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和凌芊芊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正好听到几个女同学谈这个事。
她这几天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公然离家,原本没有在意这个,是凌芊芊吐槽:“唉!我好想参加这个比赛啊。唉!可惜了我的一口好英语。”
凌芊芊的妈妈是高中英语教师,母胎便开始的精心督导,致使她的英语口语和她妈妈一样完美。
她不敢报名是自卑于自己矮胖的形象。
事关好友的心情,秦晚多问了几句。
这一问不要紧,听说决赛在正水市举行,她立刻意识到她如果进入决赛,就能拥有一个公然离家的好借口。
听说今天是报名截止日,当即拽着凌芊芊一起去报名。
有秦晚作陪,凌芊芊的胆子顿时壮了,豁出去报了个名。
就当好玩了。
事实是,因为是这个比赛是这两年刚兴起的比赛项目,报名的同学并不多。
大赛组委会要求初赛必须有至少二十名参赛者参加,结果自主报名的只有十五个,学校领导无奈,让老师们动员英语成绩好的同学们报名。
历明宇英语成绩不错,个人形象也不错,老师将他当做了首选,他本来兴致缺缺要拒绝,听老师说秦晚报名了,答应下来。
与以前对她的如避蛇蝎相反,他现在特别想接近她。
不仅因为现在的她貌美如花,也不仅因为不再认为她脸上的伤疤晦气,也不仅仅因为她富有,还因为,他发现他其实很喜欢她的性格。
他那些地下情人,哪一个不是虚伪做作、小气刻薄?一个都赶不上秦晚的高贵优雅。
麻蛋,他以前真是瞎了眼了。
毫无悬念地,秦晚取得了在本校举行的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初赛的冠军。
复赛只选前三,凌芊芊英语过硬,演讲气度差了点,得了第五,落选了,但她依然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