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吃尽苦头的陶暮从来没有想过,他的人生其实拿错了剧本。
十八年前,两个孩子同时出生,却因医护人员的疏忽搞错了名牌。本该生于豪门的陶暮被送进孤儿院。十八年后,错误被发现。陶暮原本以为一切可以重回正轨。然而,本该是亲人的父母兄长嫌弃他心机太深,恋人朋友也都移情别恋。大受刺激的陶暮彻底黑化,最后成为人人嫌恶的恶毒炮灰,众叛亲离,跳楼自杀。
再次重生,陶暮愕然发现他居然活在一本书里。书中的男主,就是另一个被抱错的傻白甜。而他,只不过是傻白甜甜宠人生中遇到的恶毒炮灰。
陶暮:去特么的剧情,去特么的套路。这辈子老子不奉陪了!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大受刺激的炮灰重生以后,不再委屈自己讨好任何人,想要依靠自己打造娱乐帝国捧自己上位的狗血故事。
友情提示:
1、架空世界平行位面纯属虚构
2、全文苏男主,还会大撒狗血撒狗血撒狗血,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3、可能会有小虐怡情,短暂的虐是为了更好的苏_(:3」∠)_
4、依旧只要情节酸爽不要逻辑智商
5、本文不是商战文,也不是现实向的文,所有哒情节都是为了苏男主服务么么哒
6、作者放飞自我,真的不准备做个人了。所以真的特别狗血,再次提醒。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y-in差阳错 娱乐圈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陶暮 ┃ 配角:厉啸桁 ┃ 其它:娱乐圈、商战
作品简评:重生后,陶暮愕然发现自己居然是一本狗血小说里的恶毒炮灰。小说的男主角就是他最看不惯的那个抢占了他父母家人,鸠占鹊巢还能活的天真烂漫,被所有人捧在掌心里的傻白甜。而他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极尽脑残之能事,最终众叛亲离绝望自杀。重生以后,努力脱离炮灰降智光环的陶暮决定珍爱生命,远离剧情。然而随着剧情发展,陶暮意识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本文行文流畅,金手指粗壮,在小虐怡情的基础上,延续作者一贯的爽文升级流风格。脑洞大开的选择了一个智商正常的炮灰在脱离剧情降智光环后,如何与原剧情的男主光环进行对抗的故事。文章致力于在洒狗血的基础上不断反转洒出新意,值得期待。
第1章
2018年7月7日,上午十点二十八分,沪城毓晟大酒店。
陶暮脚踩在天台边缘。夏日炎炎,劲风猎猎。微微低头,便能看到被钢筋混凝土切割的城市中间,一条由红色超跑组成的红色长龙,顺着蜿蜒的街道缓缓靠近酒店。
陶暮定定的凝视着车队,目光似乎能穿透那些冰冷的红色铁皮,看到坐在婚车里的沈毓和沈家人。
兜里的手机一直在呱噪不停,陶暮面无表情地接通电话。大毛带着哭声的哀求顺着听筒传来:“暮哥我求你了,咱们能不能再考虑一下,你别这么冲动啊——”
“我没冲动。”陶暮低下头,脚下众生皆如蝼蚁,耳边风声烈烈,隐隐约约能看到楼底下布置好的婚礼现场和攒动的人群。
“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陶暮很确定的开口。他有些玩味的勾了勾嘴角:“你说沈家人看到我的尸体后,会是什么表情?”
他真的很好奇,为了维护沈毓这么个外人,不惜对他这个亲生儿子冷漠相对横加指责的沈家人,在看到他血r_ou_模糊的尸骨时,会不会后悔把他赶出沈家。
“暮哥——”
耳边传来大毛不赞同的哀求,陶暮充耳不闻:“……说起来,还得多谢你给我通风报信。要不是你,我还真被卓严那王八蛋给坑了。我也真是纳闷,沈毓那个小白脸到底有什么好?一个两个的见了他都跟鬼迷了心窍似的。你说卓严跟我也有三四年了吧?当初为了讨好我,也没少给沈毓使绊子。怎么这会儿就忽然对那小白脸一往情深起来,还敢在我跟前玩无间道?”
