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当时在医院里看守张强的那个警察就说过,赵墨要想脱罪,只有张强家撤案,民不举官不究,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的呀。
还有张强的病情,医院都说要再观察两天才能确定,他会不会成为植物人,受害方伤情等级还不明确,派出所就早早结案,这些似乎也很不合理。
如果赵家人为了逃避,张强成为植物人后,产生更严重的责任和后果,其实案子早结他们应该高兴才对,至少在情况不是最糟的时候定案了。
可是事实上,赵家拥有钱娇这个不可控因素存在,就让他们不得不去怀疑,排除这么急着结案的原因。
人一旦有了怀疑,就会变得更加谨慎,大胆猜测。
而最让他们不能理解的是,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他们都没有见过赵墨一面。
派出所一而再再而三的阻拦他们见面,之前是因为有和高芳的协议,他们想着救了张强,赵墨就能被放出来了,也就没有强求。
之后,又因为张老太的突然反悔,让他们阵脚大乱,只顾着去追问原因。
等他们再想见赵墨的时候,案子已经结了,人也被带离了派出所,暂时还不知道被分管到哪个监狱,他们只能等消息,能预约到见面的时候,最近的一次也只能被安排在半个月后。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们似乎才都嗅到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赵墨只有十四岁,是未成年人啊。
他根本就没有自主的行为能力,就连结案陈词都需要监护人签字才能生效。
那么派出所不让他们见赵墨,本身就是违规操作了。
可派出所为什么情愿违规操作也要定赵墨的罪?
如果说民不举官不究这一点在这里行不通,那赵墨伤人事实俱在,派出所完全没有必要阻拦他们跟赵墨见面呀。
这些疑团就像野草一样,窜进了赵家人的心里疯长起来。
他们决定连夜再去一次派出所,就算真的见不到赵墨,他们也要解开心里的疑团。
为什么他们不让见赵墨。
高芳高兴的拿着钱娇给她的两颗药丸回了医院。
按照钱娇的要求,迅速给张强喂了一颗,在婆媳两人的紧张期盼中,张强终于在钱娇指定的时间里清醒了。
虽然醒的时间很短,可很明显,神志是清楚的,他要了水喝,喊了高芳妈妈。
这些就已经足够高芳和张老太喜极而泣。
然而,赵家人去了派出所依旧无功而返,接待的警察只说赵墨确实致人重伤,证据确凿,结案无误,至于一直没有让他们和赵墨见上面,开始的时候是案情没有审定,需要隔离审讯。
后来的时候,是因为赵家人情绪太激动,怕影响到赵墨。
最后送离派出所前,赵家人都不在派出所,他们找不到人。
理由说得满满,倒是让赵家人哑口无言。
至于案子为什么在张强还未出具伤情鉴定就了结了,那个接待的警察竟然说,本来就是双方的错,现在一方坐牢,一方重伤,提前判也是想多少照顾一下,两个孩子从轻处罚的意思。
也就是赵墨少判两年,张强重伤就不判刑了。
按理说,一般人家要是听到这些说辞,该对警察感激涕零的。
少判一年是一年啊。
可这话从,一个严格按章办事,连民不举官不究都不认的警察嘴里说出来,就显得有些自相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