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设置:
关灯 护眼
笔趣阁 > 《明朝那些事儿(增补版)》全7册 > 第十八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

第十八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

廷杖,就是打板子。始于元代,朱元璋把它发扬光大。行刑时,由侍卫和太监将大臣绑赴午门外,宦官高坐中央监刑,其他政府官员则陪坐两旁,左边站小宦官三十人,右边站锦衣卫三十人,庭下站行刑狱吏百余人,都穿短裤,手执木棍。受刑者身体被绑住,只露出臀部和腿部。先打三十下,作为开场。然后,分为“着实打”和“用心打”,受刑者往往不死即残。被杖的人如果事前有准备,都先吃点药挺过去,如果突然被杖,则很少能活的。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办理。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官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作出的一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参考消息

反贪义士

为了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一个榜样,朱元璋真是大费心血。苏州府常熟县农民陈寿六,平日受当地县吏顾英的迫害。朝廷相关条文刚刚发布,他便联合弟兄数人,绑了为害一方的顾英,带了点干粮就上京告了御状。朱元璋很高兴,特赏二十锭银钞,御赐衣衫,再发布表扬信,将陈寿六捧上了天——“其陈寿六其不伟欤!”(这个陈寿六太了不起了),从而使陈寿六成了古往今来第一个因反贪受到全国性表彰的平民。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后,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地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是完全可以自豪一把的。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腐败”。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参考消息

诸家冤狱

朱元璋反贪极严,不免有冤狱出现。有一个名叫诸士吉的粮长,芝麻大的小官,被人诬陷,连同两个儿子一并被定了死罪。太祖赦令:凡民间待罪有冤者,非滚钉板不勘查问。诸士吉八岁的小女儿,身板还没长成,就辗转在钉板上为父兄请命。诬告者原想把诸家男丁一网打尽,没承想年方八岁的女孩子硬是有如此志气!钉板上伤重不治,诸家的小姑娘究竟是死了。乡亲们只有悲痛地把她的像供在曹娥庙里,好使后人祭拜。

朱元璋的反腐铁腕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地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干完了,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该杀的杀掉,该徒刑、流放的也执行吧,别再折腾了。

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的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下面要讲述的两个案件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这就是被称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暖爱成婚:腹黑爹地拐妈咪喜田乐嫁倾城错恋:极品太子妃先婚后爱:早安,神秘总裁弃妇有情天天降佳偶之妙厨兽妃一品嫡妃双向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