“暮哥——”
“不过这样也好,总归让我知道这个神经病的世界也没什么好留恋的。”陶暮轻笑一声,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在意的所有人,最后都会爱上沈毓那个鸠占鹊巢的家伙。
“怎么就没什么好留恋的?暮哥你有钱有能力还长得那么帅,这世上有大把大把的好人等着你。你何必为了那么一颗烂树吊死?”电话里传来大毛苦口婆心的哀求。实在想不明白陶暮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你到底在哪儿,别闹了好不好?”
别闹了?!
陶暮嗤笑:“王野,你是不是也烦我了?也觉得我不该跟沈毓挣?”可是凭什么,说到底他才是沈家的儿子,沈毓拥有的一切本来就该属于他。他只是想夺回自己的东西,让沈毓那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也尝尝他受过的屈辱遭遇的苦难,怎么就成罪大恶极了?
王野一愣,这么多年,陶暮从来没有在私下聊天时叫过他的大名。
王野心中升起浓浓的不安:“我没有!陶暮你别转移话题,你知道我不会讨厌你。我这辈子都不会讨厌你。咱俩是好兄弟,包括小胖、冯远,我们所有人,从来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也是。陶暮愿意相信王野的话。可惜喜欢他的人也没什么好下场。也许沈家人说的对,他陶暮就是个灾星。离他越近的就越倒霉。
“……卓严想要陷害我做空,被我将计就计,现在做空赔了十几亿的反倒是他。对了,临走前我还照着他的命根子踹了一脚。估计他下半辈子都要呆在牢里当太监了。你记得到时候打点一下,让卓严跟小远呆一个监狱,也算是我帮小胖报仇了……”
陶暮轻笑一声,仰头看着炎炎烈日。今天的太阳也很大,特别像他当年得知自己才是沈家儿子的那个艳阳天:“我的账户里还剩下四千万。其中一千万帮我打到孤儿院的账户上,另外一千万,还有我在沪城那几套房产,等冯远从牢里出来时,帮我交给他。跟他说,是我这个当哥的对不起他。还剩下两千万,你自己留着吧。钱不多,就算是当兄弟的一点心意。毕竟你的公司刚刚起步。我也帮不了你什么了。还有,小胖和院长的坟我都修过了,你记得每年清明给他们上几炷香……”
“陶暮!”电话另一边的王野简直要气疯了:“你到底在哪儿?你特么别跟我这儿胡言乱语。我不想听。我现在就想知道你到底在哪儿?”
“大毛,”陶暮打断王野的话:“既然还把我当兄弟,就好好听我的遗言。我活着的时候没人在乎,不想死后也不开心。你记着,我这辈子,既然活着的时候不被沈家承认,死了也没必要入沈家坟。就在小胖和院长的旁边给我立坐新坟吧。墓地我自己都买好了。”
“陶暮!”听到陶暮这番遗言,气急败坏的王野简直要抓狂:“你别钻牛角尖了好不好。谁说没人在乎你的?谁说没人承认你的?其实你根本不知道,沈家人和沈毓都很在乎你的。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我怎么发现卓严背叛你的吗?那我告诉你,就是沈毓亲口告诉我的。”
陶暮闻言一怔。
电话那头传来大毛的声音:“……沈毓说卓严发疯一样的缠着他,还说什么会让你受到惩罚的疯话。沈毓担心你出事,才悄悄通知我提醒你。他怕你生气,还严厉叮嘱我们不要告诉你。而且就在我们搞卓严的时候,也是沈家联合沈毓的朋友一起给卓严挖坑,到处给他添乱,让他没有j-i,ng力留意我们的举动……”
也就是说,陶暮能成功反击卓严这位枕边人,沈毓和他的爱慕者,还有已经把他踢出沈家的沈家人竟然功不可没。
“哈哈哈哈哈……”陶暮捂着脸大笑出声。这个沈毓,果然还是这么一幅到处施恩不图报的圣母样子。可是他陶暮又凭什么非得承受沈毓的恩情。
“你也觉得我该领他的情?”陶暮站在天台上歇斯底里的怒吼:“可你们都别忘了,要不是他沈毓鸠占鹊巢,我陶暮根本就不会有今天。是他占了我的命,他欠我的。还有沈家人,既然瞧不起我为什么还要管我的事?就因为沈毓求他们出手吗……他们是不是真的忘了谁才是他们的亲儿子?”
