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
“对方要我几点在哪里见面。”
“19:00,在佟楼的迎宾楼见。”
“能不能,帮我准备一下袖珍耳机,并且再订个包间。还有,今天您那两个被打倒的助手听说身手不错,伤的不重吧?”
“他们本来都是特种兵退役,身手自然是一流。对方也没有下什么狠手,所以没什么大碍。”
“我想他们跟我手下的一个人去救点点。”
“行,没有问题。”
两人沟通完毕,贾爱民救开始打电话给迎宾楼订包间。郑知涯知道,对方的目的只是想见到自己的真面目方便之后在泰国狙杀自己,而自己要做的是将计就计。
“对了,最后还有一件事,把嫂子的化妆品借我用用。”
16:00
“我不化,凭什么让我化。”
在佟楼迎宾馆的一间套房里,秦锋拼命抵抗。
“我四十多岁的人了,扮女装不好看啊。”
“那你为什么不让元礼化,元礼长得多俊秀。”
一旁的郑元礼打了个激灵,扭过头去。
“你外甥哪有你身手好啊,他手无缚鸡之力的。”
“你xxxx”
郑知涯要给秦锋画口红,秦锋爆了粗口了。于是,郑知涯画的口红画歪了画出了一条长长的道子。
“那个。。。父亲,舅舅。要不然,还是我来画吧。”
“还是元礼孝顺,来,舅舅给你画。”
“舅舅,我的意思是我帮您画。”
经过一番苦战后,因为郑元礼手巧,秦锋长得精细,郑知涯多少有些年纪了。结果是,秦锋被郑元礼打扮成了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
扮相不算难看,当然,肯定也算不上好看。
“舅舅,您别动,我给您打完粉底,再打下抛光。这样会显得鼻梁会显得高一些。”
白色衬衣上留有一道口红划痕的郑元礼对秦锋说。
“您随便吧。”
秦锋已经任人鱼肉了。
一旁郑知涯憋着不笑,故作严肃开腔。
“时间差不多了,该换衣服了。”
“知涯,穿高跟鞋我行动不方便啊。”
“那就穿的休闲点吧。你看hellokitty套头衫配牛仔裤加帆布鞋怎么样。”
生无可恋的秦锋用空洞的眼神看向他,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仿佛一切过往皆成虚无。
最终戴上假发算是打扮好的秦锋,把两把匕首分别放在了两只帆布鞋里,袖珍耳机藏在了自己的耳朵里,话筒则是放在套头衫的袖口处。
郑元礼帮秦锋乔装过后,自己也穿上防水外套,准备出发了。
临走之前,郑知涯叫住了郑元礼,从怀中掏出了那块刻有十二地支的怀表递给了郑元礼。
“带上这块表,记得时间要在八点,戌正之前把人救出来。”
“恩,请父亲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