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场骑枪比武,我和他已经冲刺了二十三个来回,折断了十三杠长枪,场上已经没有完好的骑枪可以让我们继续下一轮了,战马也累的站不稳了,在观众的热烈欢呼下,我们选择了下马比试,先是钉头锤,然后链枷,我们依旧打的难舍难分,身上的板甲也早已残破不堪,最后我们都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武器,他使用的就是这把寒冰”骑士的语气渐渐的开始有些感慨。
“互相砍破了三面盾牌后,我们都已无力再战,可是人们的呼喊和助威却让我们不得不继续进行这场势均力敌的对决,我的头盔被他的巨剑砸烂,他削下了我的一片头皮,而我的剑险些将他的寒冰砸碎,我的剑透过他盔甲的破洞,刺进了他的肋下,鲜血流在血槽上把我的剑染成了玫红色,他再也拿不动寒冰了,他脱下了头盔丢在地上选择认输,我则成为那场比赛的冠军,不得不承认他是那时最强的剑士,可是他现在应该已经和我一样,年老体虚了吧,如果他还活在,我希望我们能够再比一场”
戴蒙听着骑士说着他的传奇不禁有些入神。老骑士说道:“原本我打算把它留给我懦弱的儿子,可是他却...”老骑士声音又开始有些颤抖,“现在这把剑送你了,小子,你可不要像我不争气的儿子一样让我失望了”。
戴蒙接过老骑士手中的剑,发现这柄不知道用什么材料打造的奇特黑剑并不像外观那么沉重,相反,剑身上的血槽为这柄剑刃减轻了重量,甚至比自己准备背上的战刀还要轻。
他郑重的对着老骑士发誓“我一定会好好的使用、爱护这把剑,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
老骑士有些欣慰的看着戴蒙说:“很好,小子,你既然接过了这把剑,那你就是我杰罗迪的传人,每把兵刃都会有她自己名字,你要像爱自己的爱人一样去爱它,现在她归你了,来为她起个名字吧”
戴蒙眼神坚毅的看着骑士说:“她名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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