一阵狂风刮过天台,陶暮心脏骤然一紧,疼的都要窒息了:“你说得对,我就是钻牛角尖,我就是想不通。凭什么你们都喜欢沈毓,凭什么我就要代替沈毓受那么多折磨?凭什么沈毓做什么都对我做什么都是错的?我到底哪点不如他?”
陶暮说到最后,几乎是在咆哮着发泄。
“陶暮——”
“别说了,我不想听。”陶暮用力将手机甩出去,双目赤红的俯视着楼下,往前一迈——
他这一辈子,其实过的很糊涂。本该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少爷,却因为医院的疏忽被人抱错。被吃不了苦的养母遗弃在出租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好不容易认祖归宗,沈家人又对他百般嫌弃,就连谈个恋爱,卓严那王八蛋也能移情别恋。所有人都埋怨他性格太倔钻牛角尖不讨人喜欢,说他看不透、输不起、舍不得,放不下。可偏偏所有人都忘了。他看不透的,是命;输不起的,运;舍不得的,是血脉亲情,放不下的,是他本该拥有的一切。
由红色超跑组成的婚礼车队缓缓停在酒店大门口,在两旁亲友及媒体记者和大量粉丝的簇拥下,刚刚斩获影帝桂冠的华夏一线巨星,沈氏集团的养子沈毓和他的同性伴侣——国际三金影帝严晟笑着走下婚车。在长长的红毯前相携站定。
一直等候在酒店外面的媒体记者和粉丝们不顾保镖的拦阻蜂拥而上,闪光灯将眼前映照成一片银白色的海洋。堪比红毯秀的婚礼现场,粉丝们振聋发聩的尖叫声几乎穿能透苍穹直达九霄。
“沈毓,我们爱你!”
“一定要幸福啊!”
“沈毓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严晟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我们家王子殿下!”
“……”
在所有亲朋好友和粉丝们的真挚祝福下,j-i,ng致优雅高贵如童话中的小王子般的新晋影帝笑眯眯的挽住伴侣的胳膊,仰着脸粲然一笑。与此同时,俊美成熟的严晟也低下头,温柔宠溺的看着自己的一生最爱。
两人相视一笑的样子被媒体记者珍而重之的拍下来。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幕将在今后几天一直悬挂在国内娱乐版块的头版头条。然而,就在两位新人在新朋好友和所有粉丝们的簇拥下慢慢走上红毯的时候,一声巨响打破了眼前幸福甜蜜的氛围——
一具穿着白色西装的身影从天而降,端端正正的砸在红毯接近台阶的最前端——那距离仿佛是j-i,ng心算过一样。很快,比红毯还要鲜红的血液四散而开,触目惊心的红色将原本洁白的西装晕染的血r_ou_模糊。目光所及之处,是一个原本鲜活的人以最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所有参加婚礼的宾客和粉丝们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刺激的惊声尖叫,敬业的媒体记者则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蜂拥上前不断拍照。
唯有簇拥在沈毓旁边的沈家人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向来养尊处优高雅端方的沈母狠狠地推开一众记者,跌跌撞撞地挤入人群。
片刻过后,一声凄厉的叫喊从频繁的快门声和闪光灯中传出来:“小暮——”
* * * * *
【那个陶暮真的好恶心,就算死了都不肯放过我们家小王子,婚礼当天竟然从酒店跳楼,吓得我们家王子昏迷住院。作者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情节,简直就是糖里掺屎!】
谁,谁在说话?
