因为我开始出息罢了。虽然这样染血的路,我倒希望自己走得偏一点才好。
不过…….我父亲的墓碑被我砸了,所以半个小时足够了。
然后我要去看阿雪,我想在她身边停留多一点时间。万一碰上阿楠呢?
我知道阿楠是喜欢阿雪的,这从我第一次把阿雪拖上床后,那男人眼睛里转瞬即逝的光就能结结实实地出卖。
阿雪生性像个男孩子,刚开始在社团里摸爬滚打的时候,我从不允许她跟着我下场子。就算万不得已。也要拿那种半人高的棍子防身。
可是她嫌那个不酷,她喜欢匕首。能捅一刀转一圈的那种……对,就跟舒岚后来差点把我肠子拽出来的军刺一个类型。
那时我就像,要是有天我能把凌雪压上去,让她为我穿起裙子和性感的内衣,为我留长头发小鸟依人,那将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很多年后阿楠告诉我,其实阿雪本来就是个很温柔的姑娘。她之所以要跟你并肩作战,那是因为她很早上了你。
以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你江左易----f**k
天快亮了,我要离开墓园了。什么?我还没有去看安迪和祝丹妮?
我为什么要去看他们!
他们爱我,但关我屁事?
我唯一能为这两个无辜的男孩女孩做的,就是永远不要去惊扰他们的灵魂。因为只有他们的眼睛,是我今生今世不敢面对的。
天亮了,我还要去做什么呢?
我先去了舒岚的家,以前的那幢老别墅。
那是她长大的地方,而从我出现在她生命里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家破人亡了。
我从没踏入过她童年的世界,没见过她第一辆粉红色的脚踏车,没摸过她尘封的钢琴。
我想走近那里,却又不敢走近。
因为有她在的地方,就有叶瑾凉。
我发疯一样羡慕嫉妒着他们的过去。
每一张旧课桌下,有他们用修正液挤上去的涂鸦。
叶某某永远爱舒某某!
妈的,真恶心。
而那时候,我在砍人。
每一处校园的绿茵场上,有他们骑着单车飞舞过的丁香花,把一路的单身狗都虐的汪汪汪的。
而那个时候,我还在砍人。
阴谋悄悄滋长,背叛风雨无阻。
他们成长,结婚,共同携手走过人生的第一个三十年。
这个时候,我不砍人了,改玩阴的了。而第一站要阴的人,就是他们。
我想不通我到底是怎么爱上舒岚的!
难道人与人之间的荷尔蒙真的会作祟?
我在无意识下与那个悲催的女人发生的一次莫名其妙的焦急,就会让我在再一次见到她是,由衷产生还想再干她一次的冲动么?
从我见到叶子的第一眼,我内心躁动着的疼惜和宠爱,仅仅处于对她妈妈的在意么?
我想血缘也是个其妙的东西吧。
现在回忆起来,叶子长得可真是像我啊。
离开舒岚的家,我要去找一处能吃早餐的甜品店。
我要色彩最斑斓的甜甜圈,我戒不掉甜食,就像我戒不掉舒岚一样。
我要把这食物最美好的样子记在眼睛里,伴我在未来无尽的黑暗里,依靠回忆来甜蜜。
我要记住递给我餐点的服务生小妹最灿烂的笑容,我害怕在未来的每一天,人们对我的微笑中还要夹杂着对残疾人的同情。
他们会不会说,看,那个男人多帅,可惜是个瞎子唉。
上午十点钟,我要带着叶子和小零去游乐园。
这世上拥有最多色彩的地方,就是孩子们的世界。
大象可以是粉红的,小狗可以是带花纹的。
花可以五颜六色地拥簇在一起,笑容可以比阳光美丽。
我要仔仔细细地看清我的叶子。
她的眼睛圆圆的,像她妈妈一样美。她的嘴巴嘟嘟的,两颗小牙还没退换,像小白兔一样。
她的手肉嘟嘟的,喜欢抱着大人的肩膀,用小脸蛋蹭我的胡茬。
她笑起来的时候,酒窝快要胖的看不见了,明明没有酒,小零却每次都醉的像条狗。
