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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 > 第391节

第391节

韩明玉和丈夫的想法一样,就大乱现在这样的,想在首都找个好媳妇,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呢。大舅妈呀,真是太不切合实际了!

章淑珍见他们两口子一唱一和地紧着打破头楔,仍然坚持道:“那啥,我也没说一定现在就找,这不是寻思先找找试试看嘛!能找着最好,找不着咱也不搭啥,就当是总结经验教训呗!”

可怜天下父母心,章淑珍这是铁了心的要给大乱找个称心媳妇了。别人咋劝都不听,韩明玉也不会劝人,林宏伟一个外甥女婿,也不好劝太深,没办法,最后,两口子只好学着大舅的样子,由着章淑珍魔障去了。

大乱还不知道他娘成天疯魔似的给他找媳妇的事儿,此时,他正钻头不顾腚地忙着赚钱呢。

现在已经放暑假了,大乱闲来无事,就天天跟着他爹王文远一起到市场去往出批发海鲜。

王文远家现在也开始学习林宏伟的销售模式,搞海鲜批发生意了。就是一块钱一斤进的,要是一次性买二十斤以上,就卖一块一毛钱一斤。要是有顾客想零买,一次买一斤二斤或三斤五斤的话,也可以卖,不过要一块二毛钱一斤。

这样的销售方式很好,让他家一度陷入萧条的生意又红火起来,重新恢复到了每天赚二十几块钱的风光时候。

还有一点,就是王文远家跟林宏伟是分开做的,比如你今天去崇文门市场,那我就去三元里市场,或者去磁器口……

这样,大家分开来做,往出卖货的时候就不至于发生冲突了。

林宏伟虽然还在上班,但每天都起大早,去做一趟海鲜批发生意。如果快到上班点儿还没卖完的话,他就赶紧送到王文远那儿去,让王文远按进价收购了。免得在家里放一天,再把那些海鲜给放坏了。

有了这个生意经,林宏伟跟韩明玉的钱也是滚雪球似的越积越多。眼看着就要攒够买房子的钱了,林宏伟很高兴,最近这段时间,也开始欻空儿到处看房子了……

王文远一家赚得更多,他们不像林宏伟似的还要上班,他们一家子可以整天地做。而且,王文远和章淑珍两口子还能分头去做,所以赚得钱就更多了。

现在,大乱放暑假了,又加上个大乱,大乱又是个能说会道油嘴滑舌的。有了儿子的加盟,王文远两口子真是如虎添翼,生意更加锦上添花,蒸蒸日上了。

小秋她们姐妹三个一放假,就跑到韩明秀的服装厂当临时工去了。

小秋和小四在服装的生产线上工作,小五在食堂上班。

姐妹三个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做自己喜欢的事,既能赚钱又能锻炼自己的技术水平,可谓是一举两得。

她们几个都做得非常有劲儿,甚至还计划着,等毕业了就到她们嫂子这儿上班来呢。

来首都这儿一年多的时间里,小秋她们几个进步很大。不光每个人都学了一门赖以谋生的技术,还都上了夜校,恶补了不少文化知识。

如今,她们已经不是过去小东山屯那三个目不识丁的黄毛丫头,而是三个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城市女青年了。

从打来首都,小秋姐妹几个一直过得顺风顺水的,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快乐。

唯一让小秋感到不痛快的,就是她那俩大侄子。

那俩孩子虽然都是霍长生的种,可他们也是老霍家的孩子,想当初,喜凤和娘被公安局抓走了,霍长生跑了,那俩孩子就由小秋抚养了。

小秋看见过秀嫂子是怎么培养孩子的,她觉得嫂子教育孩子的方式,比霍长生他们两口子强多了,于是就照着嫂子的样子教育招财和进宝。

在她的精心教育下,那俩孩子已经不再像从前那么蛮鲁任性,也不再像从前那么没礼貌了,而是变得乖巧,又懂事又听话的。

小小年纪,他们就学会帮她烧火,帮他撵鸡撵鸭撵鹅,还会帮她看家扫地什么的。

那段时间,两个小娃子像两个贴心小棉袄似的,守在她身边,身前身后姑姑姑姑的叫着她,啥都听她的,简直就把她当成他们的娘了……

成天在一块儿,就是养两条狗都得有感情,何况是两个乖乖巧巧的小孩子,还是他们老霍家的种,是她的亲侄儿,她怎么能不动心呢?

她很惦记这俩孩子,很怕霍长生不好好照顾他们,把孩子弄病了、弄丢了或者弄死了。

以霍长生那自私自利的性子,真能干出这种丧良心的事儿来,每每想到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小秋的心就一揪一揪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只是,不管怎么惦记怎么担心,她都不会去主动联系霍长生的。

这辈子,就是到死那天,他都不会主动去联系那个要把她卖掉的哥哥,这辈子,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

此时,那个被她恨的牙根直的哥哥,正站在春市某监狱外,殷勤的看着从监狱里走出来的喜凤,表情热烈而又夸张。

刚一看到媳妇的身影,他就拼命的挥舞着手臂,大声喊道。

“媳妇,媳妇啊,你终于出来了,我都想死你了……”

喜凤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摇摇晃晃的从监狱的大门走出来。

两年不见,她瘦了许多,基本上已经是皮包骨了,而且,脸色还是不健康的苍白,没有一点血色,看起来鬼似的,就连那双漂亮的媚眼,也因为太瘦凹进眼眶去了,曾经红润丰满的脸颊也凹了进去,颧骨被高高的凸了出来,越发显得她刁钻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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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2章 我把孩子弄丢了

“媳妇啊,你受苦了,你瞅瞅你瘦的,我都心疼了……”

霍长生拉着喜凤的手,上下打量着她瘦脱了形的样子,心里遗憾极了。

论容貌,喜凤可比他现在跟着的那个女人强多了。想当初,他之所以跟那个女人搞破鞋,完全是为了解决生理问题。每次一看到那女人的大黑脸时,他就感到阵阵恶心……

可现在,喜凤瘦成了这副鬼样子,还不如那个女人呢。

就这副鬼样子,跟个骷髅似的,搂着都得硌得慌,睡到半夜时看到她肯定得吓一跳。

好在……霍长生知道他媳妇原来的姿色,所以,即便喜凤眼下变丑了,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大不了多花点钱再把她喂胖呗!

等她胖起来了,依旧是那个俊得跟朵花似的大美人儿,别人看见了,依旧得羡慕他霍长生。

“霍长生,我可叫你那个杀千刀的嫂子给坑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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