【恶毒炮灰嘛!主要作用就是推动情节发展,要不是有这么个角色,这本书也就是个无脑甜宠文,连个剧情起伏都没有。现在死了一了百了,不过这本书也快完结了吧。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恶毒炮灰……推动情节发展……是在说我吗?
【其实仔细想想,陶暮的人设也还不错。就算讨厌王子,也都是粗暴硬刚。而且每次都刚的恰到好处,不但让剧情更好看,还能让攻受的感情更进一步。简直就是神助攻。老实讲我都有点舍不得这个炮灰下线了呢】
这是……什么……
* * * * * *
2008年7月7日,h影视城。
盛暑天气,热的没有一丝风。偏偏这两年流行古装剧,厚重的戏服穿在身上,头套也捂得密不透风,汗水顺着脸往下淌,被烈日晒干了在衣服上留下一道道浅白色的汗渍。那滋味儿,简直了。
“哎,你听说了吗?给沈毓当武替的那个小群演,昨儿把刘导给揍了。”
h影视城某公共卫生间,正在放水的男群演瞥了一眼空荡荡的卫生间,按捺不住的八卦道。
“啊?不能吧。”另外一个群演故作一惊,大惊小怪的说道:“刘导可是这部戏的选角导演。听说还是陈导的亲戚。他一个武替敢得罪副导演,不想在剧组混了吧?”
说着,还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哎!新人啊,年轻气盛,就是太冲动。”
“小瞧人了吧?”之前爆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我跟你说,这个新人可不一般。我听说他把人狠狠揍了一顿后,还拍了刘导的果照。威胁刘导要是再敢出幺蛾子,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吓得刘导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作揖。你是你没瞧见,今天早上,刘导还特意给他安排了休息室。虽然是公共休息室吧,那也比咱们这些躺尸的龙套强多了。现在的新人,手段厉害着呢!”
“不能吧?”群演乙将信将疑:“那小子不是高中刚毕业吗?才十八岁,跟咱们这部戏的男主角同龄,能有这么多心计?”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跟同事分享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下意识的压低音量,神神秘秘的说道:“我听说那小子是个孤儿,从小就在外面打工,什么地方都混过。听说还去过高级会所和夜店。你想想,就凭他那张脸,又是在那种地方混出来的……”
群演乙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想着陶暮那张俊美到极具攻击力的深邃五官,不知是出于嫉妒的心理,还是其他,颇有些不是滋味的跟着八卦道:“照你这么说,这小子既然混过夜店和会所,也未必有多清白。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答应刘导?”
群演甲切了一声,比群演乙足足高了一头的身高可以让他居高临下的审视群演乙:“这话说的就蠢了吧?不是我说,就凭那小子一张脸,想找什么样的金主找不到?他至于为了刘胖子那种货色委曲自己?再说我瞧那小子,应该也是个直的,未必愿意走这旱道。人家要是愿意下海,那也该是找个富婆呀。要是在床上哄好了,没准儿人家还能捧他当个男主角——”
“砰!”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卫生间最里面的隔间门板被人用力踹开,撞在镶满了瓷砖的墙壁上反弹回来。正在八卦的两个群演吓得一哆嗦,直接尿到戏服上。
“谁啊?特么的想吓死老子——”话还没说完,两人看到从厕所最里间走出来的那道身影,尴尬的瞪大了眼睛,质问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儿?”
