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比沈口中那所谓的什么金汉斯大酒店,其实就是一家在b城算是中上等的自助式烧烤店。
b城不光经济发达,教育也比较出名。b大虽然比不上x华x大,却也是能能排得上名次的百年名校。
沈家兄妹,还有谭家辉,都是b大毕业的。谭家辉和沈行之是同系不同班,上学那会儿就好的穿一条裤子。
等到沈若初考进b大时,两人正好都上研一。于是2人组又多了一个,变成了3人组。
那时候3个人经常一起来这里,算是个充满着回忆的地方。
这家店的东西味道还算不错,价钱却不便宜,所以性价比不是很高。但是最大的好处,就是不限时!
三人找好了位置,眨眼功夫就捡了满满一桌子生鲜果蔬。
沈行之开了扎啤往谭家辉眼前一举,“兄弟,欢迎回来,我先干了!”说完直接对瓶儿吹。
沈若初也跟着举了举装着橙汁的玻璃杯,竟然幽幽一声轻叹,“唉~二光啊……当年你走的匆匆忙忙,都没和我当面道个别。还带走了我的充电器。不过我大人大量,不怪你。”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谭家辉皱眉而笑,看着她的眼神里有几分无奈,“多谢沈小姐大人大量。”说着拿起酒瓶子和沈若初碰了碰,接着又冲沈行之一举,“都在酒里了!”头一仰,眨眼间一瓶见底。
然后三人拿起筷子,开始边吃边聊。
说起来谭家辉也算是个骨灰级的高富帅。
b城是个典型的重工业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