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个……”我摸了摸鼻子,老脸尴尬,无言与对。
金铃幽幽的说道:“谢谢主人给我取了金铃这么好听的名字,我很喜欢,你大可不必对我心存戒备,想必你也知道,我被炼制成法道侍女时,神志就已被高人施法抹去,根本记不清自己生前是谁,这辈子只能乖乖侍奉主人左右。”
我听了这些话,脸上阴晴半晌,才长吐一口气。
是啊,金铃说的一点没错,倒是我自己多心了,刚才紧张之余把最关键的东西忘掉了。
当年师傅在炼制金铃的时候,为了防止她记起生前的事情,特意施法把她的神志给抹掉,毫不客气的说,她的大脑现在就是白纸一张,除了我这个主人,谁都不认。
这个时候,余半仙,孙支书父子俩也跑了过来。
余半仙一脸古怪的看了金铃两眼,随后伸手指着地上猪妖的尸体道:“双喜,这畜生的尸体怎么处理?”
“这家伙少说八百斤,不能浪费掉,要我说,咱们想办法把它运回村子,肉至少够吃一年的。”孙大壮一脸跃跃欲试的说道。
孙支书没有说什么,但是眼睛望着猪妖的尸体放光,显然是和他儿子一样的打算。
“哼!此妖的肉可不是那么容易吃的。”
金铃突然轻哼了一声,身体一动,眨眼间便闪进了远处树林里。
我们几个不明所以,一脸茫然的互相对视了几眼,就站在原地等待起来。
没过多久,金铃就从林子里跑回来,手里抓着几只寸许长,扭曲挣扎的蜈蚣,走到猪妖的尸体旁,将蜈蚣扔了上去,接着就听见啃食之声大起。
但众人瞪大眼睛看了片刻,就看到蜈蚣突然一个个翻身而亡,原本灰色的身体竟瞬间化为了墨绿之色。
“好厉害的尸毒!”我脸色微微一变。
“此妖生前以腐尸为食,久而久之,体内产生了尸毒,可不是你们这些凡体肉胎能够承受的。”金铃的目光在孙支书他们身上一扫后,悠悠说道。
孙大壮挠了挠头,疑惑的问道:“邪门,刚刚你都把猪妖的血喝了,为什么没有中毒?”
“好了,大家赶紧回村子吧,此妖的尸体可不是咱们能享受的,万一再跑出一头猪妖,又够咱们吃一壶的了。”我赶紧转移话题道。
要知道,金铃本就是一具僵尸,当然不会惧怕尸毒,猪妖的血液非但毒不倒她,反而对她来说还是大补之物,当然,这些都没有必要跟他们三个解释,以免惊世骇俗吓到他们。
于是,一干人等收拾好帐篷等物品,随便打了几只小兽,就此下山返回了村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日子又恢复了以往平淡。
不知不觉中,冰雪消融,万物复苏,漫山遍野一片绿色,大兴安岭的春天终于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