我还要仔仔细细地看清我的小零。他有着跟阿雪一样的红唇高粱,眼睛比她妈妈要温柔。活脱脱一个标准的娘炮级别暖男,连他妈都比他man,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这死孩子绝对是被阿楠教育得,典型扮猪吃老虎。这要是长大了,不是祸害也是精。
然后,我要去看我的义父高山峰。他是我这一生唯一可以称得上是亲人长辈的存在。虽然,他也是个坏人。
但是没办法,我们人生来便是如此,不管你有多坏,但至少对我好就可以了。
像我这么爹不亲娘不爱的人,讨饭就别嫌馊了。
义父告诉我,其实taki也是他很在意的孩子。年纪跟我差不多,心性也跟我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把他当主人,当主人就要索取回报。
而我把他当父亲,为了父亲,做儿子的可以付出生命。
我说爸,您就踏实在这里过后半生吧。我替你孙女谢谢你这笔压岁钱了。
夕阳下山的时候,我要去海边。
我要看蓝色,海天相接的碧蓝,就像这世上的一切忧伤。
我们都有罪,我们都在罚,可是谁能救赎得了谁,谁又能心安理得地超度自己。
我想看看海滩上的人生百态----
有生活拮据的诗人穿着夹脚拖鞋在吟唱,有失恋的姑娘摆动着白色的衣裙在惆怅。有孩子拉着彩色的气球,有相扶相持的老人,一路走着白发苍苍。
我的前半生,见惯了阴谋与杀戮,都快忘了,人生本该这样才平常。
当海潮一层层吹打着沙滩,浪花无情拍岸。我要捡起一枚花样别致的贝壳,放在耳边听。
那里,有远方的灵魂。
天黑了,我要去我的金碧辉煌。
坐在我专属的烫金老板椅上,看着色彩斑斓的琉璃烟灰缸。然后看新来的小姑娘们眼睛里到底有懵懂还是有**,再听助手们报给我一夜夜的营业账。
我喜欢这里奢华的金色,因为金钱本无罪,它们只是糅合了人类的奇思妙想。
然后我会站在天台往下看霓虹装点夜色。万家灯火齐明。
我知道我向往安定,但我更适合这样的时代。
十点钟,我快要用完三天中的第一天。
我决定去找叶瑾凉。
二话不说给他两巴掌。妈的,竟敢趁我看不见的时候揍我……
钟打十二下,我终于要去见我的灰姑娘了。
我要抱着舒岚,看尽她每一寸曼妙的肌肤。
她身上的每一处疤痕,属于我的,不属于我的,我要记住她曾经所有的心痛与绝望。
我要凝视这她的双眼。把想念和思量刻进骨髓。
我要俯瞰她的红唇,让今生今世所有的欲念都沾染在这片魅惑的唇瓣上。
记住她的泪水,记住她的笑容,记住她羞红的脸颊和在欢愉中无法自持的表情。
我怎么会爱一个女人到如此发狂的地步?
竟变态到分分钟只想为她献出心脏!
我怎么会那么矫情?那么不安,竟以为只有死亡才能换取她永恒不变的爱与忠诚。
我是有多怕失去她呢?
还有两天时间了,我不能再思考这个无意义的问题来浪费时间了。
我还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
计划是这样的:
从第二天一早开始,陪舒岚做早饭,陪她送孩子上幼儿园。陪她去公司开会,陪她共进午餐,陪她忙里偷闲地逛网购,陪她下班打一小时网球,陪她去超市买菜,陪她接叶子回家,陪她共进晚餐,陪她处理邮件,陪她看美剧,陪她洗澡,陪她共入天堂,陪她入睡。
第三天,重复。
我想,我要极尽所能地,留住她的一切身影在我眼中。
这膨胀的满足感,才足以支撑我未见黎明前的黑暗。
如果老天还会给我无数个三天光明,我会重复,重复再重复,因为这才是我今生今世最想做的事。
舒岚,我不敢说我爱你了。
因为我们都是太真实,太骄傲的动物。说的越多,越只是束缚与感动自己。我只是想在看你一眼,就这么静静看着,谁也不说话。
因为眼睛里有的,才是我们最真实的爱,无言,往往大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