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郑元礼看到了昨天被救了孩子的那位黑人妇女,她戴着墨镜把鲜花和蜡烛也放在了事故现场。
虽然戴着墨镜,但是,泪水还是流淌过了墨镜的边缘。她是为谁感伤呢?为了死去的司机吗?自责吗?
在她走后,郑元礼走上前去看到,看到了她的鲜花上留着一张卡片。
“一位东方英雄在这里失去了右脚。”
郑元礼看了后,心里感到一丝宽慰,他心里的寒意被驱散了大半。
他望着那位黑人妇女缓缓离开的背影,对她小声说了一句。
“谢谢。”
她也是受害者,她昨天只是太过慌张了,这世上的凡人有几人能够如同卜命师一样在生死面前还临危不乱呢。他不能像要求自己一样要求别人,昨天她说得话,也许刺痛了自己的神经,但是那只是她的自我保护罢了。
她在这个城市,或许生活的十分艰难。也许买上一束雏菊,都是精打细算过一阵子的了。毕竟在伦敦当地一束雏菊大约是十英镑,很贵,相当于一家人一餐钱。
念及于此,这世上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有行为的高贵与卑劣。不论谁,站在什么立场为了什么目的,使用这种卑劣的恐怖主义手段来伤害高贵的英雄。
他都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审判。
此外,出于私情,也出于自己确实拥有足够能力的考虑,郑元礼希望依靠自己找到凶手。
他再往前,仔细检视爆炸的发生位置。
那是一处通信光缆的竖井口。
也就是说,当时被炸上天的汽车应该是正好行驶到井口的位置被喷涌而上的冲击力冲上了天,然后落下。至于落下的角度,应该就是巧合了。
此时,作业的工人还没有装上新的井盖,所以可以从表面偷窥到里面的样子。郑元礼走过去,只有两个工人在作业维修。炸弹并没有对桥体造成结构性损伤,所以不用担心塌方的风险。
如果炸弹再稍微挪动向中心一部分位置的话,就可能对桥梁的主体部分造成致命伤害。这样,造成的损失就不止是这种规模了,整座伦敦大桥都有倒塌的可能。
爆炸的当量是足够摧毁桥梁主体的,但是为什么没有这么做呢?
有三条推论:
首先是时间不够,犯人并不是通信工人,只是趁没人注意的时候,悄悄的把炸弹放在通信竖井的井口处,这个时机很短暂。而且必须趁着凌晨左右,人烟稀少的时候做,否则很容易被人抓到。如果,真的是通信工人做的,那么身份就太容易暴露了,当然也不排除作案时候伪装成通信工人的样子。
其次,犯人可能对于建筑学的认知不够,并不知道如何用有限的炸药炸毁一座的桥。
最后,也有可能如果犯人有足够的知识,并合理的安排有限的炸药,他突发慈悲心决定不炸毁大桥,少死一些人。
但是最后这一条的可能性很低,因为之所以选择在白天引爆炸弹必然是为了引起注意。犯人可能是为了达到某种愉悦自身的目的,或者政治诉求。
假设地铁的犯罪也是这个犯人做的,那么但是作为愉悦犯连环犯来说,他作案的频率太高了。愉悦犯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愉悦自身。
那么很可能是为了达成某种政治诉求。
在英国,达成政治诉求?必须采取暴力手段?
会这么做的组织不少,也就是说,不管是谁,现在已经初步推断是恐怖分子,而不是愉悦犯。
接下来,要去往kgscross进一探究。这个就要等到晚上的时候去,才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