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倾盆大雨,电闪雷鸣。
今夜十一点三十分至次日零时三十分是一周一次的购物时间。
死宅俯视坐在纸箱里的男人。
「我叫罐头。」淋湿的,只穿着一条不雅丁字裤的男人微笑着在吵闹的雨声中向死宅大声搭话。
死宅默默的摸出手机。
路遇暴露狂,该找警察吧?但看他神智显然有问题,还是该打12o?
「带我回去吧,我可以做你想让我做的任何事。」罐头用冰冷的手握住死宅的手,卖力的说服死宅将他带走。
太可疑了,死宅想,他抽出手在裤子上把手机上的水珠抹掉,然後打开社区,写上:十一月十日晚十一点四十五分,遇到一个可疑的裸体男人,要求我带走他。
几秒後,有人跟帖,要求看照片。
然後很快的,有许多人表现出同样的兴趣。
出於对暴露狂的尊重,死宅对罐头指了指手机的镜头。
罐头显然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他要将他带走,而在带走前,就如同警察带走嫌犯时需要将作案现场拍下留下照片,他於是做了一个他认为最销魂最能展现自己风采的姿势。
姿势实在太不堪入目,於是死宅用两根手指将镜头拉近,只拍到罐头微张嘴唇有点像嗑药後的脸。
照片up1oad。
死宅虚拟国度上的子民炸开了锅,在低俗的称赞过後,带走他,和带走他去见警察两种喊声不断出现在跟帖中,甚至成为了两派人,互相打赌死宅下一步会怎麽做。
眼见乌合之众并没有建树性意见,他关上了手机,插入口袋。
罐头忽然打了一个喷嚏。
死宅看了看他,将手中的伞柄递给他。然後将冲锋衣的帽子戴上,绕过纸箱,继续向便利店走。
死宅在便利店逗留了十分钟,几乎搬空了货架上的方便面丶牛奶和卫生纸,在他提着两大袋日用品出了电子门时,他现了一个长条妆的白色物品,准确的说,是穿着丁字裤撑着伞全身赤裸的罐头。他露出谄媚的笑,要将手上的伞去遮挡死宅头上的雨水,但死宅没有领情,他侧过头,离开伞面,第二次绕过罐头,径直往前走。
他往前走,罐头跟在他後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