“赶着回来过头七啊!”陶暮轻笑,嗓音慵懒还带着点儿玩世不恭。黑漆漆的眼珠儿漫不经心地扫过俩人,俊美的脸上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然你们怎么都跟见了鬼似的。”
十八岁的男孩儿,原本该是阳光清澈如同一碗晾在太阳底下的白开水,能叫人一眼望到底的纯粹。然而陶暮周身却始终萦绕着一股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戾气。以至于他仅仅是带着笑意往那一站,两个自诩见多识广的群演竟有些唯唯诺诺不敢吭声——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随时可能暴起伤人的野生花豹。
美丽,强大,极具攻击性。
“你、你可别乱来!”想到陶暮对付刘胖子的手段,俩群演心下一突,硬着头皮说道:“我跟你说,剧组最讨厌惹事的人……”
话没说完,就见陶暮越过他们径直走到洗手盆前低头洗手。然后——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的转身出去了。
两个群演面面相觑,这才大松了一口气,恍然活过来似的。
之前不停爆八卦的群演甲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骂骂咧咧的道:“有什么了不起的,装逼厉害,不也就是个跑龙套的群演。”
“就是,什么素质!同样都是十八岁,这小王八蛋跟沈家那位小少爷比,可差远了。”另外一个群演也跟着不服气的附和:“活该他一辈子当沈毓的替身!”
第2章
“怎么才回来!盒饭都发完啦!”堆满道具的角落里,大毛和小胖蹲在墙角的y-in凉地儿,冲着陶暮直摆手,笑嘻嘻道:“好在我们给你领了盒饭啦。”
小胖将一个带有五星级酒店logo的外卖盒递给陶暮,颇有些白胖圆润的脸上眉飞色舞:“今天也是小王子的生日。他们家为了给他庆生,特地跟剧组请了一天假。小王子还让他的经纪人在五星级酒店订了高级外卖,就连咱们这些群演都有豪华版的盒饭吃。”
小王子是大家给这部戏的男主沈毓起的外号。因为人家是货真价实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子,相貌j-i,ng致,举止高雅,最重要的是性格也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纯善可爱讨人喜欢。
用上辈子沈家人的话来评价,跟陶暮这种脾气火爆不讲道理城府深沉性格乖张的混不吝相比,根本就是两个极端。
陶暮面无表情的盯着大毛手里的盒饭,他最近几天过的特别不好。尤其是睡觉的时候,脑子里总会莫名其妙的冒出各种各样的影像和声音。搞得他都快成神经病了。
陶暮的神色看的大毛心里毛毛的。还以为陶暮又想到自己的身世了。忍不住笑着c-h-a科打诨:“说起来,今天也是咱暮哥生日。希望剧组今天晚上的夜戏别拍太晚,哥们也好帮你安排安排。咱们晚上泡吧怎么样?哥们都打听好了,h影视城附近有个酒吧一条街,据说还不错。”
大毛,大名王野,因为雄性荷尔蒙旺盛体毛重且虎背熊腰,被同学取了这么个外号。老爸是个煤老板,用后世的段子形容,是个名副其实家里有矿的富二代。
不过这么一个家里有矿的富二代,此刻却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群演戏服蹲在墙角里吃盒饭。还有庞岳这胖子,明明最怕热,为了跟哥们同甘共苦,宁可扛着庞爸爸的教鞭和庞妈妈的j-i毛掸子,也要跟来h影视城。
陶暮直勾勾的看着蹲在角落里的两个发小。脑海中萦绕的,却是这些天做梦时看到的,王家破产王野他爸跳楼时,王野跪在太平间痛哭的场景。还有小胖临死前那张满是血污的脸。再然后就是脑海中莫名出现的各种“书评”。
嬉皮笑脸的大毛,痛不欲生的大毛,太平间内满脸血污脸色青紫的小胖,蹲在墙角下埋头吃东西的小胖,还有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不同的场景不同的面孔在眼前不断交替,陶暮有些眩晕的闭了闭眼睛。接连做了七天的梦,他恍惚间竟然有种自己已经活了一世又自杀,然后再活一遍的错觉。梦到的场景让他觉得特别真实,不论是那些剧烈激荡的情绪,还是那些钻心剜骨之痛,甚至是梦境最后那一跃而下的绝望自杀,都让陶暮有种心惊r_ou_跳的真实感。以至于每天看到大毛小胖,总是会产生一种物是人非,已经死去的人在自己面前嬉笑怒骂的恍惚惊恐。更令他感到恐惧的,还有时不时在脑海中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声音。
直到今天,准确的说是2008年7月7日上午10点到11点之间,那些困扰着陶暮的梦境终于有了一个了断。仿佛是被摔碎的玻璃碎片终于拼凑出了一张完整的镜面,陶暮恍然回想起来——他是真的死了一回,又重生到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候。
认真说来,今天确实是他的头七。那个众叛亲离绝望自杀的陶暮,回魂了。
“暮哥?”留意到陶暮的不对劲,正在谄笑的大毛和埋头吃饭的小胖疑惑的抬起头:“你怎么了?”
