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81年1月17日,十三殖民地南卡罗来纳州考彭斯。
在连日的追击下,伯纳斯特·塔尔顿爵士率领的英军终于抵达考彭斯,而他追击的敌人摩根已在此等候多时。
美军的士兵已然可以用困兽犹斗来形容,如果不在此击败塔尔顿的追兵,那么这只南卡罗来纳州西部唯一一支美军将会葬身于此。
他们不敢失败,也不能失败。
而另一边,因为沃克斯华屠杀中的“丰功伟业”而被称为“血腥塔尔顿”的塔尔顿爵士信心满满。
无人怀疑他会不会完成任务,这位表现突出的英军将领胸有成竹,他那深邃的眼眸里似乎已经可以遇见胜利的未来。
一边是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战的杂牌军,一边是威名赫赫的红衣军,一场决定南方战局走向的战役缓缓拉开帷幕……
……
嘀嘀嘀嘀~
随着清脆悠扬的笛声在耳边萦绕,恺撒逐渐恢复了意识。
环顾四周,他此时身处一片小山坡上,身边皆是身着红色军装的士兵,再看看自己的服饰,和其他人并不一样,明显是军官服饰。
“我是谁?”恺撒想着,脑海里随即涌现出这具身体的记忆。
经过一番梳理,恺撒算是明白了自己所附身的这个人的身份,这位名为希德·詹姆斯的来自苏格兰高地的年轻军官在第七十一苏格兰高地团担任连长一职,而他的所在团是英军的预备队。
就在这时,前面已响起隆隆炮响——英军的炮兵正在向缓步前进的美军炮击。
“开火!”
轰!
火花从炮口一闪而过,一枚炮弹随即在巨大动能的推动下呼啸着飞向前进中的美军,沉重的实心球重重的砸在地上,在地上留下了一道深刻的嵌沟。
在震耳欲聋的炮声中,英军统帅塔尔顿拿起了小巧的单筒望远镜,对准对面的美军开始观察起来,透过凹凸的镜片,这位作战突出的老兵发觉了一丝不对。
“除非我是在做梦……我好像看到,他们队伍中央居然是民兵。”
一旁的副官闻言连忙掏出望远镜看向对面,惊愕的发现对面还真的是把民兵部署在队伍中央。
“这……”
副官一下子说不出话,而美军也恰在这时的列队前进,朝英军逼近。
“大队,注意!”
“齐步走!”
“呼——”
踏着整齐的步伐,英军线列步兵越过炮兵同时前进,在恺撒耳中充满节奏感的鼓声引导着士兵们的步伐,使他们能够避免在前进时阵型混乱。
“瞄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