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大圆满结局来临时一鼓作气爆发开来,带来极好的阅读体验。
这也是写文章的时候技巧的一种,在沈瑜原来的世界里,这种手法的运用也十分的常见。
只不过不像现在这个世界一样用的那么繁琐罢了。
之前愁眉苦脸了那么多天,都没能够定下一篇文章的大纲。
现在别说大纲了,就连文章的细节,以及人物情绪转换时需要用到的场景,都被沈瑜写好了注释标在了旁边,一切顺利得有点不可思议。
沈妤准备动笔之前,脑海里回顾了一下整个故事的框架。
突然之间发现这篇文章的技巧,似乎自然而然地融入了文章的故事当中。
他不必像之前那样写好了故事以后,将技巧硬生生的套上去。
套得幼稚生硬不说,还影响了阅读的体验,让他自个儿读着都有点磕巴。
“我这是突然之间打通了任督二脉吗?”
沈瑜惊诧地看着自个儿的笔记本,心里翻腾起一层接一层的欣喜。
其实任何事物的改变都不是突然发生的,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有时候事物状态的改变,看起来像是突然发生。
其实只不过是量变累积到了一定程度,达到了质变的那个点而已。
沈瑜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十分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知识量是何等匮乏,写作手法相对于这个世界的文人而言又是多么的幼稚。
这种在自己最擅长又最喜爱的领域,被别人俯视的感受并不好受。
作为一个大男人,沈瑜蠢蠢欲动的天性里,甚至感觉自个儿的领域被人侵犯,自个儿的权威被人挑衅了。
虚张声势的无力发火,责怪其他事物、责怪自己,那是最没脑子的行为。
作为一个成年人,行事要理智,感到自己无知的沈瑜拿出的解决方法就是——学!
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无数个深夜,困到眼睛都睁不开,还在坚持翻页的沈瑜,都会想起以前贴在高三教室后面的那条鲜红色标语。
那个时候年轻,看着那条标语也只是模模糊糊有个高考很重要的概念,并不知晓为什么老师家长们急得跳脚。
现在重来一遭,发现其实有点儿好笑。
因为最该急得跳脚的是那时候高三的他们啊,毕竟那可是人生那么关键的节点。
困到躺着看书被书砸脸砸醒的沈瑜揉揉脸,继续往下看。
他现在已经不是高三十七八岁的时候了。
他已经成熟,知道现在最重要的事儿就在眼前。
所以他必须努力,用尽全身所有的力气。
一天又一天,一夜又一夜。
笔记本都用了厚厚几本,再不发生点质变的话也就说不过去了。
沈瑜落笔写下标题,笔力稳健,笔锋锐利。
《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