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夏小英打完电话之后,我整个身心都激动得好久才平静下来,这个端庄的少妇,有着新疆女子的那种气质,眼睛似乎是淡淡的篮,头发是有一点卷曲的淡淡的黄,皮肤就像天山上的雪一样白,婀娜多姿的身体,大大的眼睛,前凸后翘的身材,一只小蛮腰在生过小孩之后并没有显得过份纤细,但因为身材足够惹火,所以夏小英在脱光了衣服之后,这整个身材凹凸有致的,是可以让无数男人流鼻血的,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生怕一激动就干了荒唐事,毕竟,明天这一顿大餐,我还是要保留相当大的体力的,因为我预感到,明天和夏小英的这一场约会,将会在我的泡妞生涯里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
尽管我很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尽管我想最大限度地休养生息,保持体力,但我的身体却很不听话地有了反应,从它那雄赳赳起昂昂跨过鸭绿江的劲头来看,估计能拉动一辆拖拉机。我了个去的,这可怎么弄啊!平静,要尽量保持平静,要不然起来赋诗一首吧,当是调节一下情绪好了!
于是,我起身从抽屉里拿出一张a4白纸,然后坐在凳子上开始构思,我脑袋瓜子转了两转,有了,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屌丝颂】,诗词如下:
屌丝啊!
你靠什么来愉悦你的异性啊!屌丝!
鹦鹉靠美丽动听的嗓子!
狒狒靠嘴里张开的獠牙和那面貌狰狞的勇猛!
猩猩是人类的远亲啊,它们靠击打自己的胸脯并“嗷嗷”地嚎叫,来向雌性证明他们体力的充沛和身体的健康,雌性们一声不吭地在一旁观察,看着这些雄性们为着争夺她们的交配权而嚎叫着、打斗着、厮杀着,直到最勇猛、最厉害的那一只出现,来支配它们的身体,来享受它们身上那原始的快乐,这是一种本能吗!这是动物和人类的盛宴吗!在动物的丛林法则里“强者征服弱者,雄性征服雌性”,而屌丝们啊!难道你们只是在一旁观看吗!人类,人类中的屌丝啊!你们是这个地球上最高级、最智慧的哺乳类动物,你们是一只只披着人皮的狼,你们靠什么来取悦异性!屌丝啊!
光鲜的外边和亮丽的衣着只是文明的遮羞布,只能暂时蒙骗女人们的双眼,一到了真刀真枪的关键时刻,你还是要把身上的遮羞布扯下来,你还是要回到人类的最初本原,就像你刚从你娘胎里出来的时候一样,你只能靠你自己的身体以及你身体的战斗力去征服那些雌性们!屌丝啊,我亲爱的屌丝!
雪白的肌肤只能证明你的弱不禁风和缺少太阳光的普照,在关键的时刻,那些风里来雨里去的小黑炭或那些呆头呆脑的傻逼二愣子,往往更能一往无前地坚持不泄!所以,屌丝们啊!不要看不起傻逼,更不要侮辱或贬低他们,因为你不见得有他们幸福,他们也许比你更像一个男子汉!
屌丝啊,我亲爱的屌丝!那区区的三寸之地是通往女人心灵最直接的窗口,拿出你的雄风和威力来吧,用你年轻的生命去征服你心目中的女人吧,爱她们,但不要宠坏她们,时不时给予她们一些鞭策的惩罚总是必要的,雌性注定是被雄性征服的对象,人类的历史已经证明这样一个道理,征服雌性,对雄性而言是一种善的表现!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