“没什么。”陶暮低敛眼睛,不动声色地摇头:“我出去抽根烟,你们吃吧。”
蹲在墙根儿底下的大毛微微一愣,若有所思的看着陶暮缓缓离开的修长背影。
端着盒饭的小胖皱了皱眉:“老大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顿了顿,又问:“老大是不是又想起他的身世了?”
他们两个跟陶暮打小就是同学,自然知道陶暮是个孤儿——据说没断奶的时候被亲妈扔在出租房里,要不是饿极了哭的太大声引起邻居的注意,邻居又给房东阿姨打了电话过来开门,估计陶暮能活生生的被饿死在出租屋。
后来房东阿姨把人送到孤儿院——据说那天是傍晚,金乌西垂,暮色沉沉,孤儿院的陶院长就给陶暮起了个名字叫小暮,跟着院长的姓。陶暮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哎!所以说同人不同命呢!人家小王子跟咱们暮哥同年同月同日生,看看人家过的是什么日子,被家人捧在手心儿里宠着,过个生日这么声势浩大,连起个名字都是钟灵毓秀。”
相比之下,也难怪暮哥这么不是滋味儿。
“你可闭嘴吧!”大毛颇为嫌弃的看了一眼小胖:“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怪不得长这么胖!”
这话逻辑何在?!小胖特别无辜的看了一眼高大威猛比自己还壮了好几圈的王野,低头默默吃饭——还不忘把陶暮的盒饭打开!
“我看老大也不想吃了。我帮他吃了吧,免得浪费!”五星级酒店豪华盒饭,挺贵的呢!
* * * * * *
“……我在剧组里找了你半天,原来你躲在这儿!”叶瑶手里捧着一个小蛋糕,看着靠在青砖仿古墙上吸烟的男孩儿,眼中闪过一抹惊艳。
盛暑的骄阳似火,阳光恣意倾洒下来,穿透斑驳的树叶,落下点点光斑。容貌俊美的男人一袭白衣,神情慵懒的靠着仿古城墙。他漫不经心抽烟的模样,在午后日光的氤氲下有种淡漠的性感,恍惚间竟让人萌生出一种……凑上前去把烟拿下亲吻唇瓣的冲动。
叶瑶的脸颊微微一红,将手里的小蛋糕递到陶暮面前:“我听说今天也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乐。”
陶暮叼着烟,漫不经心地看着叶瑶。漆黑的眼眸中清晰的倒映出叶瑶的身影,那不经意的凝视给人一种情深若许的错觉。叶瑶只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整个人都沉迷在陶暮的男色中。
原来真的有人可以帅成这样!
叶瑶有些娇羞的咳了一声,故意找话题:“我听说,你考上了京城电影学院,九月份开学,趁着暑假来h影视城锻炼的。那你很有想法嘛!”
