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这样,读完《楚辞》便是《诗经》,两个换着来。
暂时还没有让李尘动笔写字,等他什么时候能多少认点字的时候,再来说写字的话。
氛围是古怪而又紧张的,不知不觉间,便到达了傍晚。
收工的时候,李尘靠在了太师椅上,太师椅有些嶙峋,必须要正襟危坐,才能让人不受刺激,稍微坐姿随意一点,就能硌的腰部背部生疼。
李尘也不在意这种生疼了。
有气无力的说道:“我还好,多少还是记住了一点。”
元正道:“比我想象之中的强,你吞了紫金鹏鸟的内丹,导致你的感官比寻常人族要敏锐很多,在读书这件事上,虽说你自己没啥天分,可学起来,也比和你差不多大的人要快一些。”
进展不算喜人,也不算让人失望。
李尘收拾了一下,就去忙活灶台上的事情了。
元正走出书房,给自己泡了一壶茶,端到了院落东北角的凉亭里,夏日的晚风,很容易让人想起过往的事情,也很容易让人期待着明天。
自斟自饮,元正是头一次觉得茶水是如此的好喝,如此的提神醒脑。
教人读书写字,不像是别的事情,可以快刀斩乱麻,更多时候,他也只能干着急。
都是年轻人,哪里那么多的耐心与温柔。
半个时辰后,李尘从灶台里出来了,炒了几个小菜,蒸了一锅米饭,端到了这个凉亭里。
品相还算不错,色香味俱全,看上去如此,至于吃起来怎么样,就不好说了。
现在也没有嫌弃的余地了,元正给李尘倒了一杯茶,两个小伙子一起吃饭,一起喝茶。
元正吃了一口小炒肉,评价道:“味道还算是可以,人情味很足。”
李尘尴尬的笑道:“以前我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块肉,做的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你也不要嫌弃。”
元正抿了一口茶,他知道李尘的压力很大,读书写字的压力,弟弟失踪的压力,被天魔宗追杀的压力。
安慰道:“你知道吗?在大魏的时候,我乐意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也不缺银子,本来到达秦国之后,打算去秦国的青楼里逛逛,也不是说非要干点什么事情,只是来体会一下秦国姑娘的风花雪月。”
“现在,我也没多少黄白之物了。”
“既来之则安之,没必要想太多,心里有数就好了。”
李尘哦了一声,吃饭的速度很快,和元正比起来,李尘称得上是鲸吞牛饮。
没一会儿,三大碗米饭被吃的干干净净的。
不过李尘很细心,他没有多吃菜,主要是多吃米饭,他将大部分的肉菜都给元正留着。
若是以前,元正也就受着了,但是现在元正是不会受着的。
说道:“我知道你饭量大,给我稍微留点菜就行了,你敞开了吃,严格来说,你都不算是正统人族了,饭量大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都跟着我混了,饭都吃不饱,那就太不像话了。”
李尘嗯了一声,却也没有立即夹菜,而是吃了几大口白米饭后,才夹了一小筷子的菜。
一只金丝雀,停在了元正的肩膀上,鸣叫个不停。
元正摸了摸金丝雀,柔声说道:“等我们吃完了,再带着你出去开荤。”
还有一头更能吃的,还没上桌子呢。