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兴趣跟着我老二混?”
看来是金子在哪里都是会发光的,这才多大会儿,这个盳山二当家就慧眼如炬,可为什么被选中的张十二并没有很兴奋的感觉呢?
哎,我不想被个男人看上……
“小生承蒙二当家的错爱,荣幸之至。但小生不过是个书童而已,断当不得二当家重用!”
“书童?”
那瘦高个男人听了这句话,有些好奇的盯着张十二。
他是盳山大当家,至于他的本名——早在上盳山的那天起,他就忘了,现在所有的人都叫他盳山鹰,或者大当家。
他的功夫是“盳山四鹰”里最高的,而老四刀疤脸的武功是最次的,所以他看不出张十二的深浅,那也正常。
但是盳山大当家通过张十二跟刀疤脸交手来看,他发现了张十二轻功不错,但却是不会武功的,一个练武的人怎么能没有一丝真气?
一个书童,却有如此轻功,着实让人奇怪。
“你是哪家的书童?”
“小生乃是梁州陆家的书童。”
“陆家?”听到这句话,大当家的声调提高了一些,问道:“可是那卖烈酒的陆家?”
“正是!大当家的也听过我们陆家的烈酒?”
看来在这个时代,酒香不怕巷子深还真是不错,连这群土匪都听过烈酒,很有成就感呀!
盳山大当家当然听过梁州陆家的烈酒,他不仅听过,还是为了那烈酒来的!
要知道盳山四鹰说好听点是那落草为寇的好汉,可是说难听点,这些人不过是些拦路打劫的山贼土匪罢了,平时杀人越货的勾当干的不少,就喜欢在山上喝酒吃肉。
对于一群爱酒并且嗜酒的人来说,低度数的浊酒自然满足不了他们,可是那也没有办法,谁让大唐只有浊酒呢?
听说西梁皇室里倒是有烈酒的,但是借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那皇室之内可都是有宗师级的高手镇守的,命跟酒比起来,当然还是命更重要一些!
可是前段时间他们却听说了在大唐的边陲城市梁州,有一家卖烈酒的陆家酒楼,自从听了这个消息,盳山上的众位“好汉们”再也坐不住了,这次结队从盳山出来,一路向西,准备来梁州寻酒。
从荆州到梁州,饶是“盳山四鹰”的脚程不错,可也用了将近一周的时间才来到此地,老远就看到几辆马车,所以他们并不介意干一单外活。
这还是盳山好汉们第一次在盳山以外的地界打劫,所以一群人都有些兴奋。
工作嘛,在哪里做不是做,这或许是他们此时的心声。
可不成想,他们的这一单竟然劫到了陆家的书童,还真是应了那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
若是张十二知道他们的想法,估计会破口大骂:劳资跟你们可不是一家人!
…………
张十二发现自从他说了自己是陆家书童后,周围一群人看他的目光都炽热起来。
下意识的用手捂着自己的重要部位,张十二的眼神变得警惕起来:这几个大老粗不会有断袖之癖吧?劳资可是个三秒钢铁直男呀……
“你一个陆家书童,不好好在陆家呆着,出来干嘛了?”
盳山大当家看着张十二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