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芙兰的解释,她了解到创立祭的五天每天都会有一支乐队来大竞技场登台表演。青鸟乐队就是得到了资格在第一天亮相的乐队。
彩虹剧团作为克洛斯贝尔娱乐圈的招牌,剧场内的座位有限,一场演出只能供数百人观看,票价也贵的离谱,一早就被有关系或者有钱的上流阶层全包了。相比之下大竞技场的入场券永远是象征性的一百米拉,便宜的和白给也没什么区别。而且设计上足足有四万八千个座位的大竞技场从来没听坐满过。毕竟整个克洛斯贝尔市一共才五十三万人而已。只是之前还没人想过居然可以用大型体育场馆来举行文艺活动罢了。毕竟就连体育的大众化也不过是最近半年的事情。
乐队是这半年来刚刚在克州流行起来的时髦文化。得益于莱恩福尔特集团免费向所有公共场所和大部分出租公寓塞了一台导力收音机的关系,听音乐也就成了克州市民的一种休息方式。为了争取在已经成为克州人生活一部分的『克洛斯贝尔广播台』的黄金时间飙歌的权利,大大小小的乐队们可是在各个酒吧里竞争激烈。
“去听听也不错。而且所谓的「青鸟」,应该是指「破风鸟」吧?”
约修亚的关注点和艾丝蒂尔还有芙兰不一样。虽然他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乐队的存在,但一下子就猜中了其本体。
“嗯,青鸟乐队的成员都来自破风鸟商会。自从ibc的迪塔先生带头出资建设了运动区之后,克洛斯贝尔的娱乐活动也是一天比一天丰富了。各大商会和主要行会几乎都有组建自己的球队和乐队,板球比赛现在是克州最火热的运动。就连我们警察局也有自己的球队呢。一科的达德利先生是我们克洛斯贝尔警察局的超级王牌!上个月只差一点点就在联赛上取得优胜了。”
看到芙兰一下子兴奋起来,诺艾尔拍了拍妹妹的肩膀。
“相比之下我们警备队还没融入这种变化的气氛中去。大家每天还是做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常训练。哪怕有《非战公约》的签订,还是一点都没办法松懈下来。”和芙兰比起来,诺艾尔的日常无疑就枯燥的多。
“游击士协会的情况也差不多。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很难组成队伍进行集体活动。即使是两个月前的运动会,也都是以个人的名义参赛的。”约修亚也点头应和。
四人边走边聊,离开公寓后从东街区往南经过旧城区,再往西进入运动区。
因为工作原因四人都没有“假期”,只能在下班后来。进入大竞技场的时候,演唱会已经举行了有一会了。
和以美女作为主要表演者的彩虹剧团不同,青鸟乐队清一色的全是男人。虽然也有个别眉清目秀的男生,但大部分都是肌肉块块隆起的微妙画风。
“臭男人有什么好看的。芙兰我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啊?”
“没有问题啊。我们是来听歌的,又不是来看脸的。和其他乐队比起来,青鸟乐队主唱的形象的确没有那么帅气,但他们唱的歌好听就行。他们是实力派,不是唱腔软绵绵的偶像派。”
芙兰完全是站在粉丝的立场上为偶像加油了。而且她说的一点都没错,台下担任主唱的那个黑皮大汉不需要使用导力话筒进行扩音,直接开口就能将自己浑厚又带有磁性的嗓音传遍观众席。充满东塞姆利亚大陆的异域情调的唱腔一开口就征服了在场几千名观众。虽然多数人听不懂东塞姆利亚大陆的语言根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并不妨碍他们去欣赏热血澎湃的曲调。连一开始对演唱会有所怀疑的诺艾尔在听过之后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其貌不扬的大块头真的唱的很好听。
“这首是奇幻剧《阿卡迪亚之泪》的插入曲《英雄之歌》。来这里真是太好了,现场版比剧中的录播曲厉害太多了!”艾丝蒂尔闭上眼睛也跟着哼起了调子。
在场唯一没有被狂热的气氛影响的是约修亚。他面色凝重的看着用可怕大嗓门歌嚎的黑皮男人,将他改变后的形象与自己之前曾在武道馆见过的某人重叠在了一起。
“好可怕的功力……雷欧尼达斯,上次见面的时候还不是他的全力吗……”
使用斗气来扩音的技巧并不难,约修亚自己也会,但要将自己的音量覆盖整个观众席数万个座位,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更别说像这样一曲又一曲毫不停歇的放声高歌。
听说东方武术有一种音波功,或许这也是其中的一种修炼法门?
和其他过来享受的人不同,沉浸在自己考虑中的约修亚完全没心思去欣赏歌曲,知道『西风旅团』底细的他时时刻刻都提起了戒备。然而他纯粹是想多了。这就是一场单纯的演唱会罢了。没能像其他人一样好好听歌的他,也错过了真正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