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不打算送我回去吗?”朝玲儿听到这话,之前的不高兴顿时扔到了脑袋后面,兴奋地跳了起来,“你一会要带我去玩吗?咱们去哪里玩啊?啊,太棒了,冒险,我要去冒险!”
“冒你个大头鬼!”虽然隔了两章,但陈东的心累是一样一样的,一边操控着分身把那个根本无法交流的哥特男孩一拳锤得只剩下脑袋,接着用空间袋里拿出来的灵魂宝石搜了一波魂,陈东终于搞明白了这个家伙是哪里冒出来的。
无皮兄弟会!
那个哥特男孩在不久前还是无皮兄弟会的忠实信徒,但因为太过废物没什么用,所以被通过邪教仪式转换成了血肉傀儡,和很多其他的血肉傀儡一样,浑浑噩噩地游荡在旧金山的街头,充当着无皮兄弟会的眼线。
而他之所以表现出强烈的恶意,是因为朝玲儿的血肉对他们无皮兄弟会来说,是极为罕见的珍馐,无论是看上去,闻上去,都是一等一的好祭品,于是,这惊鸿一瞥便成了一见钟情。
就像是饿了五天的人在绝望的沙漠中看到了满汉全席,无皮兄弟会的人甚至连理智都难以保持,就这么死死地盯着朝玲儿,散发着强烈的渴望和恶念,这才被陈东轻而易举地发现,还被搜了一波魂,直接连想什么都暴露了。
暴露了也就算了了,更夸张的是,这些邪教徒还没有放弃,在这血肉傀儡生命最后的念头里,还是要去夺取朝玲儿的血肉,用她来祭祀,从而获取神的青睐。
当然,具体这些邪教徒到底是怎么判断朝玲儿的血肉具有价值,他们又是以什么样的逻辑思考的呢,陈东是不知道的,他也不是很想知道,他反正知道这些无皮兄弟会的人接下来会对朝玲儿发起袭击,而他只需要守株待兔,等这些人上门送就可以了。
陈东的逻辑一直很简单,只要把敌人都杀了,就不需要动脑子去想他们有什么鬼计划了!
“走吧,我们去金门大桥!”推着朝玲儿转弯,陈东心中有了主意。
“金门大桥吗?好呀,我很喜欢那个大大大大大的桥,站在上面就像是能够飞起来一样,有很大的风!”朝玲儿总是很满意,或许只要能出来玩,无论去哪里她都很满意。
“对啦,陈东,你说金门大桥为什么要叫金门大桥呢?”一边走着,一边吃着,朝玲儿嘴巴还不闲着,兴致勃勃地冲陈东问道。
“因为它建在金门海峡上面啊!”陈东随口答道。
“哼,你的回答跟齐大叔一样,老生多谈,笨得很!”
“怎么笨了?不对,你凭什么说我笨,你这个小吃货才是最笨的!成语都用错了!”
“我才没用错!你才笨呢!你有没有想过金门海峡为什么要叫金门海峡?偷偷告诉你哦,是因为这个海底下藏了一座金门。”
“你就在这胡说八道吧!”
“你不相信我,我跟你说,那是一座金子做的大门,可大了,方的像是巧克力一样,而且里面还有数不尽的巧克……不对,数不尽的金子!这可是大宝藏!”
“你继续做梦,我不叫醒你!”
“哼,做梦就不行了吗?梦里也有真的东西啊!”
“什么真的东西?”陈东通过腕表查了一下爱酱子系统内置的百度百科,纠正道,“我就告诉你吧,朝玲儿,金门海峡由探险家弗里蒙特于46年命名;因与土耳其博斯普鲁斯海峡的金角相似,所以才叫这个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