来h影视城当武替,跟着导演学走位练习镜头感什么的,对于一个刚刚考上京影,还没学会演戏的未报道新生来说,确实很有想法。更何况陶暮不仅有想法,外形条件还这么木奉,武打动作也很漂亮。叶瑶觉得陶暮未来肯定有发展,所以才愿意放低姿态主动示好。
【绿茶黑化绿茶婊,段数不是特别高,手段倒是恶心人!】
又来了!
陶暮低敛着眉眼,头疼的抽烟,不想搭理人。
叶瑶也不介意:“我考的是燕影,今年大三,也算你学姐吧?要不要叫一声学姐听听?”
陶暮斜睨了叶瑶一眼:“小丫头片子,想占我便宜?”
陶暮的嗓音很特殊,他从小就在京城长大,说的一口京片子。可是上辈子回归沈家后,又沪城呆了近十年,因而腔调里还带着那么丁点沪城话的和软,听上去既慵懒撩人又带着那么些玩世不恭。
听的叶瑶耳朵一烫,笑嘻嘻的搭话:“哪儿能啊,我本来就比你大嘛。”
顿了顿。又没话找话:“我发现你语言天赋不错嘛。来h镇这么几天,一口京片子都串味儿啦!”
陶暮兴趣缺缺的把烟掐掉。他抽烟的时候,不爱在人前,也挺烦有人跟他说话。前者是礼貌,后者是毛病。
叶瑶当然不知道这点。见陶暮把烟掐了,还觉得陶暮很绅士风度。谈话的兴致就更浓了:“说起来,你和沈毓同年同月同日生,要是从命理学的角度讲,你们两个的命应该差不多……”然而现实中,陶暮只是个孤儿,为了攒点经验,高中毕业不得不跑来h影视城当群演。而沈毓却是沈家最受宠爱的小儿子,随便进圈玩票一下,也有家人成立经纪公司投资电视剧当男一号的捧着。
似乎意识到这种话题不太对味,叶瑶讪讪的住嘴。眼巴巴地看着陶暮:“我的意思是说,你长得这么好看,又考上京城电影学院,将来肯定能大红大紫。”
这话倒是真的。只不过大红大紫之后,又因为作死,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挤兑的滚出娱乐圈而已。
陶暮轻笑一声,漫不经心地慵懒性感让叶瑶眼前一亮。
不管任何时候,俊男靓女的搭配总是让人赏心悦目。
可在某些人的眼中,这一幕却叫人怒火中烧。
“你们在干什么?”在这部戏里扮演男三号的穆华庭跑过来。他看到了叶瑶捧着的小蛋糕,不乏嫉妒的追问:“今天不是沈毓的生日吗?小瑶,你怎么给这个小子送蛋糕?”
“你别叫的那么亲热,我跟你没那么熟。”叶瑶皱了皱眉,颇为冷淡的说道。
在这部戏里,叶瑶扮演的女三号和穆华庭扮演的男三号是一对,而穆华庭的经纪公司好像也有意借助戏里的关系炒炒绯闻。对于偶像出道的明星来说,这种c,ao作司空见惯,就连双方的粉丝都不会当真。既能博关注度又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本来是双赢。
可惜叶瑶对穆华庭这个人不太感冒——主要是穆华庭那张卸妆以后勉强能过及格线的脸实在不合叶瑶的胃口,所以叶瑶平时见到穆华庭也都是冷言冷语的。这让一出道就颇受粉丝喜爱的穆华庭大感不平。今天又看到原本对自己不理不睬的叶瑶居然对剧组里的一个小群演大献殷勤,这让出道以来一直顺风顺水的穆华庭更加不能忍受。
“我说小瑶,你该不会是看上这个跑龙套的吧?”穆华庭颇为自傲的挺了挺胸膛,自以为居高临下的看了陶暮一眼,以过来人的口吻劝说道:“这种人除了一张脸,根本就一无是处。你别太天真了,他跟我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你们根本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