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箭飞去,叶书就是狂怒不休。
瞧瞧!
瞧瞧!
秃鹰你干的这还是人事儿?
这么娇嫩一只小奶羊,不仔细照顾,日夜给草拂毛,就已经很过分了。
现在,你这个畜生竟然想直接掐死她?
不对,是掐死“它”?!!
你还是个人?
你掐死它干什么?
你就不能摸摸它的头,给他一点来自于人类成年男性的关爱么?!
不知为何,叶书纵马冲来的时候,脑子里竟然闪现出这么无厘头的想法。
秃鹰转头一瞧,登见山谷路上,一道银白马影,快如迅雷,以每秒钟517k/s的速度,向自己冲来。
有两名外围的手下纵马上前阻拦,却被叶书掏出一根乌沉黝黑的生铁长枪,一枪砸到了两人刀上。
秃鹰这帮人,隶属于王仁则手下,王仁则被王世充任命为郑国兵马大元帅。
听起来很唬人,但总地盘也不过是中原一地罢了,且王世充再没有初期逆风时各种招揽人心的“雄才大略”表现,一称帝后,种种昏招都被他用了出来,大肆株连、祸害百姓。
在这样的情况下,秃鹰一行人,更多的时间,就是在四处祸害百姓,“筹集军粮”。
军备松驰之下,这几人连长枪都没几个用的,大多是拿着刀、穿着皮甲就出来了。
这样的状态,面对叶书那一身横力,简直就是在找死!
黑铁长枪上,被刀砍出一点凹口,但其冲势却是未减,左右一摇,重重砸在秃鹰两名手下身上。
两道身影,顿时就如破麻袋一般被直接砸飞出去,向着两边飞出四五米远,落在地上不住飙血。
叶书从两人中间跃马而出,又枪挑了几名兵士,如屠猪狗。
秃鹰这时,也反应了过来,翻身上马,抓起自己的钢臂鹰爪,就凶悍地向叶书冲来。
“当!”
一声沉闷重响,秃鹰身形一晃,虽是臂上受伤,但凶悍依旧,钢爪就势一甩,就向着叶书急冲而过的后背抓去。
“哦?”
叶书脚尖轻点马臀,非白感觉到马屁股上的触感,身体一颤,速度又加快了一丝,轻松避过钢爪掏击。
两人使用的,都是重兵,秃鹰的钢臂鹰爪,却又多了几分阴险机变。
这让叶书想起自己学的《鹰爪功》了。
心中一动,叶书力道稍收,就与对方见招拆招了起来。
两人两马,也不再冲刺,只在方圆数步内转灯般厮杀,兵器碰撞声“咣咣”作响,震得旁边的白无暇几人,耳朵都麻了。
秃鹰越打越是心惊。
眼前这个小子,拎了条二十多斤的铁枪轻松自如,力气大不说,枪法上竟然也堂堂煌煌,章法森严,虽是有些生疏,但明显有大家传承之风。
这样的枪法,秃鹰也就在王世充招揽的那几名瓦岗猛将身上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