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修长的手指颤抖,他翻来第一本。
喜欢陆霆琛的第一年:
好开心,我今天找到阿琛了!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好看,人群中,就只有他最耀眼,耀眼得仿佛能发光。
只是,他好像不记得我了,我跟他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他竟然没有一丁点的印象。
啊,差点忘了,小时候他从水里把我救起来,急匆匆就走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我的名字,所以他不认得我也是应该的。
不过没关系,我会让他想起我的。
喜欢陆霆琛的第二年:
今天学校篮球比赛,阿琛真的好帅,好厉害,有他在的篮球队果然赢了,他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男神。
一堆女生挤在前面尖叫,却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手在投篮的时候不小心擦伤了,我马上跑到医务室,因为跑得太快,太急,拿着药回来的时候摔了一跤,身体重重砸在地面上,血立刻流了出来。
好痛。
可更痛的是,回来后我看阿琛和林清清走在了一起,他们有说有笑,阿琛亲密的搂着林清清,彻底消失在我的视线。
原来,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喜欢上别人,是这么难受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